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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的要领
上面所讲的分析不外是要把题目的要领找出来。题目的要领既找出来,便应设法排列,把要领中的各点定出先后的次序。排列时须注意两个条件:
1.要合逻辑学的次序。
2.要使一层更比一层紧。
这两个条件的意思就是说,排列一篇论证,不要颠三倒四;同时又要设法把最有力、最精彩的部分放在后面,稍轻稍缓的放在前面。这两个条件也有不能兼顾的时候,但是总以兼顾为佳。例如,移民问题所有的三个要领,依这个标准排起来,便应如下:
1.执行的政策还不完善。
2.现在迁来的移民,我们(美国人)并不需要全数接收。
3.现在的移民制有害于美国。
最后这个结果便算是遍观全题、兼察两面所得的结果。如果分析确实已做到位,这个结果便用不着再加更改,完全可以用了。有时因为调查越深,证据越多,题目的内容越熟,第一次做出来的分析里有些小的地方也不能不稍微改换。但是凡遇改换的地方,必须特别留意,因为调查太细密的时候,每每倒把题目的大意失掉,既已把大意失掉,分析便没有价值。所以题目的纲领,必须记在心中。初学的人还须记着,已完成的分析不妨修改。即令把第一次所拟的完全更改,也是无妨的。虽然多费些时间,但是第一次分析所费的工夫并不冤枉。无论做什么调查,预先不拟定一个草创的计划以作基础,是万不能着手的。没有第一次的基础,哪里把分析做到位呢?不把分析做到位,哪里能找出自己的错误呢?所以更改原拟的分析,并不是费冤枉工夫。总之,分析虽完,也不可自满,还应存一个虚心,遇着可以使自己的分析更加清楚、更加简洁、更加强劲的东西,都应该容纳,应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