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长物与社会
柯律格教授有关明朝晚期消费文化的重要论著《长物》是以文震亨的《长物志》及时下鉴赏文学为例,研究明朝长物如何影响社会,讨论了明代的“长物”如何被鉴赏使用并作为一种文化商品在社会上流动,被各社会阶层消费。首先,“长物”概念出自《世说新语》(New Account of Tales of the World)中“(王)恭作人无长物”的典故[2],意为多余之物,如古玩玉器、陶瓷书画等士绅精英欣赏使用的文化奢侈品。大雅之堂的长物自然与农耕社会长久以来赖以发展的经济基础相脱离,故而被认为是多余之物。但在“人皆志于尊崇富奢”[3]的晚明,尤其是在生活富裕、声色犬马的江南地区,作为“多余之物”的长物实际上则成了必需之物。

文震亨

长物志
其次,柯律格基于文震亨的《长物志》明代中国文化研究,通过布尔迪厄的区隔理论,即“社会的认同在区隔”[4],解读《长物志》等明代鉴赏文学。商业在明代中后期获得了长足发展,使得人们在追求物时所遇到的社会障碍在渐渐瓦解,而那些文人精英用以孤芳自赏、彰显品位的“长物”在晚明市场经济的催化下,全部归入了商品范畴,“这些‘附庸风雅’之物对于任何负担得起的人而言,都是可得的东西。” (141)由此被士人鄙夷的商人也终于拉近了和士人的距离,甚至在外表上并无区别。长物盛行、纵情享乐的现状模糊了儒家传统“士农工商”的阶级分野。实际上,文人士绅已经注意到了这种情况,例如卜正名在著述中写道:“当陈尧(绅士)继续写到不断追逐奢华衣着的时尚磨灭了贫富之间、城乡之间、士绅和平民之间以及大众和精英之间的界限时,他的绝望达到了顶点。”[5]不过以文震亨为首的文人士绅对此感到绝望不安的同时,转向“发明趣味”,即撰写鉴赏书籍,彰显其占有长物的方式,将自己与那些平庸之辈再次划清了界限。故而何为《长物志》,柯律格认为:“变动不居的物品是社会的缩影,通过这些物品,我们并非看到社会是什么样,而是受过教育的文化精英眼中所认为的是什么样。”(69)
但是,当此类书籍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商人想获得社会认同,拉近自身与士绅阶级的距离,最佳办法便是购买此类书籍,学习并效仿士绅区隔于社会的方式,这反而拉动了长物消费。故而在明朝晚期,整个国家,尤其在江南地区,“至崇祯年间(1628—1644),奢靡无度,社会界限混乱”。[6]直至1644年秋,繁华景象在万物萧瑟中寂静无声,成为明末清初散文家张岱后半生时时追忆的金陵旧梦。[7]从此,“消费不再风行,……关于物品的言说已成‘长物’”。(49)
这并不意味着长物随着明朝的覆灭而消逝。事实上,它或作为葡萄牙海盗的战利品,或跟随郑和下西洋,或栖于东印度航船的货舱,到达大洋彼岸和明朝疆域相似的大陆上,引起消费热潮。那么,这股消费热潮是否会给欧洲社会带来与明朝相似的社会变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