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9世纪河湟多民族走廊历史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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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篇

一 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机构设置

(一)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设置的年代

13世纪初,蒙古族在大漠南北崛起后便迅速进行了西征和南下。脱思麻地区作为东西与南北交通的大通道,自然是蒙古大军南下的重点区域之一。元太祖二十一年(1226),命大将速不台“攻下撒里畏吾特勤、赤闵等部及德顺、镇戎、兰、会、洮、河诸州,得牝马五千匹,悉献于朝”[1]。次年初,在蒙古军大举进攻西夏中兴府的同时,成吉思汗亲自率主力渡黄河攻取了西夏所属的积石州;二月,攻破临洮府,进入金朝境内;三月,蒙古军又攻占了金朝所属的洮州、河州以及西夏所属的西宁州。[2]太宗七年(1235),命“皇子阔端征秦、巩”。“十一月,阔端攻石门,金便宜都总帅汪世显降”。[3]八年,阶州、岷州、迭州、宕州、吐蕃十八族降于蒙古汗国。西夏和金朝的势力由此退出河湟一带,开启了蒙元统治时期。

元朝统一后,包括河湟多民族走廊在内的三大藏区全部纳入了元朝的管辖范围。至元元年(1264),忽必烈迁都北京,在中央设立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和藏区地方行政事务的机关——总制院,授命八思巴以国师身份监管总制院。八思巴因此成为中央政权的一位高级官员。此后不久总制院改为宣政院,成为与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平行的中央机构。在地方,元朝先后设立了三大宣慰司都元帅府以管理藏区军政事务。三大宣慰司都元帅府,即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乌斯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河湟多民族走廊所处的藏区归属于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治所在河州。

对于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设置时间,学术界多有研究,如陈庆英在《元代朵思麻宣慰司的设置年代和名称》一文中对于脱思麻宣慰司设置的年代进行了精辟的考证。他认为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前身是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的设置年代在至元六年(1269),主要依据是这一年元朝政府“以河州属吐蕃宣慰使都元帅府”。由于乌斯藏宣慰司和朵甘思宣慰司都是在此之后十几年乃至几十年才设置,因此此时的“吐蕃宣慰司”实际上是整个藏区唯一的一个宣慰司。乌斯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与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设置后,以河州为治所的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遂更名为“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4]。而张云在《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史地考证》一文中则认为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设置应早于至元六年,当时的治所在脱思麻路,至元六年河州属吐蕃宣慰使都元帅府后,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治所移至河州。[5]其依据是:早在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治于河州前的至元五年(1268),元廷曾割安西州(今甘肃卓尼县、临潭县一带)属脱思麻路总管府;[6]七年又并洮州(今甘肃临潭县)入安西州;八年,割岷州(今甘肃岷县)属脱思麻路。[7]

笔者在这里考证的重点并不在于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何时设置,而在于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机构究竟如何设置。对于这一点《元史》卷87《百官三》、卷91《百官七》中虽有一些记载,但略显凌乱无序,以至于成为困扰研究者的一大疑难问题。

(二)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机构设置

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实际上是由两个机构合并而来,其一是吐蕃等处宣慰司;其二是都元帅府,这在《元史》卷87《百官三》、卷91《百官七》以及卷60《地理三》中有较多记载,《元史》卷87《百官三》载:

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宣慰使五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捕盗官二员,儒学教授一员,镇抚二员。其属二:

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

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属官:税务提领,宁河县官,宁河脱脱禾孙五员,宁河弓甲匠达鲁花赤。

洮州元帅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二员,知事一员。

十八族元帅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

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脱脱禾孙一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镇抚二员,蒙古奥鲁官一员,蒙古奥鲁相副官一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总把五员,百户八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上千户所,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新附千户二员。

礼店阶州西水蒙古汉军西番军民总把二员。

吐蕃等处招讨使司,秩正三品,招讨使二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其属附: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秩正三品,万户五员,千户八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脱思麻路新附军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

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凤翔等处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员。

庆阳宁环等处管军总把一员。

文州课程仓粮官一员。

岷州十八族周回捕盗官二员。

常阳帖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阶文扶州等处番汉军上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

贵德州,达鲁花赤、知州各一员,同知、州判各一员,脱脱禾孙一员,捕盗官一员。

必呈(里)万户府,达鲁花赤二员,万户四员。

松潘宕迭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一员,佥事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镇抚一员。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皆隶焉。

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龙木头都留等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岳希蓬萝卜村等处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折(招)藏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

《元史》卷91《百官七》“宣慰司”载:“都元帅府都元帅二员,副元帅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同卷载有九个元帅府,其中八个均属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它们是:

1.李(礼)店文州元帅府;

2.帖城河里洋脱元帅府;

3.常阳元帅府;

4.岷州元帅府;

5.积石州元帅府;

6.洮州路元帅府;

7.脱思麻路元帅府;

8.十八族元帅府;

9.朵甘思元帅府。

右九府,唯李店文州增置同知、副元帅各一员;其余八府,隶土蕃宣慰司,设官并同。

《元史》卷60《地理三》载:

土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至元九年于土蕃西川界立宁河站。

河州路,下,领县三:定羌,下;宁河,下;安乡,下。

雅州,下。宪宗戊午岁,攻破雅州,石泉守将赵顺以城降,领县五:名山,下;泸山,下;百丈,下;荣经,下;严道,下。

黎州,下;至元十八年,给黎、雅州民千一百五十四户、钞二千三百八锭,以资牛具种实。领县一:汉源,下。

洮州,下,领县一:可当,下。

贵德州,下。

茂州,下,县二:汶山,下;汶川。

脱思麻路:

岷州,下。

铁州,下。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宣抚司,至元二年,授雅州碉门安抚使高保四虎符,高保四言:“碉门旧有城邑,中统初为宋人所废,众依山为栅,去碉门半舍,欲复戍故城,便于守佃。”敕秦蜀行省:“彼中缓急,卿等相度,顺得其宜,城如可复,当助成之。”三年,谕四川行枢密院,遣人于碉门、岩州西南沿边,丁宁告谕官吏军民,有愿来归者,方便接纳,用意存恤,百姓贫者赈之,愿徙近里城邑者以屋舍给之。

……

礼店文州蒙古汉儿军民元帅府,自河州以下至此多阙,其余如朵甘思、乌斯藏、积石州之类尚多,载籍疏略,莫能详录也。

上述记载不能说不详尽,但毫无章法可言,总管府、万户府、元帅府、安抚司、千户所等杂乱地排列、堆砌在一起,以至于研究者很难直接从中清晰地判断出各机构之间的隶属关系,如《元史》卷91《百官七》“宣慰司”中载有九个元帅府,而《元史》卷87《百官三》中只记载了四个;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除招讨使司下辖的万户府外,《元史》卷87《百官三》又记载了四个万户府,但从其他记载中我们至少发现了六个属于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万户府,而且这些万户府与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究竟是何种关系,《元史》卷87《百官三》并未说明;再譬如《元史》卷60《地理三》明明记载有脱思麻路,但《元史》卷87《百官三》及卷91《百官七》中却缺少管理脱思麻路的行政机构,有的只是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所以说,要想清晰地获得有关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机构设置的框架,首先要对《元史》卷87《百官三》与卷91《百官七》的记载进行详细的梳理,并相互参照以及参考各类文献、碑刻,才能将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机构设置做一简单划分。

1.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性质与所属

吐蕃等处宣慰司设置后常常与都元帅府合二为一,这大大强化了吐蕃等处宣慰司衔都元帅府的军事作用,使之成为一个军政合一的机构。

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不隶属中书省系统,直接归宣政院管辖,但遇有征伐等事,则需要同枢密院商议。《元史》卷24《仁宗一》载:“敕宣政院:‘凡西番军务,必移文枢密院同议以闻。’”元朝宣政院与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是平行的。宣政院名义上领之于帝师,但帝师往往年纪幼小、阅历不深,所以实权通常都操纵在作为院使的蒙古王室重要人物手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元朝规定宣政院第二名院使必须由僧人担任。《元史》卷202《释老传》载:“宣政院,其为使位居第二者,必以僧为之。出帝师所辟举,而总其政于内外者。帅臣以下,亦必僧俗并用,而军民统摄。”元代宣政院之下还设有分院与行宣政院。《元史》卷87《百官三》载:“宣政院,秩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遇吐蕃有事,则为分院往镇,亦别有印。”《元史》卷92《百官八》载:“行宣政院,元统二年正月,革罢广教总管府一十六处,置行宣政院于杭州……至元二年五月,西番寇起,置行宣政院,以也先帖木儿为院使往讨之。”

《元史》卷91《百官七》“宣慰司”条在记述宣慰司的职能时云:“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学者据此认为吐蕃等处宣慰司是接受宣政院、陕西行省的双重管理。这是因为《元史》把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既列于《地理志三》“陕西”目下,又列于《百官三》“宣政院”目下。实际上作为一般行省下设置的宣慰司的确要做到“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但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在《元史》卷87《百官三》中是明确记载在“宣政院”条下,直接受宣政院管辖,它不需要执行所在行省的政令,自然也不存在接受宣政院、陕西行省的双重管理,只是由于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地处陕西行省境内,所以《元史》卷60《地理志三》才将吐蕃等处宣慰司记载在“陕西”目下。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元史》卷60《地理志三》载:“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四、府五、州二十七、属州十二、属县八十八”,但接下来仅列举了三个路,即丰元路、延安路、兴元路,另一个路很可能是之后记载的巩昌路。“巩昌路,元初改巩昌路便宜都总帅府,统巩昌、平凉、临洮、庆阳、隆庆五府及秦、陇、会、环、金、德顺、徽、金洋、安西、河、洮、岷、利、巴、沔、龙、大安、褒、泾、邠、宁、定西、镇原、阶、成、西和、兰二十七州,又于成州行金洋州事。”[8]继陕西行省四路之后,又在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目下记载了河州路、脱思麻路,而河州在至元六年前仅仅是巩昌路便宜都总帅府下辖的一个州,至元六年“以河州属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后,河州升为路,因此河州路、脱思麻路均不属于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下的路一级行政单位。对于这一点,明初史官在撰写《元史》时还是比较清楚的,但清初史官在撰写《明史》时已模糊不清,所以在《明史》出现了将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或省称为吐蕃宣慰司或称为陕西行省吐蕃宣慰司的现象,如《明史》卷42《地理志三》“陕西”载:“元礼店文州军民元帅府,属吐蕃宣慰司”,文州、河州、洮州、雅州等“元属陕西行省吐蕃宣慰司”。这也是造成一些现代论著中将元代吐蕃等处宣慰都元帅府司归于陕西行省管辖或由宣政院、陕西行省的双重管理的由来。

2.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机构设置及管理体系

《元史》卷87《百官三》及卷91《百官七》中对于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机构设置及管理体系的记载虽然十分混乱,但分门别类地甄别后可以发现,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机构设置实际上是由这样几部分组成:一是“掌军民之务”的宣慰司系统,如总管府以及总管府下辖的各州、县,这一系统是以行政管理为主,辅助以少量的军事力量。二是都元帅府所属的军事系统,如元帅府等。三是吐蕃等处宣慰司兼管的万户府等。四是设在吐蕃地区的吐蕃等处招讨使司。以上二、三、四系统均以军事管理为主。五是管理藏传佛教、汉传佛教的宗教机构,但这一系统不在本书讨论大范畴中。一些论著中之所以未能理清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管理体系,其原因就在于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内部一方面是众多机构交织在一起,另一方面又是军事与行政职能交织在一起,如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与都元帅府两大系统都兼有一定的军政管理职能,也都管辖着相应的行政与军事机构,只是吐蕃等处宣慰司更侧重于行政管理,而都元帅府则偏重于军事防务。

3.“掌军民之务”的宣慰司系统

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虽不隶属于行省,但在总管府的设置上却与其他宣慰司一样。《元史》卷91《百官七》载:

诸路总管府,至元初置。二十年,定十万户之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员。下路秩从三品,不置治中员,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上。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员,专治刑狱,下路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或二员,照磨兼承发架阁一员,司吏无定制,随事繁简以为多寡之额;译史、通事各一人。

按照《元史》卷60《地理三》的记载,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管辖的路一级行政区划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两个,即河州路与脱思麻路[9],而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与脱思麻路总管府则是河州路与脱思麻路的行政管理机构。

(1)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

《元史》卷60《地理三》载,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下辖有河州路,《元史》卷87《百官三》载,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下辖有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至元六年(1269)前,河州归“巩昌路便宜都总帅府”统辖,至元六年“以河州属吐蕃宣慰使都元帅府”后,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成为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下负责掌管河州路的最高军政机构,早期属军政合一的性质,后只负责民事。《元史》卷5《世祖二》中统三年十二月诏:“各路总管兼万户者,止理民事,军政勿预。其州县官兼千户、百户者,仍其旧。”同月又诏:“诸路管民官理民事,管军官掌兵戎,各有所司,不相统摄。”

《元史》卷60《地理三》“河州路”下标有雅州、黎州、洮州、贵德州、茂州以及各州所辖数量不等的县。不过从现有的史籍记载来看,元代河州路在行政区划上似乎并不包括雅州、黎州、洮州、茂州,而应如《元史》卷87《百官三》所载,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辖有贵德州、积石州以及定羌、宁河、安乡三县等。《明史》卷42《地理志三》陕西河州条下注云:“(河州)又西北有积石州,元属吐蕃宣慰司。洪武四年正月改置积石州千户所。”《元史》卷87《百官三》将积石州元帅府、必呈(里)万户府、贵德州等均列在吐蕃等处招讨使司之下,这为后世学者带来不必要的混乱。

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何以称作“西夏中兴河州”,应当与蒙元时期的西夏中兴等路有关。中统二年(1261),忽必烈在西夏故地设立中兴等路行中书省,至元三年(1266),罢行省而设宣慰司,直隶于中书省。八年,立西夏中兴等路行尚书省,不久改行中书省。然《元史》卷157《张文谦传》载:“张文谦,字仲谦,邢州沙河人。至元元年(1264),诏文谦以中书左丞行省西夏中兴等路”,可见西夏中兴等路至迟在至元元年就已设立。西夏中兴河州应当是张文谦行省的西夏中兴等路之一。至元六年(1269),西夏中兴河州等路归属于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元设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

(2)脱思麻路军民总管府

元代吐蕃脱思麻作为地理用词指脱思麻地区,作为职官用词则有专指与泛指之别。专指主要指元朝吐蕃等处宣慰司所辖脱思麻路总管府、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脱思麻路元帅府等;泛指则指元朝吐蕃等处宣慰司,故吐蕃等处宣慰司亦可称为脱思麻宣慰司,其原因正如张云所说:“至元六年河州属吐蕃宣慰使都元帅府后,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治所移至河州。”[10]在《元史》的记载中,脱思麻路境内曾先后设立过军民总管府、万户府、元帅府,如《元史》卷5《世祖二》至元元年:“以西番十八族部立安西州,行安抚司事”;《元史》卷60《地理三》载:“至元五年,割安西州属脱思麻路总管府”;《元史》卷87《百官三》中有“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元史》卷92《百官七》中有“脱思麻路元帅府”。这其中脱思麻路总管府在《元史》卷87《百官三》与卷92《百官七》中并未见载,见载的只是“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仿佛脱思麻路并未设有行政管理机构或脱思麻路总管府,只是设置时间不长的行政机构,而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脱思麻路元帅府才是脱思麻路的管理机构。故有学者认为“脱思麻路当为军民万户府之省。又有脱思麻路总管府当与其密切相关,为管民与诸军奥鲁的机构”[11]。造成如此的误解,完全归责于《元史》卷87《百官三》与卷92《百官七》的漏记,或者说《元史》卷60《地理三》已有记载,《元史》卷87《百官三》与卷92《百官七》则不再记载。事实上按照《元史》卷60《地理三》的记载,元代脱思麻路总管府早在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设治所于河州前就已存在,并相伴元朝始终。它是吐蕃等处宣慰司下负责管辖脱思麻路的最高行政机构,而脱思麻路元帅府是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系统所辖的九个元帅府之一,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则是吐蕃等处宣慰司兼管的万户府,三者各有所统,管军的管军,管民的管民,互不兼代。

4.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所属的军事系统

《元史》卷91《百官志七》“宣慰司”条载:

(宣慰司)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都元帅府,都元帅二员,副元帅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元史》卷91《百官七》“宣慰司”目下记载了作为军事系统的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境内的九个元帅府,它们是李(礼)店文州元帅府(即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帖城河里洋脱元帅府、常阳元帅府、岷州元帅府、积石州元帅府、洮州路元帅府、脱思麻路元帅府、十八族元帅府、朵甘思元帅府。按照《元史》卷91《百官七》“宣慰司”的说法,这九个元帅府中除李店文州元帅府外,其余八个元帅府均隶属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设官并同。《元史》卷24《仁宗一》载:“吐蕃寇礼店、文州,命总帅亦怜真等讨之”,可见在吐蕃各元帅府之上有一个总帅。这里需要提出的是,将朵甘思元帅府亦隶属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之下似不太符合元代的行政区划,而李店文州元帅府反倒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隶属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且只有李店文州元帅府为正三品秩,其余均为从三品秩。所以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下辖的元帅府应当是七八个,朵甘思元帅府不应包括在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之内。这七八个元帅府中有六个元帅府在元末仍见设置,《明兴野记》载:

(洪武三年)四月,(徐)达遣左副将军邓愈率仁和、襄阳、六安、沔阳、巩昌、临洮等卫将士数万众克河朔。土番宣政院使锁南领洮州、岷州、常阳、帖成(应为城——引者)、积石等十八族六元帅府大小头目,赍所授元宣敕金银牌面、银铜印信,亲诣愈前降,愈悉纳之,具名闻。[12]

吐蕃宣政院使锁南所率的元帅府中缺少李(礼)店文州元帅府、脱思麻路元帅府,想必李(礼)店文州元帅府此时已不属于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管辖,而脱思麻路元帅府或已罢设。

除元帅府外,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还管辖有松潘、宕、迭、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司以及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宣抚司,《元史》卷23《武宗本纪二》至大二年(1039)秋七月壬辰载:

宣政院臣言:“武靖王搠思班与朵思麻宣慰司言:‘松潘宕迭威茂州等处安抚司管内,西番、秃鲁卜、降胡、汉民四种人杂处,昨遣经历蔡懋昭往蛇谷陇迷招之,降其八部,户万七千,皆数百年负固顽犷之人,酋长令真巴等八人已尝廷见。今令真巴谓其地邻接四川,未降者尚十余万。宣抚司官皆他郡人,不知蛮夷事宜,才至成都灌州,畏惧即返,何以抚治?宜改安抚司为宣抚司,迁治茂州,徙松州军千人镇遏为便。’臣等议,宜从其言。”诏改松潘迭宕威茂州安抚司为宣抚司,迁治茂州汶川县,秩正三品,以八儿思的斤为宣抚司达鲁花赤,蔡懋昭为副使,并佩虎符。

松潘、宕、迭、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改为宣抚司后,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龙木头都留等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岳希蓬萝卜村等处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应为其所属。

5.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兼管的万户府

《元史》卷91《百官志七》“宣慰司”条载:“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每府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万户府与元帅府虽然均属于军事系统,但两者之间并不是隶属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军事机构。元帅府的上级是都元帅府,万户府则由宣慰司兼管。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兼管的万户府与都元帅府管辖的元帅府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如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兼管的万户府中只有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为正三品秩,其余均为从三品秩,而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隶属的元帅府中也只有李店文州元帅府为正三品秩,其余亦为从三品秩。

从《元史》卷87《百官三》、卷92《百官七》以及碑刻记载可知,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兼管的万户府有:折(招)藏万户府,必呈(里)万户府,常阳帖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即汉(常)阳军民万户府[13],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即文扶州万户府,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礼店蒙古万户府,文州吐蕃万户府等。[14]这些万户府有的终元之世仍见存在,有的在元朝末年已不见载。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礼店蒙古万户府。

礼店蒙古万户府曾几度游离于陕西行省与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之间。《元史》卷7《世祖本纪》载:“至元九年(1272)冬十月癸卯,立文州。”光绪《阶州直隶州续志》卷3《沿革》载:“元世祖至元九年,复置(文)州,省县,并入脱思麻路礼店。”《元史》卷98《兵志一》载:

大德十一年(1307)四月,诏礼店军还属土番宣慰司。初,西川也速迭儿、按住奴、帖木儿等所统探马赤军,自壬子年属籍礼店,隶王相府。后王相府罢,属之陕西省,桑哥奏属土番宣慰司,咸以为不便,大德十年命依壬子之籍,至是复改属焉。

这里所说的“桑哥奏属土番宣慰司,咸以为不便,大德十年命依壬子之籍”,很可能就是《元史》卷22《武宗一》记载:“大德十一年秋七月丙寅,以礼店蒙古万户属土蕃宣慰司非便,命仍旧隶脱思麻宣慰司,防守陕州”,只是其中的“脱思麻宣慰司”很可能是陕西行省之误,理由是:(1)若以礼店蒙古万户府隶脱思麻宣慰司,怎么能远隔千里去“防守陕州”?(2)脱思麻宣慰司即吐蕃等处宣慰司,两者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关系。

此外,《元史》卷87《百官三》所载“凤翔等处千户所、庆阳宁环等处管军总把”等,很可能是礼店蒙古万户府归属陕西行省管辖时分流下来的。礼店蒙古万户府曾多次分流,如至元十五年(1278),帖木儿(赵国安)改任随路拔都万户府元帅,移镇重庆,成为四川六个万户府之一;至元二十一年(1284),彻里之子步鲁合答以功授云南万户府达鲁花赤,“子忙古不花袭管军万户”[15]。因此,凤翔等处千户所、庆阳宁环等处管军总把等作为礼店蒙古万户府归属陕西行省或防守陕州时分流下来的职官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只是礼店蒙古万户府归属土蕃等处宣慰司后,这几个职官是否仍属于礼店蒙古万户府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折藏万户府,“折藏”又可写作“招藏”,《明太祖实录》洪武四年河州卫下有“招藏军千户所”。《岷州志》卷2《民里》所载岷州卫十七里中有招藏里,此均可视为“折藏”的不同译写。

6.吐蕃等处招讨司及其属附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

元代招讨司本为临时设置的机构,但吐蕃等处招讨使司设置后却长期存在于河州。《元史》卷87《百官三》将吐蕃等处招讨使司及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列于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名下,误也,应当与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并列。吐蕃等处招讨司及其属附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的设置与元代高昌王纽林的斤镇戍河州有直接关系。《元史》卷122《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传》载:“有旨师出河西,俟北征诸军齐发,遂留永昌。会吐蕃脱思麻作乱,诏以荣禄大夫平章政事,领本部探马等军万人镇吐蕃宣慰司。”《亦都护高昌王世勋碑》亦载:“会吐蕃脱思麻作乱,诏(纽林的斤——引者注)以荣禄大夫、平章政事、吐蕃宣慰使领本部探马等军镇吐蕃。”[16]此事发生在至元二十四年(1287),它是目前所能见到的高昌回鹘迁徙河州最直接的记载。

纽林的斤所率探马等军万人镇守的脱思麻,当是泛指,即吐蕃等处宣慰司。纽林的斤所率探马等军万人镇戍河州后,元廷设吐蕃等处招讨使司及其属附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以处之。《元史》卷87《百官志三》载:“吐蕃等处招讨使司,秩正三品,招讨使二员……其属附: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秩正三品,万户五员,千户八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纽林的斤以驸马身份出镇吐蕃宣慰司后,不仅担任了吐蕃等处招讨使一职,而且还身兼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等职。两者之间的合署办公,使吐蕃等处招讨使司都元帅府因此变得更加强大。纽林的斤离任后,其弟钦察台继续留在河州,并承袭吐蕃等处宣慰使一职。[17]嘉靖《河州志》卷3《文籍志》引延祐七年学士倪镗所撰《儒学文庙碑记》云:“河州儒户张德载始自建宣圣庙于蒙塾。延祐二年,平章、宣慰使钦察台重修殿阁廊庑,绘塑贤哲。继而,宣慰使着思吉巴拨田赡学,养育人才。”康熙《河州志》卷3亦载:钦察台“仁宗延祐初年以驸马、平章为河州吐蕃宣慰使司宣慰使”。

吐蕃等处招讨使司所属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在元朝属上万户府。[18]《元史》卷91《百官七》载:“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正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脱思麻探马军万户府很可能驻扎在河州南乡,为此留下“万户沟”的地名。嘉靖《河州志》卷1《地理志·屯寨》载河州南百里有“万户沟”,明初在这里设有“万户沟寨”,戍兵屯田。清代分为上、下万户沟。[19]明代早在建国之初就已“革诸将袭元旧制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诸官号”[20],故万户沟作为地名应当是元代万户府驻扎于此而得名,并延续至清朝。如上所述,元代河州、岷州、洮州一带共有七个万户府,这其中只有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驻扎在河州,故万户沟当属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的驻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