
总论 早期理学的范式转换
每一思潮都有其发生、发展的原因与动力,理学也不例外。“发生”隐含着对两种存在状态及其定向演变的预设,即这是一个从“未发生”到“已发生”、从“无”到“有”的过程。依此思路,探究“理学的发生”问题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是理学出现以前即前理学时期诸哲学形态,二是理学初现时亦即北宋早期理学形态,“发生”的“谜底”就隐藏于二者之间。不过,“之间”是个太过笼统的词,它可以指涉时间关联、空间关联,也可以指涉超时空关联,这既为“谜底”的探寻创造了条件,也带来了麻烦。
于此,范式理论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思考视角,美国学者托马斯·库恩提出这一概念,是为解释科学史的发展尤其是科学革命的出现及其结构。尽管范式理论自诞生之日起就伴随着困难与误解,引发了各个层面的争议,但其在科学史、科学哲学方面的强大解释力还是使其后来被广泛应用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乃至人文学科研究,尤其是应用于思潮的发生、学派的缔结等问题的研究。如本书绪论所述,范式一方面可以指“一个特定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信念、价值、技术等等构成的整体”,另一方面也可以指“那个整体的一种元素,即具体的谜题解答;把它们当作模型和范例,可以取代明确的规则以作为常规科学中其他谜题解答的基础”,它是一个学术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东西。一个新的学术共同体的缔结与新的思潮的诞生,背后往往是范式的转换与更迭。
从范式与范式转换角度看“理学的发生”,这一问题可以得到一种别样解答。通过比较早期理学与前理学时期诸哲学形态,可以发现它们在四个维度上存在着范式转换:哲学使命、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以及贯穿于前三者的话语体系。这四个方面并非独立自存,而是有机地、逻辑地形成了早期理学与前理学时期诸哲学形态各自不同的范式。由此,探寻“理学的发生”之“谜底”实际上也就是对不同范式予以揭示、辨析并抽绎其范式转换逻辑的过程,对此,本书“总论”将分三章予以重点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