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美育的范畴
很多人会觉得上节讲到的美育概念较为抽象,无法具体对应到我们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如果对于美育的范畴有所了解的话,便能将美育与生活相联系,将其应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
1920年,思想家陆翔在《现代新思想集》中指出:
引文1
普通分美学为六种,即建筑、雕刻、绘画、音乐、剧、文,是也。专门家之美的观念及技术上之进步,能感化一般人,而增社会之美的要求。
由此可知当时的美育是包罗万象、非常理想化的,其涵盖面远远超过了美术所界定的学科范围,更接近于艺术的角度。此外,陆翔他还将每种分类都分为“术”与“学”两个方面,并将能在某一分类上取得一定成就的人称为“专门家”,重点讨论了对于“专门家”的认知和要求。
1924年,哲学家李石岑在《李石岑论文集》中将美育与其他教育类别进行了比较和划分:
引文2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区别。德育与美育,对立于相反之地位。德育为现实的,规范的;美育为直觉的,浪漫的。德育重外在的经验,美育重内在的经验。德育重群体之认识,美育重个体之认识。德育具凝滞阻碍的倾向,美育具活泼渗透的倾向。智育重客观的,美育重主观的。智育重普遍的,美育重个性的。智育重抽象的,美育重具体的。智育重思考的,美育重内观的。
李石岑重点对美育与德育、美育与智育的区别进行了说明和总结,这些观点直至现代也是非常适用的,如今各大、中、小学都在大力推行德育,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德育指南,但我国在美育方面仍有所欠缺,这为广大美育工作者和艺术教育工作者指明了需要关注和努力的方向——尽早实现美育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普及。
1925年,雷家骏在《艺术教育学》一书中沿用了蔡元培对于美育范围的分类。
引文3
艺术教育的范围包括家庭艺术教育、学校艺术教育以及社会艺术教育。
此处的艺术教育在当时即指美育。雷家骏对每个分类又进行了更细致的说明,其中家庭艺术教育主要包括环境、欣赏、创造和胎教;学校艺术教育主要包括设备、训育、课程、教法的艺术观,以及艺术学科、艺术相关学科、课外研究的大要;社会艺术教育主要包括专设的机构和地方的美化。他将美育的范畴进一步扩大,其观念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十分全面,但实施起来却非常困难,就我们当今的状况而言,美育正处于新时代发展的第一阶段,更多是以学校教育为主,以美术为核心抓手,协同其他学科共同完成对学生的审美教育。
1953年俄罗斯思想家别林斯基在《论教育》的“美育篇”中提出:
引文4
美学的感情是善良的基础,是道德的基础。外面表露出的文化教养不是像上层社会教育中所存在的那种掩饰了人的真正性质的假面具,而是从人的内在性质所流露出来的文化教养本身。
该观点使美育的范畴更接近学科化,揭示出美育必然与人的内在精神和自身审美观直接关联。在当下社会的教育中,存在一定比例的精致利己主义人群,他们常戴着掩饰其真正性质的假面具,而美育所推行的是在真、善基础上的美,是能够激发心灵向上的美,是从根源上杜绝“假面人”存在的美。
1956年,美术史学家王逊在《中国美术史》中对当时的美育思想进行了研究,将美育提升至与智育同等的地位,且认为美育是完成德育不可缺少的条件。
引文5
美育应该是和智育相辅而行,作为完成德育的准备。
本节思考
1 从近代至现代,美育的范畴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2 在所有关于美育范畴的论述中你最认同哪一种?为什么?
3 对于美育工作者来说,如何在学校更好地开展美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