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顾名思义就是“司法之官”。律师顾名思义就是“法律之师”。张之洞在《劝学篇·内篇》中说:“律师习之,法官掌之。”有人说,律师与法官,是命定要纠缠在一起的两种职业,犹如球员和裁判员,分开了没法“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