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前沿(2024年第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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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

国家地理空间叙事中的疆域、领土及边疆

周平[1]

【内容提要】国家是具有多个侧面及多种属性的政治构造物,对人类社会发挥着深刻而巨大的影响,因而成为政治认知域的主要对象。近年来,在国家的政权维度、政治共同体维度受到重视之后,国家的地理空间维度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家地理空间方面的议题,在某些论域中甚至具有优先性。如此一来,国家地理空间叙事中的疆域、领土、边疆等概念,以及与之结合在一起的政治机制就成了关注的焦点。然而,这些基本概念不过是述说人们对国家地理空间认知的工具,具有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沉淀下来的特殊内涵。并且,这样的内涵在历史变迁中还在不断地变化,从而具有时代的特征。因此,在国家问题的认知中,全面、准确地把握这些基本概念及关联着的机制内涵,是形成完整的国家叙事的必要环节。

【关键词】国家叙事;地理空间;疆域;领土;边疆;边疆治理

国家问题从来都是政治学的核心主题,政治学的开创者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所论述的就是当时的城邦国家体制。政治学发展到现代,经由一系列的知识整理而实现知识的体系化,也以现代国家为基本预设,并在国家的框架中进行。在政治学的知识论域中,尤其是对国家或国家问题的专题讨论中,国家的地理空间属性无法回避。事实上,历史上关于国家和国家治理的各种论述中,国家的地理空间属性问题也总是被提及,有时还形成专门的讨论和论述。然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对国家地理空间的讨论或论述,往往以“涉及”的方式进行,因而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未能建立起完整的学理逻辑,相关的知识也未实现系统化,所以在国家理论中缺乏应有的地位。但是,近几年来,这样的状况正在逐渐地改变。在中国政治学自主性知识体系构建中,涉及或属于国家地理空间叙事范畴的各种讨论、研究正在逐渐凸显,国家地理空间方面的议题的热度也在逐渐升高。而在国家地理空间叙事范围内进行的各种讨论中,疆域、领土及边疆又是屡被提及的概念,并成了国家地理空间叙事的关键环节。本文就这样的几个问题,从学理的角度进行简明的梳理,试图对这些基本问题的本质内涵进行必要的厘清。

一 国家地理空间属性在当代的凸显

国家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为有效的政治形式。但是,作为一种政治构造物的国家,却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社会在政治实践中为满足现实的需要而“创造”出来的。国家出现以后,人类的政治便进入了国家时代。在此条件下,人类社会由国家来治理,并以众多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形式存在,成为国家控制或治理下的社会。人类社会成了众多国家的集合体。

在人类的历史上,国家被“创造”出来以后,一直就是一个立体和复杂的存在。首先,在氏族社会的末期,建立在道德基础上或基于道德关系而形成的公共权力,对于氏族社会的调控能力逐渐丧失,内部日渐刚性化的矛盾使得社会面临被“炸毁”的危险。于是,为了维持社会的存在而必须建立和维护秩序的强制性要求,促成了以暴力组织为后盾的公共权力的建立,并按地域来划分居民,从而对特定地域上的人口组成的社会进行管理。于是,国家这样的政治形式便出现了。“将国家与其他社团组织区分开来的很多重要原则都源于这样一个简单但又是最基本的事实:国家必须使用暴力,否则将不成其为国家。”[2]这样一套以暴力为支撑的公共权力的形成、存在和运行,是国家这种政治形式的本质内涵和根本特征。因此,作为一种政治形式的国家的第一个属性,便是政治权力或国家政权的属性。其次,国家这样的政治形式的建立和长期存在,也就将其所管辖或统治的人口组织起来而成为一个整体,从而构成了一个国家政治共同体。这样一个政治共同体的规模、结构,成了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外部面貌。既在国家的分裂或瓦解,也经由这个政治共同体的坍塌或解体而体现出来。于是,国家便具有了政治共同体的属性。再次,不论国家是一个政权及其组织结构,还是由其所管辖的人口组成的政治共同体,皆在一定的地理空间范围内形成和存在,以占据或控制一定的地理空间为基本的前提条件。恩格斯就特别强调:“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3]从今天的现实来看,“一个国家存在并被承认,就必须有一个边界分明的区域,在其中进行管辖与仲裁。这已是普遍的规则”。[4]而且,一个国家对地理空间的占据或控制的状况,关乎它的发展甚至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国家为了获得或占有某个地理空间,往往不惜诉诸武力,使争夺地理空间成为国家生死攸关的重大行动。国家占据或控制的自然地理空间,也就成为国家的政治地理空间。从这个意义上看,一个国家就是一个政治地理空间单元。地理空间的属性,也是国家的基本属性。

这样的情况表明,任何一个现实存在的国家,都具有国家政权、国家政治共同体和政治地理空间三个基本的维度。国家其他方面的内涵和属性,皆在这样三个方面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看,国家的政权属性、政治共同体属性和政治地理空间属性,也是国家的三种基本的属性。而且,国家这三个方面的维度和属性各自都不是孤立存在,它们相互支持、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结构。因此,对国家的认知和研究,这三个维度及其所形成的三种属性的每一个方面都不可或缺。

但是,在对国家的认知以及对国家所作的具体而深入的研究中,对这三个方面或三种属性的关注及其所取得的成果的状况并不平衡,它们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首先受到关注以及研究和论述最多的,当数国家政权的维度。目前,得到广泛传播的政治学知识,主要是西方政治学的知识体系。这样的知识体系不仅聚焦于国家问题,对国家的政权设置和体制机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而且对政治学知识进行整理并实现的体系化也以民族国家为基本预设,因而政治学的基本知识及基本理论大多围绕国家政权而展开,严格意义上的国家理论在其中占据着主导地位。此外,政党及政党政治研究、政治参与研究、政治稳定研究、民主体制研究等,则以不同的方式围绕国家政权而进行。近年来兴起的国家治理研究、公共治理研究,也从特定的角度涉及国家政权问题。就总体而言,政治学现有的知识和理论的绝大部分都集中于国家政权方面。

随后,国家政治共同体的维度也受到了重点关注和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挣脱帝国主义殖民统治而获得独立和解放的民族,在构建自己的国家政权时大多采取了民族国家体制。但是,在新的国家体制建立起来以后,普遍遇到了因无法得到国内不同民族群体或族群的认同陷入危机的问题,即政治发展理论常常提到或论及的认同危机。在这样一个特定历史条件下凸显的国家认同问题,把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属性推到了关注的前沿。阿尔蒙德在将国家认同问题界定为“集体忠诚冲突”的同时,还进一步指出:“在任何一个国家历史上的某一时刻,当对传统的准国家单位的忠诚同对国家的忠诚和国家的目标发生冲突时,政治共同体的问题就可能成为首要的问题,并造成重大的政治危机”。[5]于是,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属性随着国家认同的讨论而受到关注。在身份政治兴起而对欧美等早已构建民族国家并尽享其体制红利的国家形成挑战的情况下,塞缪尔·亨廷顿针对美国的问题而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出版的《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一书,更是将国家认同问题变成一个全球关注的重大问题,从而进一步凸显了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属性。[6]

相对而言,政治学对国家地理空间维度或属性方面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远落后于上述两个方面。尽管已经形成的关于国家的诸多假说、论述或理论,尤其是国家治理方略的分析和论述,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地理空间方面的问题,但这样的分析和论述总体上看显得比较零散,缺乏持续性和整体性,既未聚焦于地理空间基本问题,也没有形成系统的关于国家地理空间的完整论述,不论是研究的力度还是取得的成果都显得薄弱。由于缺乏完整的论述而缺乏说服力,国家的地理空间维度或属性的知识和理论总体上看比较缺乏。

但是,这样一种令人遗憾的状况在近几年来正在逐渐地改变。国家地理空间方面的讨论骤然增多并引人注目,基于国家地理空间而形成的议题大量出现,相关的讨论和研究也越来越多并不断深入,如领土主权概念的讨论,领土认同的讨论,国家疆域形态的讨论,以及边疆及边疆治理的讨论,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并不断有新成果呈现。

这样一种良好局面的形成,与几个方面的因素直接相关:一是,随着科学技术的持续发展,人类探索、开拓和利用地理空间的能力在广度和深度方面皆得到了快速地发展,以国家为主体而开拓和控制更加广大的地理空间的积极性大幅提升,一些国家在原有领土的基础上对更大地理空间进行积极开拓,由此形成的对地球上唯一没有主权归属的陆地南极、国际海底区域、外层空间的特定区域进行不同程度控制的现象迅速增多;二是,随着全球化在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的发展,国家间的行为和利益的交融更加突出和深化,一些国家在互利基础上通过租赁等方式而对对方国家领土范围的特定区域进行控制的现象日渐突出,从而将国家间在地理空间控制权上出现重叠或覆盖的问题突出了出来;三是,在国家间关系日益刚性化的背景下,国家间的地缘政治形势发生深刻的变动且愈加突出,一些国家为了谋求地缘政治利益而以战略边疆、利益边疆的方式而将国家力量投射到了领土外的其他地理空间,或对其实施直接的控制。随着这样一些因素和问题的突出,国家地理空间方面问题的复杂性前所未有地突出,其间的矛盾和冲突频频出现。因此,国家地理空间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这样一些在国家的地理空间维度上展开的讨论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把地理空间方面议题在国家问题或现代国家问题讨论中的地位大大提升了,甚至使之在某些国家问题的论域中成了优先性的议题,进而逐渐构筑起了一个国家地理空间的叙事体系。如此一来,国家理论就不仅有国家权力或政权叙事、国家治理叙事、国家认同叙事、国家安全叙事等,还有了国家地理空间叙事、国家的边疆叙事等,从而拓展、深化和丰富了对国家的认知。而且,国家地理空间方面的讨论,尤其是由此而对国家地理空间属性认知的深化,不仅补上了国家认知或国家理论原先在地理空间方面的“短板”,而且国家地理空间方面的认知与其他两个方面的认知成果相结合,又有力地促进了国家认知或国家理论的全面化、系统化。

二 国家地理空间的疆域与领土之辨

在国家地理空间叙事中,以什么样的概念来描述和分析对象,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其间所使用的概念尤其是核心概念,不仅本身是此前认知的成果或认识成果的结晶,也是相关的理论描述、分析和构建的基础或基石,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治理机制更是对国家间在地理空间占有问题上的相互关系产生着直接的影响,进而导致处理国家间地理空间占有关系中矛盾和问题的机制的构建,对国家间关系和国际体系发挥着直接的影响。

作为对国家占有或控制地理空间实践之理论反映的国家地理空间叙事,是对现实过程中处理此类问题之实践经验的总结。简要回溯国家地理空间叙事的历史不难发现,尽管国家这样的政治形式形成后,国家占有或控制一定的地理空间就成了现实,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描述和分析这样的现实的明确且统一的概念,故而大都根据此地理空间是一个有界限的范围的现实,使用了“疆域”(英文为Territory)这样一个描述性的概念,如《荀子·君道》所说:“纵不能用,使无去其疆域,则国终身无故。”[7]《魏书·地形志二上》则说:“《夏书·禹贡》、周氏《职方》中画九州,外薄四海,析其物土,制其疆域,此盖王者之规摹也。”[8]这里的“疆域”只是一个对现实进行描述的概念,未能确定此地理空间的性质和地位,并不具有对国家间拥有关系进行界定的涵义。

国家“主权”概念的出现,尤其是国家主权体制的建立,引起了国家地理空间叙事的根本性变革。“主权”概念最早由法国思想家让·博丹提出,后经荷兰思想家胡果·格劳秀斯的论证而具有国际法的意义。欧洲三十年战争所确立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则使主权具有了国家体制的涵义。国家主权概念提出伊始,尤其是经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而建立国家主权体制,便与国家占据或控制的地理空间直接结合在一起。国家主权只能在一定的地理空间范围内行使,而国家拥有主权或主权管辖的地理空间范围便成为国家的领土。国家在自己的领土上行使的主权,即国家领土主权。同时,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还确定了领土的获得、分割和转让及领土争端解决的方式。如此一来,“领土”便成为了描述和分析国家地理空间的基本概念。

民族国家出现并取代王朝国家之后,尤其是民族国家经法国大革命中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而被赋予宪法意义从而实现了体制化以后,国家主权在民族国家体制中得到了继承和进一步的巩固,并促成了由国民组成的民族拥有国家主权的国家伦理的构建。于是,国家主权便与以民族国家为典型形态的现代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现代国家体制的核心内涵。这样的国家伦理与“领土”概念的结合,不仅丰富了国家领土的内涵,而且促成了一套关于国家领土及领土主权的体制机制的构建。

民族国家取代王朝国家之后,随着其由于包含民族形成时的一系列内在机制(如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作用的发挥,显示出了较之于王朝国家而具有促进现代社会、现代经济构建的强大功能,推动了采取此种体制的国家在现代化和发展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从而成为世界上许多力图改变落后现状的国家在变革过程中效仿的对象。同时,为民族国家体制提供价值准则的“主权在民”的国家伦理,与欧洲启蒙运动中形成的一系列基于理性的观念和原则相结合,产生了一系列的现代社会政治观念。这些观念的广泛传播,不仅为已经建立民族国家体制的国家产生了意识形态的支持,也在为世界上更加广泛的国家反封建、反殖民统治提供思想武器的同时,为其接受和采取民族国家体制提供了理论上的合理性和道义上的正当性。因此,民族国家体制就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纳而实现了全球扩张。

在民族国家的全球扩张过程中,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了民族国家体制,也就采纳了民族国家的主权和领土机制,从而使“国家领土”成了全球范围内描述和分析国家地理空间范围的基本概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大批在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瓦解过程中获得独立和解放的新兴国家,大都采取了民族国家体制,并使构建民族国家成为政治发展的主要内容。如此一来,一个民族国家的世界体系便逐渐建立了起来。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的构建及其相关规则的确立,则进一步巩固和丰富了民族国家体制的意义。同时,国家领土、主权、边界等成了国家地理空间叙事中不可或缺的概念。在此基础上,相关的治理机制和规则也逐步建立起来并越来越体系化,从而又进一步充实了这些概念的内涵,使其不仅具有描述事实或现象的含义,而且具有了揭示国家与地理空间本质联系的涵义,同时还具有处理国家间关系的治理内涵。在这样的情况下,疆域概念也在历史舞台中逐渐隐退,甚至完全烟消云散。

但是,如此一个在长期历史发展中被赋予了丰富内容的国家领土及相关概念,在经历了长时间的使用以及运用中屡试不爽的成功之后,20世纪末在国家地理空间领域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的凸显又使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而且,在现实中出现的严峻挑战面前,这些国家地理空间叙事中的重要概念及相应的机制,就逐渐地显得力不从心了。

的确,领土及其相关的一系列概念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治理机制,都是在国家主权概念和机制基础上形成的,归根到底是国家主权概念和主权机制的拓展和延伸。这样一套以主权为核心或基于主权的概念和机制,在实践中的确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仅对各个国家的国家权力的独立行使,以及国家间在主权基础上的相互尊重的原则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从而形成了关于国家主权及基于主权的国际秩序的论述和设计。而且,主权机制及基于主权的国家地理空间的独立性、尊严和争端解决机制,也在处理国家间矛盾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看,近代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秩序的形成以及国际和平的维护等,国家主权理论及其机制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这几十年,国家的行为方式已经发生许多深刻和根本性的变化,从而对此前形成的理论论述以及治理体制形成了挑战,导致其难以应对或在应对中显得捉襟见肘。从国家地理空间的角度来看,国家对地理空间的占有和控制方式已经出现了新的情况。国家在不违反现有国际法的条件下,在领土外或主权管辖的地理空间范围外占据或控制新的地理空间的行为越来越频繁,以及这样的占据和控制越来越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影响也更加突出。因此,长期使用的领土及其相关概念和叙事就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了。面对这样的现实挑战,以更加有效的概念和叙事来取代原有的概念和叙事,或增添新的概念和叙事来对原有的概念和叙事进行补充的问题就凸显了出来。于是,国家地理空间叙事中在广泛运用后又沉寂已久的“疆域”概念再度找回,就成为一个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诚然,在今天这个时代,国家领土仍然是国家占据的地理空间的主要形态,国家地理空间的主权属性仍然需要继续坚持和强调。但是,国家行为体超越主权或领土而控制地理空间的现象已经突出且获得了较为广泛的承认或认同,因此就必须寻找一个能够将这两种国家占据和控制地理空间的形态包含在内的外延更为广泛的概念。面对这样的需要,历史上曾经广泛存在和运用的“疆域”就成为最为适当且完全可以胜任的概念。

不过,在今天的国家地理空间叙事中找回“疆域”概念并加以运用也要注意,今天所使用的“疆域”概念已经与历史上的疆域概念有所不同,已大大超越了曾经的“疆域”概念的内涵。首先,今天用“疆域”概念来指称或描述的国家地理空间,主体仍然是国家享有主权或具有主权管辖的领土,而且对相当多的国家来说,领土就是其疆域的全部。其次,对于那些在领土之外占有或控制更多的地理空间的国家来说,“疆域”概念是对其所占据和控制地理空间范围的整体性描述,但其疆域中超越于领土的部分,与其拥有主权的部分也存在本质的区别,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是其国家的非主权性疆域,不能将它与主权性疆域混为一谈。

三 边疆在国家地理空间的独特地位

国家地理空间叙事,不论是采取疆域叙事还是领土叙事,边疆都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更加值得注意的是,今天的国家在地理空间拓展中于领土之外而控制的区域,一般都以“边疆”(frontier)概念来指称和描述;国家间在地理空间占有或控制方面所发生的冲突,往往也以边疆冲突或边疆危机的方式表现。如此一来,边疆也就成为涉及国家地理空间问题的相关讨论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边疆”概念成为对国家疆域或领土及与此相关冲突事件以及国家治理进行述说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概念。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真实存在的边疆都是一个既定的地理空间区域。然而,世界上没有一个地理空间范围天然地就是边疆。边疆这个特定的地理空间区域,是在国家框架中因为治理的需要而在疆域上划定的。国家治理这个政治变量与国家疆域特定范围的相互作用及其涵化,就“创造”出了边疆。因此,边疆具有突出的国家属性和构建性特征。

一般来说,那些占有或控制着较大地理空间范围即疆域规模较大,且疆域的不同区域间存在着明显差异的国家,为了国家治理的有效进行,往往把疆域的边缘性区域区分出来,有针对性地采取特殊的方式进行治理。国家疆域内这样一个处于边缘并采取特殊措施治理的区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固化以后,就被描述或界定为“边疆”。在中国的历史上,秦统一六国并建立高度集权的中央政权而对整个国家进行统治时,就面临着把此前各个诸侯分别治理的不同的区域纳入到统一的中央政权的直接统治下而进行整体治理的问题。在应对这样一个以“一”对“多”的治理难题过程中,王朝中央以王畿为中心,把远离王朝中央并具有突出异质性的区域区分出来,建立不同于核心区的政权设置,如边郡、边县等,采取特殊的措施来进行治理。这样的治理之策的长期而持续地实施,国家疆域的边缘地带或区域就被认定为“边疆”。而在罗马帝国时期,对外扩张并推行殖民统治过程中在传统疆域外新获得并加以统治的区域,就称之为frontier,即边疆。由此来看,国家因治理的需要而确定的边疆,只能在国家的框架内划定和描述。忽略或脱离了国家这个主体,边疆的讨论只能是空谈。

不过,国家在自己占据或控制的地理空间即疆域的范围内划设边疆,又因面临的具体情况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在自己长期占有的既定的疆域范畴内划定边疆,或在传统疆域范围之外把新拓展的疆域界定为边疆。这两种不同的方式构建起来的边疆,在性质上具有显明的差别。中文在表述这两种方式形成的边疆,都使用同一个“边疆”概念,英文对这两种边疆的表述就截然不同,前者为borderland,后者为frontier。因为研究美国的边疆而著名的历史学家特纳,就把美国在西进运动中新开辟的边疆称为“移动的边疆”,并强调:“美国的发展……是一个在不断前进的边疆地带上回复到原始状况,并在那个地区有新的发展的运动。美国社会的发展就是这样在边疆始终不停地、周而复始地进行着。这种不断的再生,这种美国生活的流动性,这种向西扩张带来的新机会以及跟简单的原始社会的不断接触,提供了支配美国性格的力量。”[9]

国家主权体制形成之前,国家占据或控制的地理空间,一般就称为国家疆域。由于没有公认的国际规则对疆域进行规制,也未建立起疆域争端的解决机制,武力就成为疆域的维持及得失的根本因素,疆域争端往往通过武力或战争来解决。在人类历史上,国家之间的战争结束后,战败国对战胜国割地赔款的例子不胜枚举。由于国家疆域具有变动性,作为国家疆域之边缘地带的边疆的位置变化、盈缩变化比比皆是,边疆便具有“移动”的特征。美国在建国后的相当长时间,都把其边疆描述为“移动的边疆”。但是,在世界范围内的国家主权体制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面建立以后,主权成为国家的根本权利和存在的标志,以其界定的领土也成为了国家地理空间的主要形态。在此条件下,国家的边疆只能在其领土范围内划定,体现着国家的领土主权,边疆的“移动”属性和特征逐渐淡出,甚至受到完全的否定和批判。一些对领土外地理空间区域的占据或控制,也被视为霸权的表现。

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人类开拓和利用自然地理空间和太空空间能力的增强,以国家为主体而占据或控制新的地理空间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国家对地理空间的非主权性的控制或对领土外地理空间的控制越来越突出和多样。一是,对“地球公地”的特定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如极地科考、海底考察、地球深层的探索以及对太空、外太空的开发利用,也包括今后对月球、火星等星球的开发和利用,由此形成的对新的地理空间的控制对相关国家的治理和发展的影响十分突出。二是,在国家活动和利益交融日渐深化的条件下,国家通过条约或租借的方式而利用他国的领土,如租借港口、军事基地等,就在他国领土的范围内对某个特定区域(地理空间)形成实际的控制,等等。三是,依据国际法而对“地球公地”的管控,如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对专署经济区享有的主权性权利的实际运用中,对所涉及的特定区域的维护和管理,从而形成了对这些区域一定程度的控制。

在上述情况下,国家新开拓并占据或控制的地理空间,往往远离国家的核心区,甚至远离国家的领土。因此,对于这样区域的描述和分析,大都使用“边疆”概念,形成了太空边疆或高边疆、利益边疆、战略边疆等概念。比较突出的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等西方大国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出发确定战略控制范围,首先使用了‘利益边疆’概念”[10],并将这些理论逐渐地付诸实践。与此同时,其他国家基于国家利益的外部性而构建自己的利益边疆的行动也逐渐显现并日渐增强。放眼今天的世界,“‘利益边疆’的存在已是事实,并成为全球化时代维护国家主权和制订国家战略的重要基点”[11]。如此一来,边疆的形态或以“边疆”概念来描述的地理空间就越来越多样化,从而在传统的边疆样式的基础上增添了许多新的边疆样态,而且这其中许多新的边疆样态是此前的视野和分析中不曾出现过的,甚至是难以想象的。这样的情况表明,边疆的样态已经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多样化、立体化了,当然也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相关的分析及论述也越来越多,并导致了国家地理空间叙事的复杂化。

从国家主权的角度来看,今天如此多样和复杂的边疆可以划分为两种基本的类型:一是国家享有主权的边疆,即在领土上划定的边疆,可称为主权性边疆,或领土边疆;二是国家不享有主权的边疆,即在领土外划定或划设的边疆,可称为非主权性边疆,或非领土边疆。由于国家主权的排他性原则和属性,主权性边疆中的国家主权具有排他性,不允许别的国家再对其享有主权。因此,主权性边疆也称为硬边疆。而非主权性边疆,国家对其不享有主权,并不具有排他性,因而是软性的边疆或软边疆。对于后者,国际社会可依据国际规则,主权国家则可通过主权权利,褫夺或收回某个国家对非主权边疆的控制权,改变或解除此区域为某国控制的状况,消除其边疆的性质。

纵观世界各国,拥有边疆的国家都尽可能地对边疆进行充分的开发和利用,尽可能地发挥其功能,如边疆支撑国家战略的功能,边疆的资源蕴藏,边疆的国家安全功能,边疆的地缘政治功能,边疆的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尤其是海外利益的功能,边疆的科学探索功能,等等,凸显了边疆对于国家发展的意义。

不过,不论是哪一个国家的边疆或哪一类边疆,都有着独特的地理环境,远离国家的核心区,与其他国家接壤或毗邻,具有异质性的文化或民族,处于国家权力传输的末端,既面临地域特殊性所产生的各种问题,也面临着来自其他国家、其他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的挑战,这些问题都可归结为边疆问题。相关国家则要利用国家的力量来应对这些问题,尤其是突出的问题,开展边疆治理。只有对边疆进行了有效治理,使其处于稳定和良性运行状况,边疆才能发挥其蕴涵的功能。那些边疆范围广大的国家,应对边疆问题的边疆治理往往成为其国家治理的特殊而重要的部分。而相关国家在利用和治理边疆以及应对他国影响尤其是领土争端的过程中,将国家的力量、资源投射到边疆,或围绕边疆的设置来配置国家资源,包括对海外的非主权边疆的力量投射,也会对国际格局和地缘政治形势产生直接的影响。

四 由国家地理空间叙事引出的思考

国家的所有结构要素及其所管辖的社会,皆建立并存在于一定的地理空间范围之上的事实表明,占有或控制一定范围的地理空间是国家存在的基本前提。地理空间属性,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之一。因此,对国家地理空间进行深入的研究,是政治学不可回避的责任,所取得的知识成果则是政治学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缺乏或忽视国家地理空间的维度,对国家的认知就不完整。既然如此,不论是从促进国家理论完备的角度来看,还是从促进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在政治学知识体系构建、深化和丰富国家地理空间的论述并形成完整叙事,必须引起必要的重视。此前,中国既有的国家认知和国家论述,受到诸多因素尤其是意识形态的深刻影响,往往偏重于国家的阶级属性和专政属性,国家的地理空间属性未得到必要的关注,国家的认知和论述因而缺乏完备性。在推进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进程中,这样的状况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变。

在国家地理空间叙事的构建、深化和丰富的过程中,疆域、领土、边疆皆是基本和重大的问题。一方面,疆域、领土、边疆是描述和分析国家地理空间的不同向度属性和特征的基本概念,脱离了这样一些基本概念,就无法对国家地理空间形成完整的述说。另一方面,在用这些历史形成的概念来描述和分析国家地理空间的实践中,尤其是处理国家间在这些问题上形成的争端,以及国家在应对现实挑战所进行的治理,又会以这些概念为基础或支点而形成了相应的政治机制。这些机制的形成并发挥作用的过程,则进一步丰富了国家地理空间问题的内涵。正是由于如此,围绕这些概念所形成的问题及相关讨论中进一步提出的问题,都应该引起重视,有的还成了国家地理空间叙事的主要议题。

诚然,围绕着或聚焦于国家地理空间属性的认知和描述,也还有其他的角度,如历史的角度、地理的角度、国际关系的角度、文化的角度、民族的角度以及文学的角度等,这些不同角度的认知和讨论,在丰富国家地理空间问题的内涵、深化对问题的把握,以及引起社会对此问题的关注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而都是不可或缺的和必须引起注意的。但是,国家地理空间问题的根本或底层逻辑,是国家对一定地理空间的占据或控制,具有突出的国家属性或国家主体性。从国家角度或国家地理空间的角度来进行论述和叙事,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其他不同角度的认知和讨论,如果脱离或忽略这一底层逻辑意义的因素或属性,就会导致对国家地理空间属性的误解。

疆域、领土、边疆这些概念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政治机制,都是特定历史下为了描述和处理当时的国家地理空间问题而构建起来的,因而也必然具有由那个特定历史条件所赋予的涵义,不能将它们绝对化。一是,疆域、领土、边疆等概念,都关联着不同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其他概念和机制,如果忽视了这些概念的历史性特征而抽象地使用这些概念,就会在逻辑的自洽性方面出现问题。如使用领土概念时,必须注意与之关联的主权概念和主权机制的历史形成,如若使用领土概念去描述和分析主权概念和主权机制出现前的疆域问题,就会由于时空方面的借位而导致混乱,如一些论者以“领土”概论去描述和分析中国古代的疆域,就无法把领土之“领”的含义说清楚。二是,疆域、领土、边疆这些概念,其涵义也处于历史演变的过程之中。人类历史在不断演进,国家体制本身和国家间关系及其处理机制也不断面临着新的问题,因此对这些问题的认知和应对的方式都会发生变化。不仅会以新的概念和机制来补充、修正原先的概念和机制,甚至还会以新的概念和机制去取代原有的概念和机制,从而使这些概念和机制的内涵更符合实际也更加丰富。因此,这些概念和机制的某些方面可能在某个时代具有神圣性,如领土、领土主权,但它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

这样的情况还表明,疆域、领土、边疆等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概念或范畴,其涵义并不像字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明了,在其背后还有更加丰富的内涵需要去挖掘。与此同时,与这些概念关联的政治机制,不仅进一步丰富了这些概念的实际内涵,也使这些概念的历史性特征更加明显。这些概念及相关机制的内涵,都是在一个历史过程中由于面对和处理若干现实的挑战而采取的方式、方略,以及若干历史经验也包括教训的基础上沉淀下来的。因此,从政治学的学术、学理的角度来把握这些概念和机制,就不仅要将它们置于相应的国家论述和叙事中讨论,而且要从它们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进程的角度来进行梳理。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把握这些概念和机制的内涵,在学术研究中恰当地使用这些概念工具,并在实践中有效地利用这些内涵赋予相关机制的意义或价值。

这些概念和机制在中国的运用和阐释中,还遇到了一个学术圈和政策层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即如何运用这些概念来描述和分析中国的国家地理空间,进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机制来维护国家的地理空间利益。新中国成立之时,以及其后国家关起门来搞建设时期,国家皆面临领土主权方面的严峻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不仅对领土主权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甚至在一定上将其神圣化和绝对化了。这样的做法在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领土主权的同时,也带来一个不容忽视的后果,即对领土主权作出了窄化的理解和论述,因而在相当时间内只把疆域局限于领土范围,而且还只重视陆地领土,并不把海洋国土包含在内。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西方大国在全球化条件下以太空边疆或高边疆、利益边疆、战略边疆等而形成的对领土外地理空间的控制,以及由此形成的概念和对新的地理空间的各种论述,持激烈和绝对的批评态度,忽略了这些行为所具有的现实根据,以及由此形成的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当中国发展起来并融入世界体系和全球化进程以后,治理和发展均须在全球部署的现实需要下,使得在更加广大的地理空间范围进行布局变得必不可少,对地理空间的狭隘化的理解和论述就反过来成了自缚手脚的绳索。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和越来越融入世界,尤其是中国全面融入世界体系以后,在国家地理空间问题上传统的认知及政策已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国家发展的需要,因而需要对这些概念和机制进行重新梳理和阐释,进而形成适应今天的形势和国家发展需要的新的理论论述。

今天,正在努力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中国政治学,应该面向现实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基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今天的国家立场、国家发展,包括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等,来对这样的问题和概念作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阐释,凸显中国政治学在这些方面的知识贡献。

(责任编辑:王鸿铭)


[1] [作者简介]周平(1959— ),男,云南大姚人,云南大学民族政治研究院教授,主要从事民族政治学、边疆治理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2] [美]莱斯利·里普森:《政治学的重大问题——政治学导论》(第10版),刘晓等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52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7页。

[4] [美]莱斯利·里普森:《政治学的重大问题——政治学导论》(第10版),刘晓等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265页。

[5] [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9页。

[6] [美]塞缪尔·亨廷顿:《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

[7] 王威威:《荀子译注》,上海三联书店2018年版,第146页。

[8] (北齐)魏收撰:《魏书》第七册卷一百六上,地形志二上第五,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455页。

[9] [美]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性》,黄巨兴译,载《历史译丛》(第5期),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30—52页。

[10] 于沛:《从地理边疆到“利益边疆”——冷战结束以来西方边疆理论的演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年第2期。

[11] 于沛:《从地理边疆到“利益边疆”——冷战结束以来西方边疆理论的演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