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从东夷到北狄:中古正史有关契丹的归类变化
契丹建立王朝以前,长期居处华夏帝国边界之外,介乎“东”“北”之间,因而传统的四夷分类体系在对其定位、称呼方面常常出现模糊与混乱,这一问题反映到纪传体正史中就会直接表现为将契丹归入不同的类传。如上节所述,北魏时期李彪著《国史》将契丹列入东夷传中,为北齐魏收《魏书》所因袭,而至第二部为契丹设传的正史唐修《隋书》却以之入北狄传,稍晚修成的《北史》复列于《东夷传》,五代北宋修两《唐书》则又皆划入北狄传。这样看起来稍显复杂的归类变化,至今尚未引起研究者的关注。本节即对此略作探讨,发掘其中线索,阐明背后动因,借以反思传统四夷分类体系的易变性与建构性。
一、北魏至唐初契丹与中原方位关系之实态
《魏书》将契丹归入东夷传,在现存其他北朝乃至隋代史料中,似乎很难找到明确称契丹为北狄的记载。1然而,这种情况至唐初所修《隋书》中却出现了显著的变化,契丹被改列入北狄传。欲探讨此次变化的原因,还须从《隋书》的编修情况特别是其史料来源入手。
《隋书》之编纂,始议于武德四年 ( 621),未成而罢,贞观三年 (629) 魏徵始继其事,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人共同参与,最终成于贞观十年。当时史臣所依据的旧有史料主要包括《开皇起居注》 《大业起居注》及王劭《隋书》三种。前两者一望而知乃是编年记事,当无四夷传之体裁,唯一值得略加分析的是王劭之书。开皇十三年 (593) 隋文帝下诏禁止私修国史,此后由王劭“专典国史”,2研究者据此认为王氏之书具有隋代官修国史的性质。3但这部国史与众不同之处在于,既非纪传,亦非编年,而是模仿《尚书》的记言体。刘知幾《史通》有云,“当开皇、仁寿时,王劭为书八十卷,以类相从,定其篇目,至于编年、纪传,并阙其体”,4“寻其义例,皆准《尚书》 ”。5此样的体例自然不会有四夷传之设。由此可知,唐初修《隋书》所面对的原始材料皆无四夷传,今本所见诸传之体例概出自唐人之手。现在,问题可以进一步明确为,唐初史臣为什么会将契丹由东夷传改入北狄传?
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契丹由北朝至唐初,居地、位置是否发生过大幅度变化。契丹在北魏时期始终活动于今辽宁朝阳东北数百里范围内,地近高丽,6至北齐天保四年,文宣帝曾讨契丹于阳师水 (今大凌河支流叶柏寿河) 及青山 (朝阳北票附近之大青山),7足见当时其仍在朝阳附近、白狼水流域;由齐入隋,折冲反复于隋、突厥、高丽之间,8一度稍稍南下归附隋朝,后又北徙“当辽西正北二百里,依托纥臣水而居,东西亘五百里,南北三百里”,9其中辽西亦即朝阳,正反映了隋末唐初的情况。可见,自北魏至唐初,尽管契丹多有南迁北徙之往复,然皆不出朝阳以北 (东北) 数百里之范围,活动中心位于辽水下游、大凌河流域,并无明显变化。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唐前期,上元二年 (675) 《阿史那忠墓志》明确记载“契丹在白狼之东,居黄龙之右,近侵卉服,外结岛夷”,10《通典》更详细记载了唐前期契丹地界距中原的具体道里:“柳城郡东至辽河四百八十里,南至海二百六十里,西至北平郡七百里,北至契丹界五十里,东南到安东府二百七十里,西南到北平郡七百里,西北到契丹界七十里,东北到契丹界九十里,(界至) 契丹衙帐四百里,去西京五千里,去东京四千一百十里。”11严耕望据此指出,自北魏至唐初契丹衙帐始终在营州之北或东北,近或二百里,多或五百里,而唐初松漠都督府应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小库伦一带,其西境当与奚以努鲁尔虎山为界。12所论较为允当。
唐初修《隋书》时契丹的活动范围较北朝时期既无明显改变,那么,会不会是中原王朝本身疆域的盈缩引发二者相对位置的变化,进而导致史官观察基点有所偏移呢?答案似乎也是否定的。北魏至隋,中原王朝由分裂走向统一,版图发生巨大变化,但具体到东北边界却更动不大,基本维持在今朝阳境内大凌河下游流域,13直至隋炀帝东征前后方才稍有扩展。大业八年一月,炀帝发兵百一十三万征高丽,至七月败绩班师,14《隋书·高丽传》称“是行也,唯于辽水西拔贼武厉逻,置辽东郡及通定镇而还”,15关于武厉逻之具体方位,学界目前尚存争议,但大致范围可确定在今沈阳新民市东部辽河西岸,16可知此时隋朝东北疆界由于辽东郡及通定镇之设从大凌河下游东扩至辽河下游西岸。17自此以后直至贞观初年修《隋书》之时,再无明显变化。如此小规模的扩张显然不足以导致中原王朝与契丹等政治体间的相对位置发生实质性变化,因此这恐怕也并非契丹在正史中由东夷被改为北狄的主要动因。
二、前代正史的东夷叙述与《魏书》 《隋书》的不同抉择
通过以上背景排查可知,观察对象及其与观察者的相对关系皆非问题的根由所在,因而我们不得不将焦点转向观察者自身视角的调适与改换:从《魏书》到《隋书》,正史四夷传的分类标准有无更易?其中对“东夷” “北狄”的定义是否会有所不同?
《魏书》四夷传除东夷部分尚存外,其余皆已散佚,今本内容乃后人据《北史》所补,从中无法探得其分类标准。上节已述,就东夷传言之,《魏书》的历史叙述刻意强调称藩朝贡是东夷的唯一意义,而未过多涉及传中所收诸夷之共性,可以说是基于一种简单粗放的、现实主义式的分类标准。相比之下,唐修《隋书》对于东夷的定位就显得精细得多。该书《东夷传》卷末“史臣曰”开首云:
广谷大川异制,人生其间异俗,嗜欲不同,言语不通,圣人因时设教,所以达其志而通其俗也。九夷所居,与中夏悬隔,然天性柔顺,无犷暴之风,虽绵邈山海,而易以道御。夏殷之代,时或来王。暨箕子避地朝鲜,始有八条之禁,疏而不漏,简而可久,化之所感,千载不绝。今辽东诸国,或衣服参冠冕之容,或饮食有俎豆之器,好尚经术,爱乐文史,游学于京都者,往来继路,或亡没不归。非先哲之遗风,其孰能致于斯也?故孔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诚哉斯言,其俗之可采者,岂徒楛矢之贡而已乎?18
此段首句即声称对于异俗之人,只需“圣人因时设教”,其俗即可通达,并无天然之障碍。以下大致分为四层:其一,点出东夷的特质在于“天性柔顺,无犷暴之风” “易以道御”,这样的天性可以克服地理的阻隔达于王化;其二,说明当地得以开化的最重要契机:箕子由华夏赴朝鲜,行八条之禁,遗惠千年;其三,述当时所见礼俗,特别举朝鲜半岛赴唐游学者为例,以见其渐染华风之盛,并将之归功于箕子之教;其四,引《论语·卫灵公》之言以证其说。最终的结论特别提到东夷风俗可采者多,其意义绝不限于朝贡。
这段“史臣曰”集中阐明了东夷在接受华夏文明方面所具有的优长之处,与上节所引《魏书·东夷传》末“史臣曰”形成鲜明对比,最后的反问“其俗之可采者,岂徒楛矢之贡而已乎”甚至让人怀疑是否就是直接针对《魏书》所发。不过如果对古人有关东夷群体的历史叙述演变源流稍加考察,不难发现,唐初史臣的这段议论其实并没有什么新意。
在早期有关四夷分类体系的解说中,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方并无明显优劣之分,对东夷亦未见有揄扬之辞。如《大戴礼记·千乘》曰“东辟之民曰夷,精以侥,至于大远,有不火食者矣”,19《礼记·王制》则称“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20反映了西汉时期定型的儒家经典对于东夷的基本定性,同时期的《淮南子·地形训》则将方位、环境与东夷特性相联系,所记更为具体:“东方川谷之所注,日月之所出,其人兑形小头,隆鼻大口,鸢肩企行,窍通于目,筋气属焉,苍色主肝,长大早知而不寿;其地宜麦,多虎豹。”21《白虎通·礼乐篇》则记载了一种旧有说法,四夷之名乃“名其短而为之制名”,其中“夷者,僔夷无礼义,东方者,少阳易化,故取名也”。22从这些描述中我们丝毫看不出对于东夷有何褒美之意,仅作为四夷之一种,与其余三者无异。
不过,上述情况至晚到东汉前期已开始发生变化。班固《汉书·地理志》云:
玄莬、乐浪,武帝时置,皆朝鲜、濊貉、句骊蛮夷。殷道衰,箕子去之朝鲜,教其民以礼义,田蚕织作。乐浪朝鲜民犯禁八条……其田民饮食以笾豆,都邑颇放效吏及内郡贾人,往往以杯器食……可贵哉,仁贤之化也!然东夷天性柔顺,异于三方之外,故孔子悼道不行,设浮于海,欲居九夷,有以也夫。23
其中不仅将此地接收华夏文化的起点溯至箕子,列举当地礼仪风尚作为教化之成果,更明确地提出“东夷天性柔顺,异于三方之外”,颜师古注此句曰:“三方谓南、西、北也。”同时,孔子对于东夷的态度也被引为奥援,支撑其说。很显然,上引《隋书》 “史臣曰”关于东夷的四个叙述要件——天性、箕子、礼俗、孔子,在《汉书》中都已出现,并被巧妙地编织在了一起。
班固之所以会作出如此描述,当与汉武帝设辽东四郡这一背景有着莫大的关联。元封三年 (前108), “朝鲜斩其王右渠降,以其地为乐浪、临屯、玄菟、真番郡”。24四郡之设,将朝鲜半岛直接纳入汉帝国的行政版图,一方面极大地加快了当地的华夏化进程,另一方面也使得汉朝文化精英真正有机会深入了解当地的社会面貌,将其整合进已有的华夏政治文化秩序之中,进行必要的调适和补充,班固所论即由此而来。与这一叙述倾向类似的记载,亦见于时代稍晚的许慎《说文解字》: “唯东夷从大,大,人也。夷俗仁,仁者寿,有君子、不死之国。孔子曰:‘道不行,欲之九夷,乘桴浮于海。’有以也。”25说明对于东夷的推许某种意义上讲已经成为当时人的共识。
由于《汉书》对纪传体王朝史书写典范的确立影响巨大,其中有关东夷的定位和叙述也逐渐为后世史家奉为经典。陈寿《三国志》有《乌丸鲜卑东夷传》,其中对东夷的解说称“虽夷狄之邦,而俎豆之象存,中国失礼,求之四夷,犹信”,26虽亦肯定其俗有礼仪之像,但言语之间仍颇有所保留。真正全面继承班固之说的是范晔《后汉书》,其《东夷列传》卷末有“论曰”:
昔箕子违衰殷之运,避地朝鲜。始其国俗未有闻也,及施八条之约,使人知禁,遂乃邑无淫盗,门不夜扃,回顽薄之俗,就宽略之法,行数百千年,故东夷通以柔谨为风,异乎三方者也。苟政之所畅,则道义存焉。仲尼怀愤,以为九夷可居。或疑其陋。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亦徒有以焉尔。其后遂通接商贾,渐交上国。而燕人卫满扰杂其风,于是从而浇异焉。老子曰:“法令滋章,盗贼多有。”若箕子之省简文条而用信义,其得圣贤作法之原矣!27
《后汉书》专设《东夷列传》,为纪传体正史之首创,其中对于东夷的解说、定位皆取《汉书》之义,且有所发展;同时此传开首在叙述本朝事迹之前称:“东夷率皆土著,喜饮酒歌舞,或冠弁衣锦,器用俎豆。所谓中国失礼,求之四夷者也。”28亦是对《汉书》 《三国志》之说的糅合。范晔的这一番继承、强化与加工,使得《汉书》以来关于东夷的历史叙述固化为一种书写传统,成为给夷狄归类的基本标准之一,对后世影响深远。
明白了上述背景,我们再来回看前引《隋书·东夷传》卷末的“史臣曰”。不消说,这段文字从整体脉络到具体行文用字都脱胎于《汉书》 《后汉书》所形成的叙述传统,唐人的工作只不过是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当时所见东夷诸国游学京师等新现象罢了。中古正史专为东夷设传者,自《后汉书》至《隋书》,其间唯有《魏书》一家,如此看来,《魏书》东夷传以强调朝贡为唯一指归的实用主义标准,其实是对《汉书》 《后汉书》固有书写传统的一次“背离”和“反动”,而《隋书》则是对这一传统的回归。
如研究者所指出,魏徵主修《隋书》,行文多比照《汉书》,处处以班固继承者自居,29修史同侪如颜师古等人更是专治斯学,于东夷定义全踵孟坚之说似属自然而然之事。不过,这种回归显然不会是仅着眼于学理层面的被动接受,而是有着明确的现实指向。如果看看上引“史臣曰”最后的一段总结,我们或许能更容易体会史官的初衷所在:
自高祖抚有周余,惠此中国,开皇之末,方事辽左,天时不利,师遂无功。二代承基,志包宇宙,频践三韩之域,屡发千钧之弩。小国惧亡,敢同困兽,兵连不戢,四海骚然,遂以土崩,丧身灭国。《兵志》有之曰:“务广德者昌,务广地者亡。”然辽东之地,不列于郡县久矣。诸国朝正奉贡,无阙于岁时,二代震而矜之,以为人莫若己,不能怀以文德,遽动干戈。内恃富强,外思广地,以骄取怨,以怒兴师。若此而不亡,自古未之闻也。然则四夷之戒,安可不深念哉!30
此段文字可以视作从反面对上引“史臣曰”开首“圣人因时设教,所以达其志而通其俗也”云云的照应,与前文所论一脉相承。从中可以看出,以魏徵为首的史臣之所以在上文引述前史关于东夷的褒扬性定义,其最终落脚点实际是劝诫君王切勿效仿隋朝二帝东征,劳民伤财以致亡国。传统模式的运用本质上是为“以史为鉴”而采取的一种叙述策略。只不过,魏徵的这一良苦用心最终还是未能阻止唐太宗在贞观十八年、二十二年两度出兵高丽。31
《隋书》既取《汉书》之义以行劝谏之实,将“天性柔顺,无犷暴之风” “易以道御”作为东夷的基本标准,则其对传内收录者自然需要做一定的选择和过滤。 《汉书》之论实针对朝鲜半岛而言,此地构成东夷一类的核心范围,不过由汉至唐,朝鲜政权与中原王朝时战时和,彼此间攻城略地并不鲜见,这显然与《汉书》所谓“天性”标准不尽相合,唐初史臣有意无意地忽略和弱化了这样的异质因素,尽量保持历史叙述的圆融、连贯。与此同时,对于其余周遭诸夷之甄选,则综合方位、 “天性”、生业等因素予以考量。检《隋书·东夷传》,开首高丽、百济、新罗三国皆属朝鲜旧壤,殆无疑义;卷末流求、倭国则更远处东瀛,又与华夏并无利害冲突,自应列入;其稍可议者唯卷中所列之靺鞨,其方位处东、北之间,该传内又有“以溺洗手面,于诸夷最为不洁”, “其俗淫而妒”, “常作用兵意”这样的负面描述,但传内未见其侵扰中原之记载,文末又强调首领度地稽“悦中国风俗,请被冠带”,隋炀帝“嘉之,赐以锦绮而褒宠之”,32可见唐初史臣对其归心向化最终还是予以了认可。经过一番甄别筛汰,这篇《东夷传》所呈现出的群类图景与《汉书》以降的叙述传统实现了表面上的对接,隐含其中的是不宜征伐的现实指向。
三、新晋的北狄:唐人对契丹的认知与定位
在上述筛选过程中,与靺鞨相邻、同样地处东北之间的契丹,在史臣看来,似乎并不适用天性柔顺、倾心向化的标签,也就无法被纳入不宜征伐的范围。在他们的笔下,契丹“好为寇盗” “无礼顽嚣,于诸夷最甚”,33这显然与其概念中或曰所需要之东夷形象存在相当的距离。
更重要的是,在唐人看来,契丹更符合他们对于北狄的基本定位。 《隋书·北狄传》卷末有“史臣曰”:
四夷之为中国患也久矣,北狄尤甚焉。种落实繁,迭雄边塞,年代遐邈,非一时也。五帝之世,则有獯粥焉;其在三代,则猃狁焉;逮乎两汉,则匈奴焉;当涂、典午,则乌丸鲜卑焉;后魏及周,则蠕蠕、突厥焉。此其酋豪,相继互为君长者也。皆以畜牧为业,侵钞为资,倏来忽往,云飞鸟集。智谋之士,议和亲于庙堂之上;折冲之臣,论奋击于塞垣之下。然事无恒规,权无定势,亲疏因其强弱,服叛在其盛衰。衰则款塞顿颡,盛则弯弓寇掠,屈申异态,强弱相反。正朔所不及,冠带所不加,唯利是视,不顾盟誓。至于莫相救让,骄黠凭陵,和亲约结之谋,行师用兵之事,前史论之备矣,故不详而究焉。
及蠕蠕衰微,突厥始大,至于木杆,遂雄朔野。东极东胡旧境,西尽乌孙之地,弯弓数十万,列处于代阴,南向以临周齐。二国莫之能抗,争请盟好,求结和亲。乃与周合从,终亡齐国。高祖迁鼎,厥徒孔炽,负其众力,将蹈秦郊。内自相图,遂以乖乱,达头可汗远遁,启民愿保塞下。于是推亡固存,返其旧地,助讨余烬,部众遂强。卒于仁寿,不侵不叛,暨乎始毕,未亏臣礼。炀帝抚之非道,始有雁门之围。俄属群盗并兴,于此浸以雄盛,豪杰虽建名号,莫不请好息民。于是,分置官司,总统中国,子女玉帛,相继于道,使者之车,往来结辙。自古蕃夷骄僭,未有若斯之甚也。
及圣哲膺期,扫除氛祲,暗于时变,犹怀旅拒,率其群丑,屡隳亭鄣,残毁我云代,摇荡我太原,肆掠于泾阳,饮马于渭汭。圣上奇谋潜运,神机密动,遂使百世不羁之虏一举而灭,瀚海龙庭之地画为九州,幽都穷发之民隶于编户。实帝皇所不及,书契所未闻。由此言之,虽天道有盛衰,亦人事之工拙也。加以为而弗恃,有而弗居,类天地之含容,同阴阳之化育,斯乃大道之行也,固无得而称焉。34
引文首段是对北狄特征的总括,可大致归纳为三点:其一,与中原政权对抗性最强,威胁最大,即“四夷之为中国患也久矣,北狄尤甚焉”;其二,生产生活方式的共性在于“畜牧为业,侵钞为资,倏来忽往,云飞鸟集”;35其三,在与中原的关系上表现为叛服不常,唯利是图,无心向化,即“衰则款塞顿颡,盛则弯弓寇掠”云云。衡以《隋书》所记契丹之形象,一方面称其“好为寇盗” “北徙逐水草” “逐寒暑,随水草畜牧”,另一方面着重描述其依违于突厥、高丽与中原之间,时叛时降的过程。据史料记载,《隋书》纂成之前不久的武德年间契丹曾多次寇掠唐朝边境,36正好印证了隋代史料的记录。因此在唐初史臣看来,当时的契丹至少符合北狄的后两个特征,当然有理由将其归入此类。37随着势力的不断壮大,契丹对中原王朝的威胁亦愈加严重,第一点特征凸显无遗,因而《隋书》的归类方法更为后世史家所认可,发展成有唐以降史籍对于契丹的主流认识。
“史臣曰”的后两段以突厥为主要代表,具体阐发了北狄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我们注意到,整部《隋书·北狄传》所收北族除突厥、西突厥本身外,其余铁勒、奚、契丹、室韦诸传,无一不在强调其各自与突厥存在密切的互动关系。如铁勒“并无君长,分属东、西两突厥”;38奚“初臣于突厥”, “随逐水草,颇同突厥”;39契丹“为突厥所逼”, “又与突厥相侵”, “背突厥来降”, “敕突厥抚纳之”,“突厥沙钵略可汗遣吐屯潘垤统之”;40室韦“突厥常以三吐屯总领之”, “乘牛车,籧篨为屋,如突厥毡车之状”。41可见,以上诸族之所以被纳入《北狄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与修史者心目中最典型北狄之间的关联,而这种现实政治层面的互动又被史臣理想化地抽象、化约为心性的一致、族类的相同,使得《北狄传》呈现出形式上的圆融统一。
仔细分析引文的后两段,不难看出当时史臣设置、撰写《北狄传》的功能与意义。第二段缕叙北朝至隋历代与突厥和战,最终落脚点为突厥坐大,“总统中国”, “自古蕃夷骄僭,未有若斯之甚也”;第三段则盛赞唐朝建立之后,特别是唐太宗初年对突厥的军事胜利,将其称作“帝皇所不及,书契所未闻”之功业。一抑一扬,落脚于当下:在整段历史叙述中,以突厥为代表的北狄被塑造成华夏最强劲的敌手,彻底被推向中原政权的对立面上,能否控御征服他们,成为检验王朝统治成色的试金石,对比之下,唐王朝的威权与正统彰显无遗。从这个角度讲,对于突厥的战功俨然构成了一种关于唐朝合法性的历史叙述。这种对北狄的定位与上节所论对东夷当“怀以文德”,不可“遽动干戈”的劝谏方向呈现出巨大的反差,事实上形成了华夏之外、夷狄内部的进一步区分和等差。在由此构建出的帝国符号秩序中,华夏是毫无疑问的核心,周边异族亦非均匀地分布于核心周围,而可能呈现出一种同心圆式的差序格局。这里所说的东夷就是距离中心较近者,而北狄则相对更为疏远,甚至在必要时会被排挤到最边缘。一切在史臣的解释体系中似乎都可归因于天性的不同,而天性又被刻画成与生俱来、不可改变的东西,诸如此类的群类式描述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这套话语背后的实际动因和政治诉求。就此而言,契丹从东夷传被改入北狄传,正折射出其在华夏文化格局中的地位变动,而这种印象也在后来局势的发展中愈加固化。
中唐时期杜佑《通典·北狄序略》中的一段话很能代表唐人对于契丹的认识变化:
自三代以还,北狄盛衰可略而纪。其小国者时有侵扰,不为大患者,则不暇录焉。唯契丹,武太后万岁通天初,其帅李尽忠、孙万荣陷营州,自称为可汗,司农卿麻仁节等二十八将,败于西峡石黄獐谷,仁节死焉。贼又陷冀州郡,刺史陆宝积死之。夏官尚书平章事王孝杰率兵十八万,又败没于东峡石。又令御史大夫娄师德率兵二十万拒之。万荣为家奴所杀,其党遂溃。42
这是《北狄序略》中最后一段,杜佑在前文缕叙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对于历代中原王朝的进犯,最后特别强调了契丹作为本不足为患的“小国”,却给唐王朝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威胁。从中明显可以感觉到李尽忠、孙万荣之乱对于唐人观念的冲击,更加强化了将契丹作为北狄甚至是北狄之代表的印象和理由。
这种观念上的强化在纪传体正史之中的表现就是两《唐书》皆将契丹列于《北狄传》的显要位置,其中《旧唐书·北狄传》将其列之于次席,仅次于铁勒,而《新唐书·北狄传》则以其为首。当然,两《唐书》在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四传之前皆单列突厥、回纥、吐蕃诸传 (《新唐书》尚有沙陀传),以见其对唐朝威胁最大,但以契丹居于北狄类传之前列,仍然很能说明史官对其重视程度。这种分类和次序上的安排,显然不会仅仅出于五代、宋人之考虑,而应该源自唐朝当时人的判断。《旧唐书》以因袭唐朝国史、实录旧文著称,具体到《北狄传》亦不例外,其卷末有“史臣曰”:
北狄密迩中华,侵边盖有之矣;东夷隔碍瀛海,作梗罕常闻之。非惟势使之然,抑亦禀于天性。太平之人仁,空峒之人武,信矣。隋炀帝纵欲无厌,兴兵辽左,急敛暴欲,由是而起,乱臣贼子,得以为资,不戢自焚,遂亡其国。我太宗文皇帝亲驭戎辂,东征高丽,虽有成功,所损亦甚。及凯还之日,顾谓左右曰:“使朕有魏徵在,必无此行矣。”则是悔于出师也可知矣。何者?夷狄之国,犹石田也,得之无益,失之何伤,必务求虚名以劳有用。但当修文德以来之,被声教以服之,择信臣以抚之,谨边备以防之,使重译来庭,航海入贡,兹庶得其道也。43
《旧唐书》此卷之前为《东夷传》,卷末并无“史臣曰”一类文字,因此上面这段议论实际上是对东夷、北狄两传的共同总结。其中称“我太宗文皇帝”云云,显系唐人旧文,以体裁论之,唐朝实录当无四夷传,《旧唐书》此传当本自国史。唐国史存于五代者仅韦述、柳芳一家,主体部分出于韦述之手,成书于安史之乱以前。44由此推断,盛唐开天时期成书之韦述《国史》很可能已将契丹列为显要之北狄,两《唐书》之归类、次序当均直接受其影响。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韦述的这段按语似乎体现出某种矛盾,即其中也提到东夷、北狄对中原的威胁程度不同,这不仅与地缘形势有关,更与天性密不可分,这可以说与《隋书》的叙述一脉相承;不过,韦氏在后面的评论中却仅袭取《隋书》关于东夷的怀柔策略,而全然未及对北狄的征伐,所谓“夷狄之国,犹石田也,得之无益,失之何伤,必务求虚名以劳有用”,似有将对于东夷的怀柔态度推广至所有夷狄之意。这或许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作唐人认识的变化,但更为重要的是现实情境的改变,特别是武后、玄宗以来唐廷在北边的节节失利,使得史臣不得不调整叙述的重心,将原本对于北边战功的讴歌全面退缩为对文德、声教、边防的强调。
通过以上梳理可知,自《隋书》以降,以契丹入《北狄传》成为有唐一代史籍特别是纪传体正史归类之主流,但其中仍有一例外,即成书于显庆四年 ( 659) 李延寿《北史》仍将契丹列入《东夷传》,这又该如何解释呢?我们或许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加以考虑。其一,编纂原则。如所周知,《北史》乃抄撮前代诸史而成,《东夷传》也不例外。该传所录诸国依次为高丽、百济、新罗、勿吉、奚、契丹、室韦、豆莫娄、地豆干、乌落侯、流求、倭,乃以《魏书·东夷传》所收为主体,补以《隋书》之新增者,从卷目到内容唯以合并删节、杂糅拼接为务,就连最后卷末“使臣曰”都全录《隋书》之文,文末唯增“其豆莫娄、地豆干、乌洛侯,历齐周及隋朝贡遂绝,其事故莫显云”45一语草草了事,其主要的编纂原则是以后补前,因而对于《魏书》所列契丹诸国,先入为主,并未做出调整。其二,历史背景。李延寿著《北史》,从搜集资料到最终成书凡三十载,历经唐太宗至高宗前期,这段时间契丹归附唐朝、任其驱遣,未见侵扰边境之举,李氏著史之时亦并未特别将其视为中原政权之威胁,因而在归类时一仍《魏书》之旧而未作改更。
至此,我们终于理清了北朝至唐五代正史中契丹从东夷到北狄的衍变脉络。孝文帝时李彪著《国史》举契丹为东夷朝贡之典范,借以树立北魏之正统,后为北齐魏收《魏书》所因袭;至唐初修《隋书》以其天性、生业、行迹合于北狄,且与突厥政治互动密切,而不符合东夷得中原教化、深染华风的经典形象,宜为征伐对象而非怀柔目标,故斥之于《北狄传》;李延寿作《北史》杂糅诸书,先入为主,未加改更,遂袭《魏书》之旧;至盛唐时韦述著《国史》,采《隋书》之说,且因应时局,突出其对中原之威胁日盛,乃以契丹居于《北狄传》显要位置,终为两《唐书》所继承。自宋修两《五代史》而下,历代正史不再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分类设传,但随着南北对峙格局的确立与长期延续,将契丹作为北狄代表的历史叙述最终在中原文献系统中固定下来。
表面看来,从东夷到北狄的改变系唐初修《隋书》所为,但问题真正的症结却首在《魏书》,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李彪《国史》打破了自《汉书》以来正史中关于东夷的叙述传统。 《魏书》中的东夷其实就是对东北地区活动的非华夏政治体的统称,而没有太多其他条件和标准,因为它所强调、所需要的只是诸夷皆来称藩、朝贡的结果,这可以说是广义上的东夷。而《汉书》 《后汉书》形成的东夷叙述传统对后世的约束力恰恰在于,除了地域上的区别外,被列入《东夷传》者似乎还要经过天性、文化、政治态度诸方面的过滤,可以说是一种狭义上的东夷。以《隋书》、韦述《国史》为代表的唐朝纪传体史书正是恪守这一狭义标准,对《东夷传》进行了精心的筛选和编排:契丹、奚、室韦这些广义上的东夷在《隋书》中都被打入北狄之册,而如靺鞨这样地域介于东、北之间,天性、教化方面亦不明朗者,《隋书》权列之为东夷,但随着其不断发展壮大,对于中原威胁、对抗因素逐渐增多,至韦述《国史》亦将其归入北狄之列,最终使得《旧唐书·东夷传》仅剩高丽、百济、新罗、倭国、日本五篇。46
“东夷”在中古正史中的广狭义之分,或许还可以从帝国秩序的不同层次上加以理解。北魏由草原入主,得中原半壁疆土,急于通过塑造夷狄的他者形象来宣示自身的华夏属性,因而它所追求的是简单粗放的华夷二分秩序,只强调东夷朝贡这一外在共性,而忽略其内部的层次和差异;隋唐作为统一的华夏帝国,在其所构建的国际秩序中居于无可置疑的核心,而从与华夏核心远近亲疏的角度对夷狄世界做出进一步区分,形成一种更为精细、复杂的差序格局,这既是对汉代历史叙述传统的继承,也是对帝国秩序本身的建构性接续。从中可以看出,古史所见四夷体系绝非一成不变,亦非基于所记对象“心性”的客观归类,而是完全可能根据华夏帝国的政治需要与现实利益加以调适、改更,这样的易变性和建构性值得研究者予以足够关注与省思。
需要补充的是,纪传体正史对于四夷的归类与现实中的称谓往往并不完全同步、吻合。唐修《隋书》、韦述《国史》皆以契丹入北狄传,但在当时实际应用的语境中却并未如此严格,仍以广义之东夷称之。以唐东夷都护府之名为例,曹魏时于今朝阳设东夷校尉,历代承袭,唐贞观初年间亦置此官,至二十二年改名东夷都护府,由营州都督兼任,直至营州之乱以前一直存在,专门经略东北诸族,而契丹则日渐成为其重中之重。47当时《隋书》早已以契丹入《北狄传》,而其直接管理机构犹以东夷名之,足见史书纂修与实际运用之区别。再如《安禄山事迹》记载天宝四载安禄山上奏:“臣昨讨契丹,军次北平郡,梦见先朝名将李 、李靖于臣求食。乃令立庙,兼伸祷祈。荐奠之日,神室梁生芝草,一本十茎,状如珊瑚盘迭。臣当重寄,誓殄东夷,人神协从。”48知晚至天宝年间,玄宗君臣尚以东夷指称契丹。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似皆表明东夷、北狄的严格区别作为帝国秩序一部分的正史叙述,与实际语境中的使用情况仍存在不小的距离。
四、东夷说之遗响:《辽史》所记“辽本朝鲜故壤”探源
10世纪初叶以后,契丹建立王朝,长期雄踞北方,渐以华夏正统自居;与之对峙的中原政权则将其视作最主要的威胁,相关文献亦以之为北狄渠首,而其在出现之初被视作东夷、归入东夷传的历史叙述似乎再无人提及。不过,我在元修《辽史》中注意到一段以往不大为人所重的文字,或许可以看作中古时期以契丹为东夷说的一点余绪。
《辽史·礼志序》有云:
辽本朝鲜故壤,箕子八条之教,流风遗俗,盖有存者。自其上世,缘情制宜,隐然有尚质之风。遥辇胡剌可汗制祭山仪,苏可汗制瑟瑟仪,阻午可汗制柴册、再生仪。其情朴,其用俭。敬天恤灾,施惠本孝,出于悃忱,殆有得于胶瑟聚讼之表者。太古之上,椎轮五礼,何以异兹。49
这段文字开首在追溯辽代礼制渊源时称“辽本朝鲜故壤”,受“箕子八条之教”,在现存《辽史》有关辽朝先世的历史叙述中实属罕见,此说的史料来源和产生背景值得稍加辨析。
关于《辽史·礼志》的史源,元朝史官称:“今国史院有金陈大任辽礼仪志,皆其国俗之故,又有《辽朝杂礼》,汉仪为多。别得宣文阁所藏耶律俨志,视大任为加详。存其略,著于篇。”50所谓“陈大任辽礼仪志”即金章宗时期陈大任奉敕官修《辽史》之《礼仪志》, “皆其国俗之故”是指其中所载多为契丹本俗;《辽朝杂礼》不知何人所作,所载多为汉地礼制;所谓“耶律俨志”即辽朝耶律所著《皇朝实录》之《礼志》。那么,上面这段序文究竟从何而来呢?
据我判断,此序当系元末史臣抄取陈大任《辽史·礼仪志序》之旧文。理由有五:其一,文中所述辽朝先世与元朝史官之认识不符,当非其所作。在《辽史》的其他部分,元朝史官认为契丹与奚皆出于宇文,其始居之地在松漠之间或“奇首故壤”,51即今西拉木伦河、老哈河交汇之处,尽管这一看法与实际情况存在巨大差异,但却是元修《辽史》贯穿始终的说法,《礼志序》 “朝鲜故壤”之说则与此明显不同,当非出于元人之手。其二,所谓“朝鲜故壤”说与辽朝官方历史叙述全然不符,非出于《皇朝实录》。辽朝官修《皇朝实录》称辽乃轩辕黄帝之后,52本书下篇表明,辽朝皇室阿保机家族实际上是由大兴安岭南麓南下西拉木伦河流域,在开元年间以后方才加入契丹集团的后来者,此前契丹由今朝阳东北、地近高丽的区域西迁北徙的过程与其并无关涉,因而中原文献所记契丹由北魏至唐前期的发展轨迹在辽朝官方的历史记忆中全无踪迹,更不会出现“辽本朝鲜故壤”的说法。其三,此序文所述皆为契丹本俗,与多载汉仪之《辽朝杂礼》并无关涉。序文之“遥辇胡剌可汗制祭山仪,苏可汗制瑟瑟仪,阻午可汗制柴册、再生仪”综述契丹最重要三项本族礼仪的创制之人,不见于礼志正文,史料价值很高,当非出于《辽朝杂礼》。其四,《地理志·东京道》开首称:“东京辽阳府,本朝鲜之地。周武王释箕子囚,去之朝鲜,因以封之。作八条之教,尚礼义,富农桑,外户不闭,人不为盗。”53所述与《礼志序》完全吻合。按《地理志》此段之直接史源乃陈大任《辽史》旧志,54可知以辽东为朝鲜故壤、契丹旧地,实为陈史一以贯之的观念。其五,元修《辽史》以陈大任《辽史》为主要蓝本,在志、类传之序文多袭陈氏旧文。如《辽史》之《兵卫志》《刑法志》《奸臣传》 《逆臣传》等多篇序文皆可找到类似痕迹。
综上可知,上引《礼志序》当出于陈大任之手,所谓“辽本朝鲜故壤”云云很可能反映了金朝官修史书对于辽朝先世的定位。55金修《辽史》早已不存,这段记载是我们所见为数不多的金朝关于辽朝早期历史的叙述。揆诸史实,契丹在发展初期 (北魏至唐前期)始终在今朝阳东北,地近高丽,且一度归附高丽或与其过从甚密,但无论如何契丹居地也很难与朝鲜故壤扯上关系,因而恐怕只能从知识建构或历史叙述的角度来理解它的含义。
以《礼志序》之说与本节前面所引《汉书》以来的东夷叙述对读,不难发现其中的源流关系,朝鲜半岛是东夷的核心,将其文化源头溯至箕子,并对此抱以颂扬、赞许的态度,皆可见其一脉相承之处;与此同时,在契丹与以朝鲜半岛为代表的东夷文化之间建立亲缘关系,显然又受到了《魏书》以契丹入东夷传的影响。由此言之,“辽本朝鲜故壤,箕子八条之教”可以看作两种有关东夷的历史叙述共同作用、杂糅混合的产物。
作为后代所修前朝之史,金人这种历史叙述背后的文化立场值得玩味。首先,据《高丽史》记载,金太祖阿骨打曾致国书于高丽睿宗,称“高丽为父母之邦”。56在金朝官方的历史叙述中,其王室完颜部的始祖来自高丽,57即使是在后期高度汉化的背景下依然没有对这一叙述进行改写。三上次男指出金朝在建国以前与高丽保持着友好的关系,对高丽有倾心向化的感情,虽然金朝建立之后双方的政治地位发生逆转,但在历史叙述中对高丽的亲缘认同并未改变。58在这种背景下,体现王朝意志的金修《辽史》中出现对于朝鲜半岛文化的强调和揄扬也就不足为奇了。其次,将原本与朝鲜半岛文化并无明显亲缘关系的契丹也纳入同样的叙述脉络中来,似乎可以视作对华夏世界建立的夷狄谱系的接受。不过,就目前的材料而言,金代女真人关于自身来源的历史叙述留存很少,除皇室源于高丽外,只有金初使人招谕渤海时所谓“女直、渤海本同一家”59之说,再无相关记载。因此,将契丹归入朝鲜一脉的叙述,恐怕不宜理解为金代女真人对高丽、契丹、女真在族群、文化方面存在亲缘性的确认,而更多地只能看作以陈大任为代表的修史汉臣对于华夏传统历史叙述的融汇与变通。《礼志序》强调契丹作为东夷的“流风遗俗”“尚质之风”,与唐宋文献所塑造之“北狄”形象迥然有别,从中隐约可以看到与契丹情况颇为类似的女真的影子。
1 隋大业八年《韩暨墓志》 (罗新、叶炜:《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中华书局,2005年,第602页) 云:“开皇四年,总管阳洛公以东北一隅,九夷八狄,绥怀抚慰,不易其人,自非雄略英谋,罕当斯冀。遂上表特奏君与北平总管府参军事刘季略往契丹国,奖导诸部。未几,敕授都督,宣扬皇化,夷狄倾心,屈膝稽颡,咸希朝贺。七年,领大将军。契丹国大莫弗入朝,在醴泉宫引客奉见,诏问东夷北狄安抚之宜,招怀利害。”这是目前所见较早在契丹与北狄之间建立关联的史料,然其中提到“东北一隅,九夷八狄”,以“东夷北狄”并举,亦未明确限定契丹为北狄,反映出传统四夷分类在民间历史叙述层面的模糊性和随意性。
2 《隋书》卷六九《王劭传》,中华书局,1973年,第1609页。
3 谢宝成:《隋唐五代史学》,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18—19页。
4 刘知幾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一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44页。
5 刘知幾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一,第3页。
6 参见《魏书》卷一〇〇《契丹传》,第2408页;同卷《勿吉传》,第2405页;金富轼《三国史记》卷一八《高句丽本纪》小兽林王八年 (378) 九月,第222页等。
7 参见《北齐书》卷四《文宣帝纪》,天保四年九月、十月,中华书局,1972年,第57页。
8 《旧唐书》卷七五《韦云起传》 (中华书局,1975年,第2361—2362页) 载,大业元年 (605) “会契丹入抄营州,诏云起护突厥兵往讨契丹部落”, “云起既入其界,使突厥诈云向柳城郡,欲共高丽交易”; 《隋书》卷四《炀帝纪下》 (第80页) 大业八年正月辛巳《征高丽诏》称高丽“乃兼契丹之党,虔刘海戍;习靺鞨之服,侵轶辽西”;等等。
9 《隋书》卷八四《契丹传》,第1882页。
10 拓片及录文皆见赵文成、赵君平编选:《新出唐墓志百种》,西泠印社,2010年,第32—33页。
11 杜佑:《通典》卷一七八州郡八,王文锦等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第4715页。
12 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篇五二《渝关通柳城契丹辽东道》, “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6年,第1757页。
13 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册《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50—51、 61—62、 65—66页。
14 《隋书》卷四《炀帝纪下》,第82—83页。
15 《隋书》卷八一《高丽传》,第1817页。
16 主要不同观点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释文汇编·东北卷》,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70页;冯永谦:《武厉逻新考》 (上、下), 《东北史地》 2012年第1、 2期;王绵厚、朴文英:《中国东北与东北亚古代交通史》,辽宁人民出版社, 2016年,第238—241页。
17 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隋·唐·五代十国时期》,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19—20页。
18 《隋书》卷八一《东夷传》,第1828页。
19 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卷九《千乘第六十八》,王文锦点校,中华书局, 1983年,第162页。
20 《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上海世界书局本,1980年,第1338页中栏。
21 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卷四《地形训》,冯逸、乔华点校,中华书局,1989年,第145页。
22 班固撰,陈立疏证:《白虎通疏证》,吴则虞点校,中华书局,1994年,第114页。关于以上材料之详细解说,参见胡鸿:《能夏则大与渐慕华风——政治体视角下的华夏与华夏化》,第120—130页。
23 《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658页。
24 《汉书》卷六《武帝纪》,第194页。
25 许慎:《说文解字》卷四上,中华书局,1963年,第78页下栏。
26 《三国志》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840—841页。
27 《后汉书》卷八五《东夷列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2822—2823页。下划线为引者所加。下同。
28 同上书,第2810页。
29 胡宝国:《南北史学异同》,收入氏著《汉唐间史学的发展 (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93—199页。
30 《隋书》卷八一《东夷传》,第1828—1829页。
31 《太平御览》卷五八九“文部五·碑”引刘 《国朝传记》 (第2654页) 云:“魏文贞之薨也,太宗自制其碑文并自书,后为人所间,诏令掊之。及征高丽,不如意,深悔为是行,乃叹曰:‘若魏徵在,不使我有此举也。’既渡辽水,令驰驿祀以少牢,复立碑焉。”类似的历史叙述都在试图呈现魏徵谏言与太宗征高丽之间的关联。
32 《隋书》卷八一《靺鞨传》,第1822页。
33 《隋书》卷八四《契丹传》,第1881页。
34 《隋书》卷八四《北狄传》,第1883—1884页。原本为一段,兹为论述方便,分为三段。
35 这一点与上引《后汉书》所云“东夷率皆土著”形成鲜明对比,可见生活方式亦是唐人区别东夷、北狄的重要标准之一。
36 《旧唐书·契丹传》 (卷一九九,第5350页) 云:“武德初,数抄边境。二年入寇平州。” 《资治通鉴》卷一九〇 (第5956页) 亦记载武德五年十月“契丹寇北平”。
37 在《隋书》中,与契丹一同被由东夷移入北狄的还有奚、室韦。 《奚传》称其“好为寇抄”, “每与契丹相攻击,虏获财畜,因而得赏”, “或通或绝最为无信”,显然也是基于北狄标准而产生的历史书写;而《室韦传》开篇即称“室韦,契丹之类也,其南者为契丹,在北者号室韦”,将室韦与契丹视作一类,自然亦入北狄传。
38 《隋书》卷八四《铁勒传》,第1880页。
39 《隋书》卷八四《奚传》,第1881页。
40 《隋书》卷八四《契丹传》,第1881、 1882页。
41 《隋书》卷八四《室韦传》,第1882页。
42 杜佑:《通典》卷一九四《北狄序略》,第5302页。
43 《旧唐书》卷一九九下《北狄传》,第5364页。
44 参见杜希德:《唐代官修史籍考》,黄宝华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42—166页。
45 《北史》卷九四《东夷传》,第3138页。
46 《新唐书·东夷传》除高丽、百济、新罗、日本外,末有“流鬼”一国,内容多采《通典》,然《通典》列之于北狄,据此判断《新唐书》以之为东夷当出自宋祁之手,与唐人观念不符。
47 参见范兆飞、房奕:《东夷校尉与汉晋东北亚国际秩序的变迁》, 《社会科学战线》 2009年第3期,第102—112页;石冬梅:《唐前期的东夷都护府》, 《青海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第97—100页。
48 姚汝能:《安禄山事迹》卷上,曾贻芬点校,中华书局,2006年,第75页。
49 《辽史》卷四九《礼志一》,中华书局,2016年,第927—928页。
50 《辽史》卷四九《礼志一》,第928页。
51 参见《辽史》卷三二《营卫志中》,第428页;卷六三《世表》,第1053页。
52 参见《辽史》卷六三《世表序》引《皇朝实录》,第1051页。
53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二》,第517页。
54 参见苗润博:《〈辽史〉 探源》,中华书局,2020年,第205—231页。
55 近来有数位学者先后撰文,认为此序文将辽先世与朝鲜建立关系,是辽人为树立其在东北统治合法性而建构的说辞,然其所论与《辽史》之整体史源情况以及辽朝官方历史叙述的特点存在较大龃龉。参见吉本道雅:《辽史·地理志东京辽阳府条小考——10—14世纪辽东历史地理的认识》,收入《辽金历史与考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辽宁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222—230页;姜维公:《〈辽史·地理志〉 东京辽阳府条记事谬误探源》,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2011年第2期,第119—129页;姜维公、姜维东:《“辽”国号新解》,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第1期,第46—58页。此外,李月新则提出《礼志序》之说系元朝史官受到唐人叙述和渤海史料的误导而产生的比附 (《箕子八条之教与辽朝礼制渊源考论》, 《内蒙古社会科学》 2018年第5期),亦因未明文献源流而难中鹄的。
56 《高丽史》卷一四《睿宗世家》十二年三月癸丑,朝鲜科学院,1957年,第209页。
57 《金史》卷一《世纪》,中华书局,1974年,第2页。
58 参见三上次男:《金室完顔家の始祖說話について》,原刊《史學雜誌》 52编11号,1941年11月,收入氏著《金史研究》第三卷《金代政治·社會の研究》,中央公論美術出版,1973年,第17—28页。
59 《金史》卷一《世纪》,第2页。 《金史·世纪》开首一段述及女真源流,明确将之系于肃慎、勿吉、靺鞨一系,然此全出于元朝史官之手,不可贸然视为金人自身之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