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拜經[1]日記[2]贈[3]言校勘里居姓氏[4]
嘉定王鳳喈[7]鳴盛
大興朱石君珪
嘉定錢曉徵大昕
靑浦王德甫昶
鎭洋畢纕[8]沅
儀徵阮伯元元
仁和孫詒穀志祖
錢塘梁山舟[9]同書
大興翁[10]潭溪方綱
無錫秦小峴
栢山法時帆式善[14]
德淸蔡生甫之定
覺羅桂香東芳
長洲吳玉松雲
金壇段若膺玉裁
寶應劉端臨台拱
歸[20]安丁小雅杰
桐城姚姬傳鼐
陽湖孫伯淵星衍
武進莊葆琛述祖
陽湖洪稚存亮吉
武進趙[23]億孫懷玉
寧化伊墨卿秉綬
懷寧汪銳齋德鉞
仁和龔闇齋麗正
固始吳美存其彦
歸安姚秋農文田
高王伯申引之
蕭山湯敦甫金釗
大興徐星白松
歙縣鮑覺生桂星
全椒吳山尊鼒
開化戴金溪[24]敦元
嘉應宋芷灣湘
福州陳恭甫壽祺
德淸許周生宗彦
棲霞郝蘭臯[25]懿行
南海[26]張棠村業南
桐城馬元伯瑞辰
績溪吳春橋秉
武進張高文惠言
歙縣凌次仲廷堪[30]
承德孫鳳卿彤
海寧錢廣伯馥
錢塘梁[31]處素履繩
海寧陳仲魚鳣
蕭山徐北溟[32]鯤
仁和宋左[33]大樽
桐城章子卿甫
吳縣鈕匪[34]石樹玉
吳縣袁又愷廷檮
甘泉林仲雲慰曾
江都焦里堂循
德淸宋小茗咸熙
歸安嚴久能元照
臨海洪筠軒頤煊
元和顧[35]千里廣圻
錢塘何夢華元錫
錢塘嚴厚民杰
仁和陳扶雅善
仁和趙寛[36]夫坦
長洲宋虞廷翔鳳
溧水王春泉友沂
武進吳晉望士模
陽湖惲子居敬
陽湖劉申受逢禄[37]
陽湖莊卿[38]姍綬甲
陽湖顧子明文炳
固始吳瀹齋其濬
仁和汪漢郊家禧
仁和趙雩門鉞
南海張寶田宗裕
覺羅桂子美菖
覺羅桂子光葆
覺羅桂子純荃
覺羅桂子明崑
武進周紺園[39]之黼
[1]經,底本原作。按:刻本中,“糹”旁常作
旁,如“紹”作
、“終”作
、“純”作
、“繢”作
、“續”作
、“績”作
,“繚”作
等,由此與他本構成諸多異文。下徑寫作通用字,不再出校。
[2]記,底本原作。按:刻本中,“已”“巳”“己”三字常混用不别,一般寫作“巳”。底本中包含“已”“巳”“己”部件的字,亦常寫作“巳”,如
作“汜”、“紀”作
、“改”作“攺”、“起”作
等。下徑改爲正字,不一一出校。
[3]贈,底本作。按:刻本中,“曾”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如“增”作
、“憎”作
等。下徑改爲正字,不一一出校。
[4]見底本卷首,收入《續修四庫全書》時置《拜經日記題辭》之後。《清經解》本、校抄本無。
[5]餘,底本作。按:刻本中“食”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如“飲”常作
,“餞”作
,“餅”作
等,體現了刻本書寫的一般規律。下徑改爲正字,不一一出校。
[6]文,底本作。按:刻本中常見由刻寫習慣造成的衍筆字,如“文”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又”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 “史”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更”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廴”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等,即體現這種刻本的刻寫習慣。下徑改爲正字,不復出校。
[7]鳳,底本作,爲刻寫俗字。《玉篇·鳥部》:“
,靈鳥。雄曰,雌曰凰,有五采,棲梧桐,食竹實。”元李文仲《字鑑·送韻》:“鳳,《説文》神鳥也。从鳥,凡聲。俗作
。”喈,底本作
。《重訂直音篇·口部》:“
,音,和聲,鳥聲。”《龍龕手鑑·口部》:“
,音,鳥聲。”按:刻本中,“白”作爲構字部件常省作“日”,如“皆”作
,“習”作
等。下徑改爲正字,不復出校。
[8],“蘅”之異體字。字見《中華字海》、高麗本《龍龕手鑑》。明雷禮《鐔墟堂摘稿·登敬亭山賦》:“草則薜荔蕙若,傳公蒥荑;揭車菡萏,射干芒籬;芎藭
,葴菥菃芝;菴
蒳,苘蔻葵茋。”
[9]舟,底本作。按:刻本中, “舟”及其作爲構字部件均作
,如“般”作
,“瘢”作
等。下文徑改作正字,不復出校。
[10]翁,底本作。按:刻本中,“羽”字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如“翁”作
、“習”作
等。下徑改爲正字,不復出校。
[11]“郵”之異體字。《字彚·邑部》:“ ,同郵。”《正字通·邑部》:“ ,俗郵字。”下同,不復出校。
[12]懐,“懷”之異體字。下同,不復出校。按:《宋元以來俗字譜》:“懷”,《太平樂府》《白袍記》《東牕記》作“懐”。“懐”亦爲日本用簡體漢字。
[13]念,底本作,爲刻寫俗字。按:刻本中,“今”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如“矜”作
等。下徑改作正字,不復出校。
[14]善,底本作,爲刻寫俗字。下徑改作正字,不復出校。
[15]蔣,底本作。按:刻本中,“將”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下徑改爲正字,不復出校。
[16]丹,底本作。按:刻本中,“丹”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如“彤”作
等。下徑改爲正字,不再出校。
[17]墀,底本作。按:刻本中,
作爲構字部件時常寫作“土”,如“懷”作
,“穉”作
等。下徑改爲正字,不再出校。
[18]吳,底本作。按:刻本中,“吳”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如“誤”作
,“虞”作
等。下徑改爲正字,不復出校。
[19]縣,底本作。按:刻本中,“縣”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如“懸”作
等。下徑改爲正字,不復出校。
[20]歸,底本作,爲“歸”之刻寫俗字。下徑改爲正字,不復出校。
[21]進,底本作。按:刻本中,“辶”旁均作
,如“逢”作
, “遍”作
等。由此,常與他本構成諸多異文。下徑改爲“辶”旁正字,不復出校。
[22]鄭,底本作,爲“鄭”之刻寫俗字,亦爲日本用漢字。按:刻本中,“丷”作爲構字部件常作“八”形,如“曾”作
、“朕”作
、“尊”作
等。下徑改爲正字,不復出校。
[23]趙,底本作,爲“趙”之刻寫俗字,亦爲日本用漢字。按:刻本中,“肖”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如“消”作
、“逍”作
、“宵”作
等。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24]溪,底本作。按:刻本中,“奚”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如“傒”作
、“谿”作
等。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25]臯,底本作,爲“臯”之刻寫俗字。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26]海,底本作,爲“海”之刻寫俗字。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27]平,底本作,爲“平”之刻寫俗字。按:刻本中,“平”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如“苹”作
、“評”作
等。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28]鐵,底本作,爲“鐵”之刻寫俗字。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29]均,底本作。按:“勻”爲“匀”之舊字型,在刻本中,“匀”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勻”,如“筠”作
、
作
、
作
等。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30]廷堪,底本作。按:“椹”爲“堪”字之形誤。刻本中,“廴”常作
。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31]梁,底本作,爲“梁”之刻寫俗字。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32]溟,底本作。按:刻本中,構字部件“宀”和“冖”常混用,如“寇”與“冦”,“完”與
,“誼”與
等。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33],是“彛”之俗字,“彛”是“彞”的舊字形。
字見唐無名氏《新修曲阜縣文宣王廟記》。“彛”字見《龍龕手鑑·
部》《中華字海·
部》,今正字作“彝”。
[34]匪,底本作。按:刻本中,“非”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作
。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35]顧,底本作。按:
爲“顧”之刻寫俗字,亦爲日本用漢字。刻本中,“户”及其作爲構字部件時常寫作
。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36]寛,是“寬”之異體字。《正字通·宀部》:“寬,俗作寛。”
[37]禄,底本作,爲“禄”之刻寫俗字。按:刻本中,構字部件“礻”常寫作
,如“視”作
、“祈”作
等。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38]卿,底本作。按:本書中由于刻寫習慣導致的“卿”之異體俗字較多,有
等。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
[39]園,底本作。按:刻本中,“袁”及其作爲構字部件參與構字時常寫作
,如“轅”作
、“遠”作“逺”等。下徑改爲通行正字,不復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