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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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连带人权的历史渊源

随着人权理论的扩散和发展,20世纪中后期发展出一种有别于传统西方社会以“个人权利”为其主体特征的集体权利,人权法学者和宪法学家多称之为“社会连带人权”。它的法理基础是“社会团结”或“社会连带”(Social Solidarity)的理念。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爱米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1858—1917)在《社会分工论》(The Division of Labour in Society)中将社会团结区分为“机械团结”(Mechanical solidarity)和“有机团结”(organic solidarity)两种。前者适用于传统小型社会中以“血缘”(kinship)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后者可以指代一种相互依赖的集体意识,当社会有较复杂的劳动分工时,就会显现这一特性。当人们从“社会连带”的观点来思考权利的时候,社会团结不只是一种所得重新分配的均等,而是一种社会关系的重整,其整合的重心在于追求人人生命的等值,没有谁比谁更优越。[64]美国的民权运动高涨,一系列具有历史影响的重要法案被通过。《1964年民权法案》禁止工作歧视、禁止所有的公共设施对黑人隔离或歧视。《1965年选举权法案》(The 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确保了“少数人”的登记投票的权利。这就废除了以“是否识字”或其他选民资格测试来将美国黑人排除在选举名单之外的做法,这不但为当事人向联邦法院提请诉讼创造了可能,还使得美国废止了带有歧视性的选举“人头税”。[65]《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案》(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Services Act of 1965)废除了给移民国家分配名额的做法,至此,美国在法律上结束了南部的种族隔离制度。《1968年民权法案》禁止住房歧视,并为美洲印第安人提供了宪法保护。同时“伟大社会”计划还发起“针对贫困的无条件的战争”(War on Poverty),这项计划的核心立法成果即《1964年经济机会法》,美国通过该法成立了经济机会局(Office of Economic Opportunity,OEO)来监管一系列的以社区为单位的反贫困项目。此外,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社会保险法》(Social Security Act of 1965),批准了医疗保险(Medicare),这为许多花费在老年人身上的医疗费用提供了联邦资金支持。除此之外,2000年通过的《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Charter of Fundamental Rights of the European Union)第四章的题目就是“社会团结”。该宪章第34条规定了社会安全与救助,第35条规定了健康关怀,第36条规定了“有权使用一般经济利益”,第37条规定了“环境保护”,第38条规定了“消费者保护”。

我们从学理上探索“社会连带人权”的观念仍然需要追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权利发展的历史。随着很多殖民地人民的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意识的觉醒和高涨,国际社会发展出一种以国家或民族的连带权利(Solidarity Rights)为特征的“第三代人权”的观念。 “第三代人权”的学说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前法律顾问卡雷尔·瓦萨克(Karel Vasak)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的国际人权研究院(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提出的。[66]国际实践中的“社会连带人权”其实要早于瓦萨克的学说。以1960年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67]、1986年的《发展权宣言》[68]、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宣言》[69]和1992年的《里约热内卢宣言》[70]为代表的国际性文件,标志着以“社会连带权”为核心的第三代人权的形成。以“自决权”为例,国际法院在“纳米比亚咨询意见”中(Namibia case)强调了非自治领土(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上的人民拥有国际法上的自决权(self-determination)。[71]在“西撒哈拉咨询意见”(Western Sahara case)中,国际法院重述:“任何民族都有自决权,通过行使该权利,任何民族都可以自由地决定它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72],这一法理也在“东帝汶案”(East Timor case)中被再次确认。[73]自决权是否可以超越所谓的“畸零殖民地”(Colonial Enclave)的狭小限制而被适用于殖民语境以外的地域?国际学术界如安东尼奥·卡塞斯(Antonio cassese)[74]、詹姆斯·克劳福德(James Crawford)[75]等都有热烈的探讨。不过,加拿大最高法院在“魁北克案”(Quebec Case[76]、国际法院在“巴勒斯坦隔离墙咨询意见”[77]中关于“自决权”的论述似乎表明这一权利极有可能在很多情况下适用于非殖民地语境。[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