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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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人生就是现在觉得以前幼稚,未来觉

今年夏天来临的时候,我一如既往的无聊、烦闷、苦恼。

原因?

大概就是这鬼天气。

绚烂的阳光在下午三点以后被灰蒙蒙的天空掩盖。暴雨来临前的傍晚,城市修建地铁的哐哐~~~~~~~~~声已经为接下来就要开落的一场大雨预演起来。

办公室内的空气因为紧闭的门窗以及未开的空调升至33度,让人透过不气。

电脑屏幕缜密的辐射夹杂着热气扑面而来。

我相当的苦恼。

苦思冥想当初自己到底是得了什么失心疯,梦想着要过这种无聊闷沉的办公室生活。

思索了半天没有结果。

二年半之前,我像所有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的天真热血漫画主人公。怀揣着伟大又遥远的梦想从象牙塔出来,来到这个城市。

使着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昂扬斗志,梦想着能在市中心任何一座拔天的写字楼里工作。踩着七八公分能扭断脚踝子的高跟鞋奔跑在楼与楼之间,嚣张跋扈地骄笑。

这就是我从大学出来之后的伟大梦想。

以为一切都会像偶像剧,像都市小说一样前途无量。可是我没想到真实的生活竟会如此繁琐无奈。

当初的美好梦想就像一个憋了许久的屁,来的时候声势浩大,去的时候却那么悄无声息。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办公室阶层只有当年姐读书的时候吃香,如今它早已沦为连民工大叔都不及的卑微族群。油价天天涨,工资杯水车薪,让人欲哭无泪。

我,叶肖,24岁有为美丽女青年,竟然可怜到手机掉进马桶以后没钱买新的。

这是今早发生的一桩惨剧,在我梦到读书时暗恋过的小王子一脸淫笑地从梦中醒来,迷迷糊糊地起床刷牙,结果手不小心一滑,害得手机立马掉进马桶。在我犹豫了三四秒之后,从马桶里费力的捞上来,用清水冲洗,残破的智能手机当场报废,尸骨无存。

我鬼叫起来,响亮的声音吵醒了还在沉睡的城市。

那一刻的尖叫不是因为我终于有了换新手机的理由了,而是我十分的苦恼,自己将债台高筑。

因为我真心没有闲钱。夏天到了,我又要换住的地方了。

那就意味着我需要花更多的钱找房子。

去年开始国家稳定房价,引发了租房热潮,现在的房租贵得让人能吐出一盆血来。

拼租的水泥白胚房,家电一穷二白,有的只是染满尿渍的肮脏马桶。那样的居住环境33度网上都能用城市单身小公寓来形容,可想而知现在这社会讹钱是有多容易。

所以在我经济万般窘迫的情况下,我为了最大限度享受优质资源,终于找到了我高中时的好友林遥一起拼租分担房费。而她建议我们再找个搭伙的,那样我们就能在市中心租一套三室一厅的好房子了。

理想总是美好的,但是现实是不是也如理想般美好就不得而知了。

在对面办公室两女人不知道为了什么而争吵不休的时候,我接到了林遥的电话。犹如一阵舒爽的凉风吹过我阴沉的脑门,我听到电话里的林遥欢天喜地对我说:“肖,我找到了豪华套房,金色水岸的,三室一厅,还有一个超大的阳台。”

“是吗?那搭伙的人呢?你找了谁跟我们一起住?”我迫不及待地询问详情,听到了一个惊喜。林遥说:“顾起!”

听清楚了电话里的那个名字,但是还不敢确信。深怕自己还在早上的梦中。我扯起嗓门大声地问,“谁?”

“你的小心肝,顾起啊!”林遥的声音振聋发聩让我听个一清二楚,接着又说:“你不介意吧,他刚好也要换房子。”

“啊~~~可~~~~可以~~~~可以啊。”上帝保证我绝不是因为不愿意而说得疙疙瘩瘩,而是因为实在太惊讶了所以有些结巴。想都不想一下就同意了,我首肯林遥:

“那你就把那房子订下吧。我们晚上就和中介见个面。”

“好的。”

挂了电话,我在电脑前足足发了三秒的呆。猛然间觉得这办公室就像热带雨林一般鸟语花香起来,我高兴得有些手舞足蹈。

怎么说呢,这种春心荡漾的小悸动,大概只有在想到顾起的时候才会有。在工作无聊到麻痹心智,在对爱情的知觉就像喝白水一样索然无味。此时此刻,现在一个极度废柴的时期,一思及顾起,我还是会有春光灿烂的无耻少女情怀。

是的这种感觉很无耻,至少在思想成长为一个熟女以后,在见过不少形形色色的男人以后。这种心动是不该有的,无端欣喜的悸动宛若初春樱花树上含苞待放的花蕊,红着脸,娇羞待放。

记忆中顾起英俊的脸魔障般觉醒过来。带着今早梦里站在他面前羞涩的我的表情,一清二白地浮现自己在脑子里。

我呲牙咧嘴地开始傻笑起来,果然自己已经不是个少女。

顾起是我暗恋了七年的对象,从初三毕业前到大学毕业,整个一个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人好,脸俊的他。可是因为他实在是太王子了,所以卖火柴的我从一开始就只能选择暗恋这种蹩脚的方式。在美女如云的背后,偷偷摸摸地从情窦初开喜欢到自己胸脯越变越大。

直到大学毕业听说他和女朋友很稳定地开始同居,这才放弃至始至终都是幻想的美丽甜梦。我已经很久都没再想起那张清风般爽朗的脸。虽然我时不时会进入他的博客偷看他的近况,但是高中毕业之后我就真的再没见过他。

所以在我听到另外一个房客将会是顾起的时候,我才会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

他怎么会和我们一起住?

他一个人?女朋友呢?

这些个婆妈的疑问都在电话挂上之后,一股脑地涌出来。而与此同时,天空开始下起暴雨,豆大的雨点砸在玻璃窗户上噼里啪啦,奏出越发吵人的乐章。对面办公室的女人们从争吵演变为动手动脚。泼辣的孙职员在小前台的拖拽下,凶狠地把魔抓伸向了秘书cindy的头发。一时间画面犹如剧情似的混乱。闹剧比这场滂沱的夏雨还要激烈,高潮迭起,波涛汹涌,最后在男职员的介入后才偃旗息鼓。

花容失色的cindy口里不断重复着:“我不和你这个没素质的人讲话!”然后整理被褶皱的衣服,转挪到了办公室的角落里。安慰什么的全涌到了她的面前,cindy娇嫩的脸上在半刻之后开始闪现盈盈的泪珠,孙职员在被劝阻后遭来一堆男同事的责难。当然女同事们都在围观,一个个鼓胀出夸张而又难以置信的脸,心里却呲呲地笑得人仰马翻。而我也一样,被挽着手拉到门口观赏秘书cindy这次的飞来横祸。

与其说是飞来横祸不如说是她罪有应得。在公司网络上嚼舌根被人抓个正着,怎么说都是件丢脸的事情。不过cindy李小姐倒是有勇气维护被揭穿之后的脸皮。轻抬着下巴,嘴里不断重复着鄙夷的话语,试图把自己伪装成一个高贵的大家闺秀,但是可惜她身上那件看起来很名媛的衣服是淘宝上的最新款。价码是我觉得划算的一个数字299。一件复古连衣裙这个价格是相当可以的了。当然cindy李小姐的鞋子是百货商城的2999。是我买不起的,当然她也一样。

身边的女同事把头凑向我一脸讽刺地说:“不知道是哪个男人买给她的。”

“每次看到人家的衣服好看,就问你这件衣服是不是淘宝买的。搞得我们就买不起百货商城的衣服似的。嚼人家舌根,活该!”

女同事说完,我嗯嗯地猛点头,表示认可,因为cindy李小姐每次看到我的好看衣服时也会这么问。当然在此之前我还没彻底想明白,为什么我在她每次询问之后,都会有一种小小不爽的感觉。现在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也是不想让人看不起的,虽然我几乎买不起百货的名牌衣服,但是作为女人我也是有捍卫自己品味的强烈自尊。

这么一想,我也堂而皇之地加入到了鄙视cindy小姐的行列中。

cindy李小姐和我同年,但是月份比我大。是老板卢洪涛的秘书,长得有点像日本女星佐佐木希。听说刚进来那会一下子抹杀了乐酒公司一半以上的男同事,其中特别是几个三十而立,渐进发福的猥琐男人。钓得一个个有了老婆女朋友的他们三更半夜还跑到厕所里偷发短信给她。

最后cindy小姐不堪骚扰把短信转发给老板,一场勾引才被上头镇压。

cindy李小姐基本上是公司男同事心尖上的公主,但是却是广大女同事嫉妒讨厌的对象。究其原因大概是她矫揉造作的性格与她毫无办事能力的工作效率。

女人眼里看到的和男人的不同,不会流连在美脸、大胸与翘臀上。所以cindy李小姐很不幸地沦为了大多数女人最讨厌的一型。嗲里嗲气的说话语气,一阵风能吹倒的林黛玉走姿,以及不管抬头、走路、说话都在充装大小姐的一切举动。

下班的时候,我在电梯门口碰到cindy李小姐,她微笑地和我打招呼,亲切地挽上新来的小前台,然后电梯门一开两人耳鬓厮磨地进去了。我没有和她们搭乘同一部电梯,转身进了刚上来的那部。心里默默地为cindy小姐哀悼。希望她和小前台说得贴心话不会传到孙职员的耳朵里。因为就在前几天我逛街的时候,还看到孙洁和新来的小前台手拉手逛街。像是脑门上写了“二字”的两个儿童,亲热地一起买衣服。

按了一楼,带着一颗幸灾乐祸的心一路坠下去。

我开始哀叹卢洪涛为什么不能像电视剧里的老板一样找一个妖艳的白骨精秘书。蹬着高跟鞋穿梭在各个办公室之间,斜着媚眼对着我们指手划脚。看到我穿299的衣服会毫不犹豫地说:“叶肖,工作这么久,你怎么还可以像个大学生一样不要脸地淘宝。”然后说完转身把加薪的申请单放到老板的办公桌上逼迫他签字。

而不是希望老板的身边转悠着一个无所事事,终日对着镜子抹美宝莲唇彩的cindy李。

不过事实是cindy小姐这一款正好是老板的喜好。所以现实和理想总是有莫大的差距。

在你希望你的老板长得风流倜傥恶毒腹黑,身边围绕着一个每时每秒都能用刻薄话语把你酸死的白骨精秘书。你面对的现实却是一个终日见不到面的邹游列国忙大叔,留下一个巨大的讨人厌的花瓶秘书来传达他所有的事宜。

思及此处,我又不禁长吁短叹了起来。星期五的下班高峰期,在我等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出租

后,终于挤掉一对小情侣前往新的住处。不过半路却得知林遥和经纪交易完回家的消息,电话里的她狡诈地笑着,控诉我让她白白等了一个多小时。我啪得挂掉电话不再听她磕唠废话。

车窗外暴雨过后的燥热城市,清新得犹如一个淋湿了头发,身穿白衣的干净少年。生机勃勃的景象让人想要尽情拥抱。我摇下车窗,对着还未黑去的深蓝天空许愿,希望自己在乐酒公司的最后一个夏天,不再无聊、烦闷、苦恼。

再经历过前两年盛夏搬房子折去半条命之后,这一次我果断叫了搬家公司。不过幸好我有先见之明,因为第二天搬家的毒日头竟然史无前例得灼烈。比前两年更加炎热的日子,宁静的空气连缕微风都不愿施舍,有的只是矮树丛中吵闹的蝉鸣和能让人脱层皮的灼烈阳光。

关上卡车的大门,穿上还能出去见人的衣服,根冰棍塞进嘴里舔起来,我和我的行李前往新的住所。

半个小时后在市区的幽静小区,我见到了撑着把彩虹伞,一袭波西米亚米白吊带长裙的林遥站在烈烈艳阳中。水白水白的皮肤暴露在空气中,透着淡淡的粉。精致的妆容像是涂了防水层,竟然没有粉掉下来。见到这样的她,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替汗流浃背的民工大哥悲叹。大热天忍受暑气劳累已经是够辛苦的事情了,现在却还要忍受曼妙身姿的勾引。

看着他们饥渴的眼神擦过林遥,流露出歆慕,欣赏以及欲望。

我不得不承认林遥小姐真是个妖孽。

因为没有人会在搬家的时候穿成公主,然后镇定自若地对着一群肌肉超群、人高马大的男人指手画脚。

林遥小姐,我隔着车窗远远地叫了她一声。然后妖孽小姐听到回过头一脸子山花烂漫。

林遥,高中时候的一个损友。性格大咧泼辣,是个美少女。

大学毕业后进了N城最大传媒企业——百盛集团工作。朋友当中是我最羡慕的一个,因为她所从事的职业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工作——广告传媒。

毕业之初我也去过百盛集团面试,可它们的门槛实在太高了,不是名牌大学出生的我在第一轮面试之后就被无情地剔除了。所以在我得知林遥在那里工作之后,当真是羡慕得牙齿都快掉下来了。

刻薄的上司,美貌的秘书还有冰窟窿老板。林遥在百盛的工作完全是浸泡在小说情节当中。

当然这样高难度的工作也兼具高回报的薪水。

所以同样是工作两年以上的人,林遥的家当比起我的简直就是“富人”与“农夫”的差别。其实以她的薪资水平完全可以自己租住一套精致的单身公寓,只是最近她刚和比她大十岁的男友分手,不想一回家面对两人过去的种种。所以这才在我的怂恿下和我合租,然后大大的便宜了时下经济窘迫的我。

当然或许还有一个想要买房正在攒钱的顾起先生。

林遥的东西被民工大叔搬得七七八八,而我的杂货们却才被搬家大哥从货车上一股脑地卸下来,锅碗瓢盆撒了一地。

炎炎烈日下,林遥小姐把彩虹伞盖在我的头顶,眯起凤眼对我说:“亲爱的我先上去了。伞要给你吗?”可是在我还未来得及作答的时候,她却大叫一声好热好热,然后提着拖地的裙摆蹭得飞奔上了楼。

然后完全忘记我这个在要人命的太阳下,热得即将晕过去的好友。

而且糟糕的是在我大汗淋漓,全身泛起酸臭的同时有个人出现在了我身后。

顾起从出租车上下来,取了后备箱的行李,像是一个来暂住的短期旅客。一个大箱子,一个大旅行包加一台手提电脑,风轻云淡地出现在我面前。

我承认在来这里之前,我已经预演过各种各样的相逢画面,也设想过他各式各样已变或未变的帅气容貌。我试图让五年之后的第一次见面变得平静,所以我故意穿了不显眼的衣服,脸上也没有化妆,只有涂了厚厚的一层的防晒霜。

可是却在见到他的那一刹彻底后悔了。对我后悔了,深刻的,严重的。

我觉得自己也该像林遥一样涂上数不清几层的厚厚粉底,刷上流汗也不会掉下来的睫毛膏。更是该画上重重的眼线以掩盖我睡眠不足而苍白无力的双眼。

因为此时他那清澈明亮的双眸正在一米远的距离与我对视着。“嗨,叶肖好久不见。”

顾起温柔地和我打招呼,爽朗的微笑一如往昔。

明媚的阳光下投下一个小小的阴影,让所有的浮躁躲进那微小的凉快当中去。

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少女,不再在固定的日子里想念他。

可我还是无可救药的因为同样的笑容沉醉,即便我曾经因为这样的笑容已死去过数万次。

但他的一举一动就像是施了魔法的咒语让人不得动弹。

逆光的黑发碎碎地伏在额前。英气的眉毛,炯亮的眼睛,月牙似的嘴角大幅度上扬着。

顾起第一个对着我的笑容,竟然是在我放弃喜欢他很多年后的今天。

“你的东西也不少啊?”顾起看了看停在我身后的大货车微笑地感叹。

我听了不好意思地回答他:“女孩子东西比较多。”

“还有很多呢,我先上去,待会下来帮你。”

“不用了,不用了!他们会搬的,反正花了钱。”试图阻止顾起的好意,但是他意外地热情。虽然其实我和他并没有什么交情,我们唯一的关系只是初中高中的校友,以及做了一个学期风马牛不相及的同班同学。甚至今天的见面我担心他会认不出我来。

可是没想到这些都是多余的担心。

顾起并没有记不得我,反而一眼就认出了我,这着实让我非常惊喜。

“没事,就当健身了。”顾起说完,拎起包迅速上楼了,不过没一会儿就下来了。

最后我的家当被顾起上上下下搬了很多,倒是便宜了那两个动作磨叽的大叔。

待我们三个全部整理好家当,已经是晚上七点了。我是累得连腰都直不起了,不过林遥却是连手指都没怎么出力。因为整个屋子的打扫几乎是我和顾起包下的。

当然作为答谢晚餐是由林遥小姐请的客。海鲜大餐,三个人在海鲜一条街吃得肚子都鼓起来才打道回府。

结果回去睡觉的时候,我撑得到后半夜才睡过去。等一觉醒来的时候,太阳都升到半空中了。

新的房子睡得比意想中的安稳,拉开窗帘,炎热被玻璃窗隔绝在外,仅一墙之隔。

拿起昨晚喝剩下的半瓶矿泉水醒胃,一边喝一边开门。

对面顾起房间的门也咔嚓开了。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两道门正对而开。穿着白T短裤的我看到对面一个赤条条,只穿了条红色紧身四角内裤的裸男。

一手挠头,一手抓胸,哈气连连地睁开稀松的睡眼。

当时我正吞下一口水,所以当我的目光不小心落在他被紧致布料包裹的“很饱满”的

部位时,我很拙劣地被这个意外给呛到了。然后对面门口那个顶着一头蓬松金发,脸色苍白的陌生男子,清醒过来正好与我四目相对。

我发誓这是我人生最丢脸的时刻,像是一个没胆的色鬼在偷看之后却还要被抓个正着。对方清醒后的玩味的笑容像是在笑话我故意偷看他精瘦且饱满的身体。

可事实却是这家伙长得太高。虽然我已经不矮了,但是他足足比我高出大半个头。

在我被水呛得满脸通红且正疑惑金发男子到底是谁时,那个人眯起狭长的眼睛看我,热切地对着满头雾水的我说:“morning~~~~~~~~~~~”

拉长的音调和他一样的慵懒松散,却是瞬间让人觉得莫名热乎。

尴尬与疑惑无限制地膨胀开来,恰巧此时顾起提着一拎香气扑鼻的东西开门进来。

然后这一秒时间被凝固了。因为当顾起看到那个赤身裸体的金发男子时,竟然没几秒就涨红了脸,比我还尴尬又害羞的模样。

他一个箭步冲到他面前,勾起那人的脑袋一把把他拖进房间。随后砰~~地大力甩门终结了这一个香艳的早晨。

而当事人之一的我还不知所云地愣在门口,完全搞不清楚顾起在害羞什么。

撞见这种事情,该害羞的难道不是此刻这个房里唯一的女性——叶肖同志吗(因为林遥大一早就有事出门了。)

顾起为什么比自己还脸红,等醒悟过来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因为太过惊诧,整个过程都忘记了脸红。

然后半秒之后,我的脸热烈地灼烧起来,也迅速地逃回了自己的房间。

等到我们三个再各自穿戴整齐出来的时候,都已经脸不红心不跳,十分人模人样了。那个金发的男子穿了一件白T和一条卡其色的七分裤掩盖他令人遐想的身子。

雷奇————顾起大学时的死党。顾起在饭桌上认真地介绍,可是我却连正眼都不敢瞧一眼。

因为想起刚才自己的反应实在是太丢人了。本该立即关门回房的,可是当时我的确是直勾勾地看着他几近全裸的身体好久好久。

诱人的肌肉,宽阔的肩膀,紧实的小腹,以及下面令人脸红心跳的部位。

能感觉到头顶有一束犀利的目光盯着我。那家伙的手穿过一桌子的菜伸到我的面前,直直地递到我的眼皮子底下,咧开嘴说“你好叶肖!我是雷奇”。

让人连逃开视线的机会也没有,抬起头看到一副小王子般亲切可人的乖巧模样。

虽然这个雷奇一头耀眼的金毛让人感觉像是日剧里的头牌牛郎,但是大家闺秀的神情却是逼真到位。又让人错以为他是异国来的金发王子。

嘴角扬起一个微笑,回给同样扯起微笑的他。我发现自己羞愧到有些无力。手被对方用力地握着,能感觉到对方真挚的笑容下渗出丝丝的危险来。

这家伙很有可能藏了一具伪善的脸。

果不其然,灿烂友好的笑容没有维持多久就露出了真面目。

当顾起起身去厨房倒酱油的空隙,王子瞬间沦为无赖。

这个叫雷奇的手托着脸帮子,表情天真但言语恶毒:“刚才看的爽吗?”

他这一句话害得我差点被小笼包活活噎死。又是一阵剧烈地咳嗽,恶毒的人竟然还把水杯递到我跟前,漫不经心的表情让人非常想一把掐死。雷奇露着小狗般无辜的眼神又说:“听说你喜欢我们家顾起很多年了?”

这下我直接从惊吓转为巨大的shock。只感觉一阵晴天霹雳,电闪雷鸣,耳朵嗡嗡直响。额不出一个字眼来。

什么叫我喜欢他们家顾起很多年。

我喜欢顾起关你屁事。

还有什么叫做他们家的顾起。

在顾起还没从厨房出来之前,一把抓住眼前那只魔抓,质问这个才认识不到十几二十分钟的奇怪雷奇:“你怎么知道的?”

“嘿嘿。”对方绽出万分无耻的笑容,理所当然地答道:“那当然,我也是林遥的铁哥们。”

听完他的解释,我顿时无语。林遥那个大嘴巴,难不成要向全世界宣传我暗恋顾起这件事。

狠狠地白了眼前这个多管闲事的人,我把他的手扔给他,“跟你熟嘛?说得那么热络!”

“呵~~你的大名我早就如雷贯耳了。。。。暗。。恋。。小。。姐!”一字一句说得可恶。

“你!”

“呵~~~~~~~~~你们聊什么呢,这么起劲。”顾起一进来,那个家伙才又恢复到伪善的嘴脸。满脸热络的笑容,“没有什么。”

心想幸好林遥当初找的房客不是眼前这个金毛狮王,不然真是有得罪受了。这个雷奇明摆着是那种爱拿别人破事取乐的可恶小子么,见到别人惊慌失措他就唯恐不及。看他一双妖媚的桃花大眼,明显就是小恶魔赤裸裸的象征。

不过还好这家伙吃完早饭就和顾起出去了,晚上也没有跟回来。之后几天也再也没有寄宿到顾起这来。原来那天雷奇在市中心玩到身无分文,没法回到他郊外的家,所以才借宿到顾起这来。

雷奇和林遥,顾起大学时候是同一个校区的。雷奇和顾起是同学,而林遥和顾起是打小光屁股长大的朋友,所以大学时候雷奇跟着顾起混的时候,自然而然也和林遥熟了。雷奇家里似乎是蛮有钱的,大学的时候他们几个吃喝玩乐几乎都是他买单的。不过他家到底有多有钱,林遥和顾起也不太清楚,因为那家伙不大愿意提家里的事。不过这个纨绔子弟倒是交了一个实诚的女朋友。当年理工科大学的校花,人美,成绩好,听说人品也不错。不过就是毁在这么一个嘴贱恶毒的小子手里了。

当然这一些都是都是雷奇离开以后,从林遥那八卦套取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