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正经勾当!
过往吆喝的摊贩,马匹,骆驼,各类奔走于市的赵人。这就是粗热质朴的赵国邯郸,白桃化作人形,头上梳起两个双螺发髻,高高地翘起,就像是两只狐狸耳朵。
小狐狸下凡不得,因喜好热闹,跑丢了不知道多少次。
那边摊贩见到有个小女孩坐在自己摊上,快被戳化掉了,“哎哟,谁家的乖心肝,跑到老子这里?”
赵人们围个好看,热心的帮忙传达,摊市找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直到白荼气势汹汹过来,一个扇柄精准无误地砸在摊位的小女孩头上。
小女孩捂着脑袋,颇为萎靡,“阿兄,错了。”
本还在伪装陶俑伪装的乐此不疲,却没想遭到阿兄的打断,不仅如此,阿兄还掏出个铃铛套在她脚环上,白桃瞅着:“咿?怎么有点眼熟呢。”
阿兄:“眼熟就对了。再跑,就把你拴起来。”
后知后觉,白桃也发现了,这不就是她小时候的小时候四处顽劣才用得到的法器,戴上这个绊妖铃,无论何时何地阿兄都能找到她。
白桃卖乖:“阿兄,我不跑了,我们这是要去哪啊?”
阿兄:“干些勾当。”
白桃:“我们涂山狐狸能有什么勾当?”
阿兄眼尾一勾:“自然是不正经的勾当。”
小狐狸兴奋不己:“好耶好耶,我想要官府都把我们抓起来!”
兄妹俩在一座胡林酒肆里住了下来。从此邯郸每逢花灯初上,人横欲流之际,就会有“恭迎白仙人莅临邯郸城,为咱们邯郸百姓造福!”之颂扬,原因无他。
自然是这仙人—他他他点石成金,还他妈的大撒黄金啊!
不消片刻,酒肆底下人开始拳脚相加,眼里挂着对金子和钱财的渴望,抢夺不过就掏出匕首自相残杀,像是魑魅魍魉,在群魔乱舞。
白桃道:“这金灿灿的石头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又为了石头杀害同类,我是妖精,虽是干不正经勾当的妖精,可从来都不吃同类呢。”
阿兄眉目间的邪戾悄然蔓延,“小家伙,想不想看更疯狂的?”
小狐狸这下点头迟缓了些,但还是:“好耶好耶!”
灿灿的金光照耀在这座酒肆里,像是施展某种摄人心魄的妖法,拉拽所有人的心智,让所有人为之着魔。所有人浑然不惧怕被压死的风险,反而更上前一步,他们伸出双手口里惊叫:“金子金子,我的,都是我的!”
“杀了你们,这个金子都是属于我的。”
血腥味逐渐又开始弥漫,暴抢仍旧不止。随着日子的增加,抢金子的人已经固定起来了,起初还有几个妇女和小孩,现在放眼一望都是壮的如头野牛般的男人,那浑身的腱子肉,一拳下去能锤爆人半个脑袋。
白桃撒金子都撒的唉声叹气:“本来还想帮助那些过得不好的人,可现在也太不好玩了。”
可热火朝天邯郸百姓将这些本就怪诞的行为推向更加诡秘的高潮,就连庙堂内的掌权者都纷纷被惊动。一群腰别短剑,头戴官帽的赵兵行着整齐的军步,将那群凶神恶煞的百姓赶走,他们自个占据这个地方。
为首的将领道:“白仙人,久仰大名,我们赵王有请。”
涉世未深的小狐狸还不知道人间的贪欲,白桃冒出脑袋说:“怎么这么多财大气粗的人来捡钱就算了,当王的也要来捡钱,你们难道没有吗?”
阿兄似是早已预料,扇子一抖,对她道:“小家伙,你要知道,金子遭人抢夺的原因,正是都在这些掌权人的手里。”
白桃不懂,但是点头。
白桃跟着阿兄走进了建造恢宏的赵宫。
坐在钟鼓齐鸣,雅乐高奏的宴席上,为首的赵王算是年轻,他率先举起金樽杯敬酒,周围的几名肱骨大臣也举起酒杯,报以高深的微笑:“上仙,请。”
白桃呲溜一口美酒,被辣到吐舌头,阿兄对赵王的献媚,似乎连指尖都流露出不屑。
这般做派让酒宴十分难堪,赵国朝臣脸色变得就不那么好看。不过白仙人那般点石成金的神鬼手段令人心神折服,何况没有人会脱离钱财的诱惑,就是王室也不能。
长袖善舞的朝臣立马将场面转圜起来。
肱骨大臣继续报以高深莫测的微笑,赵王趁机道:“上仙您看,纵观天下七国,唯赵国彪悍善战,拥有六百余万人口,三十万铁甲骑士,是世上无可匹敌一流强国,只要得到上仙的襄助,本王的大军便可纵横万里,荡平六国,届时无论是名还是誉,荣华还是富贵,只要上仙想取,本王便能予!”
白桃心道:“羞羞脸,这兵败的事情都传到她这个狐狸精的耳朵里面了,还说自己是一流强国。当王也羞羞脸。”
果然,阿兄连眼皮子都没掀:“一流强国是东出的虎狼之国,秦国。”
“哈哈哈哈!秦国,那个蛮夷之国,不足为惧,不足为惧矣!”
“就那个函谷关山沟出来的,天下有为之士都怕是要绕道,还想和我们赵国构成威胁,凭他们那些莽夫,也配?”
“我们赵国有廉颇,有赵奢,还有抗胡李牧,他们秦国有甚?有甚能打的哈哈哈哈!怕是再也出不了一个白起,大势去矣!”
话毕,群臣东倒西歪的笑做一团。
就连为首的赵王也是豪气大笑,他连连捋着鬓角胡须,拍案笑道:“秦人?秦人不过是给周天子养马的马夫,生是为奴为婢的命,就算过了百年,他们也是养马的种!”
阿兄清隽的眉眼松风月不动,白桃丢了颗果子泡在酒杯里面,吹了两口想把辣味吹掉。
赵王呵呵笑道,“仙人要是不信,本王等会就将秦人叫上来给仙人看看。来人啊!将那个马奴赵政给本王扣上来!让仙人看看秦人是怎么当我们赵国的奴隶。”
赵政?
白桃抬头看,外头的天光刺眼,不消片刻,有个手脚都套着黑色枷锁的小少年背对着天光走进来。他藏在阴影处的面色看不分明。铁链拖过玉石板发出的摩擦极为刺耳,剐蹭着人的耳膜。
“跪——”
宦官扬起长长的公鸭嗓。
小少年跪了下来,头磕在地上,腰背却是绷直成一条线,带着股倔傲。
本是正常的行礼,身侧的宦官却狠狠的踹他后脊背一脚,“磕三个响头,做个奴隶还分不清好歹!”
哪怕是后脊背遭踹,他却没有塌软丝毫,他挺直着后脊背,就像是维护最后的尊严,“我是秦国的王子,不是你们赵国的奴隶!”
“嗤。”
赵王高高在上的嗤笑一声,“你亲爹那个软脚虾将你丢在这,没想到回到秦国还居然当上了太子,你也跟着有了些用处,没想到你还刁上了?本王告诉你,你就是奴隶,你爹是赵国的奴隶,奴隶生下的种也是奴隶。”
朝臣跟着见风使舵,“大王,他不过在我们赵国喂了几年的马,就沾染了马的悍气,可想而知我们赵国养出的马不一般,养马的马奴也不一般。”
“哈哈哈哈!”赵王大悦。
赵政手紧紧握成拳,浑身上下流淌着水一般的戾气,像是绷紧了要伤人的小兽。
赵王脸上的笑瞬间收敛,横肉抖动:“不服?你待在我们赵国的天下胆敢不服么,那就打!狠狠的打。”
似乎是为了出兵败的恶气,也似以此证明大国的威严,赵王一边下命令,一边观看白仙人的神色,那鞭子不仅浸了药,还有细密的倒刺,就算是如牛的壮汉都不能挨下几鞭子,何况是个少年人。
宦官为了表现,手下更是用了寸劲。
三连鞭。
连着皮肉带着血飞溅出来,赵政痛得全身痉挛,牙齿咬得咯咯响,冷汗唰的涌出。似根本就没有痛觉,或者是生来习惯了忍耐,血腥更加刺激了他体内的逆骨。
随着大殿内声声你服不服的压迫质问。
赵政的声音不算重,却像是重锤敲在人心上,“不服!不服!打死不服!赵政永不做奴隶。”
空气凝固大概两三秒。
堂堂赵王不允许有任何能够忤逆他,何况只是个小小质子,他将手边的酒樽用力的向难驯的赵政,“打,打!打!打到服为止!”
“刷——”
一鞭。
两鞭。
身上的剧痛,额角猩红的血顺着脸颊滚滚而下,模糊了赵政的视线,他喉咙里堵满黏稠的血,耳膜嗡嗡嗡的轰鸣。
突然有个绵软又脆脆的女声:“我以前捕猎的时候,发现被威胁到地位的猛兽通常会狠狠折磨对手,可我也知道,做大人的不能够跟小孩置气,就算服了又怎么样,他服气,秦国也不会服气,打他骂他,说出去别人听见了也不代表什么。”
鞭子停止了,赵政从那难挨的苦痛中得到了片刻的喘息。
女孩离的太近了,没有人会离得他那么近过,常年在马廊内养马的他身上满是腥臭味,混杂着污泥汗渍,连他自己都感到憎恶。
赵政挣扎着往后退了半分。
白桃过来扶起他:“我要买了他,就是不知道赵王要多少金子。”身后阿兄的声音冷的就像是含了冰碴,“白桃。”
白桃爪子一抖。
如今赵王正是大战过后的修养,重建生息和厉兵秣马都尽是捉襟见肘,要说赵王不想要这个金子肯定是假的,但是这个是秦国的质子。
白桃遭到否决也不以为意,“那多少金子能够买他平安呢?”
赵王看着白荼,唯恐上仙不悦,摆了摆手,“算了,此事做罢!将赵政扣押下去,三天别给饭吃,先饿上一饿。”
“是,大王。”
两个宦官将赵政架起来。
赵政那未糊满血的脸色苍白如纸,他很消瘦,风刮一刮就能吹跑,不合身的麻布衣经过拖动,露出那伤痕累累遍布的肌肤。
新添的,陈年的。
腰间赫然一大块乌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踹的。
白桃说不清楚自己内心什么感觉,只有一种淡淡的难受,就好像这么一个不怕她的朋友,过着一种和她截然不同,水深火热的日子。刚坐下就听到阿兄低低说道,“阿兄是不在你背后么,你只靠说得几句巧话没人给你收着尾巴这事情恐怕也没那么简单,真是尾巴长长了啊,回去好好面壁。”
白桃无辜:“阿兄。”
赵政走了,赵王私自留下白荼,说要谈论什么养生之道云云,也对,作为国君哪怕再困难,要钱也不能光明正大的要,总而言之一场展现大国雄厚国力的宴席就这么结束了。
赵政被拖回了属于他的住所,满是阴沉,黑暗,腐湿的住所,像是毒蛇般蜿蜒上了他的全身。
没有方才大殿内的金碧辉煌,这里狭窄又逼仄,可却带给了他安定感。
赵政又一次和死神错过,压抑着咳出一口血沫。
死里逃生多少次了,他自己数不清了,他从小隐藏在赵国市井,那时候他只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却不知道有什么不同。
就像流窜的老鼠一样四处躲躲藏藏,茫然又恐惧。
茫然来自父母的闭口不谈,恐惧来自官兵的细剑。
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将他们从阴沟里挑刺出来,直面天日。
直到最后,他知道自己是秦国的王孙,可那又如何。
父亲和一位商人的离去,彻底抛下了他和娘,娘失心疯了,他被套上枷锁成了质子,从不见天日到寄人篱下,头顶上悬挂着无数把利刃,继续在无限恐怖下存活。
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可能明天可能是下一刻。
也曾想过消亡。
可赵政在这混沌之际看到了庙堂上的权力,只一言就能决定他人的生死的权力
这种对权力的渴望燃起了他死火般的内心,他还没有毁灭,还没有感受到复仇的快意,他不能就此消亡。
赵政眼瞳幽暗。
不知道那女孩为何要救他?
秦国质子的身份将他拉入炼狱,以后又会将他拖拽到何处的深渊,前路何歧茫,但他现在耳畔仍旧还萦绕着那女孩声声悦耳的铃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