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事务管理人及权利、义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条件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投资的财产必须是私人所有的财产。关于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法》并未规定其积极条件,只是规定了其消极条件,即不得成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企业的财产不论是投资人的原始投入,还是经营所得,均归投资人所有。虽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责任,但是,投资人的财产和企业财产是有区别的:一是投资人申办个人独资企业,要申报出资,这一出资的财产与投资人的其他财产不同;二是企业应有一定稳定独立的资金,这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三是将两者的财产加以区别,有利于计算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出资人与其家庭的特殊关系,出资人的财产往往与其家庭财产难以划清。夫妻财产是共有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既然财产是共有的,收益也是共同所有,对债务也应以共有财产清偿;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看,家庭成员允许出资人将家庭财产用于投资办企业本身就意味着许诺将这部分财产用于承担风险,而出资人取得的收益也是全家共同享用,这就意味着个人独资企业的收益是家庭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订明委托的具体内容、授予的权利范围、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应履行的义务、报酬和责任等。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以诚实信用的态度对待投资人,对待企业,尽其所能依法保障企业利益,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第三人是指除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以外与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关系的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第三人在就有关经济业务事项交往中,没有从事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故意损害投资人的利益的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2.委托人或被聘用人的管理人的义务
委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②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③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④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⑤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⑥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⑦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⑧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⑨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责令其退还侵占的财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链接2-2

刘某于2011年3月投资设立一个从事水产品加工的个人独资企业。刘某因身体原因委托周某管理企业事务。委托合同约定:周某仅对5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5万元以上的交易须经过刘某的批准。2011年6月,周某见市场上水产品的价格下降,遂与渔民甲订立了20万元的水产品的交易合同。甲按时履行了交付水产品的义务,但该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按照合同支付价款。甲遂与该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了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问:
人民法院应该如何认定和处理?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
1.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申请贷款。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贷款,以供企业生产经营之用。
(2)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个人独资企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
(3)拒绝摊派权。摊派是指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以任何方式要求企业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有权拒绝。”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个人独资企业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依法享有十分广泛的权利,如:可以依法取得外贸经营权或根据业务需要,委托具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代为办理进出口业务;可以取得专利保护;可以取得商标保护等。
2.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义务有:
(1)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4)应当依法招用职工。
(5)招用职工,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6)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