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章中,我们探讨了一种以儒家等级观念为基础的“层序”化的文学观念。在这种观念中,文学主要是作为一种“上通下达”的中介而存在,对它的描述主要是政治性的、功能性的,在某种意义上,其亦可以被视为是古代文学宏观叙事的一种。在本章中我们将回到一个相对局部性的“作者—文学”的二维框架中,来探讨古人文学史建构中所经常使用的另一种言说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