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点思考,一些问题
——简议区域音乐研究的优势与不足
近十余年来,区域音乐研究受到民族音乐学界越来越热切的关注。通过这个新的学术视角以及我们从文化地理学、历史地理学界吸纳的一些理论、方法,大家确实在自己的研究对象里有了新的发现、新的感受,眼前这个新学术领域似乎正在以它的活力、新意和巨大的学术空间吸引着我们,尤其是一些有明确学科定位、有理论深度的学术成果的问世,让我们深感欣慰。
那么,到底如何估计这一研究领域当前的状态,我们究竟有哪些先决条件使我们有信心将这一研究推展下去?此前的研究还存在哪些不足?我觉得就此作一次广泛认真的讨论,肯定对它的未来是有益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我主要思考了两点:一个是我们从事这项研究的基础和前提,或者说我们的优势在哪里?一个是为了使之有效而深入地展开,我们还应该做什么样的理论准备?时间有限,我只提出问题,供各位同行讨论。
一、我们的优势
设定一项研究,首先须对研究对象有全面的了解和清晰的认识,对对象了解得越全面、认识得越清晰,有深度的理论研究才有了扎实的基础。
以这样的要求审视我们此前的区域音乐研究,我认为我们是有优势的,这些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富饶的研究资源
众所周知,为了解掌握中国数千年来积累的传统音乐蕴藏,或云,中国音乐的“家底”,几代中国音乐家先后进行了长达一个世纪的收集、记录、整理。更具体地说是三个三十年,即1919—1949年的个人、局部性收集记录(以刘天华、杨荫浏及延安“鲁艺”音乐工作者群体为代表);1949—1979年的分省区普查、收集与专门机构的专题考察(以各省区文化主管部门、艺术馆和中国音乐研究所和他们所完成的各种民间音乐“选集”“调查报告”为代表);1979—2009年的全国性系统、全面的记录、整理(以十部文艺集成志书的规划及公开出版的296卷“集成”“志书”为代表)。通过三个三十年的田野考察实践,一个在悠久的历史和广阔、多样的地理地貌环境中生长、积累起来的各具地域特征、有多样体裁品种的区域音乐宝库呈现在所有音乐学者的面前,为我们进行区域音乐研究提供了难得一见的资源和机遇,这样的资源和机遇,不是任何一位音乐学家都能够碰到的。
2.对区域音乐自身特征的感性体验
阅读以往的一批区域音乐研究成果,我们的第一个鲜明印象就是首先来自作者对某个区域传统音乐长期、直接的感性积累,例如我自己比较熟悉的杨匡民先生早期对湖北民歌区域划分及其特征的概括,江明惇先生对江南民歌区域特征的论述以及近期襄樊学院以李素娥为首的研究小组对荆山“巫音”“扛神”“阴锣鼓”“阳锣鼓”等音乐品种的梳理研究、胡小满对“燕赵小曲”的研究,都是以他们在这些地区数十年的生活、观察、参与等实际体验为基础的。而每一个地区,都是因为有其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上千年乃至数千年的历史文化蕴含而形成了不同于其他地方的区域文化特征。正是因为他们在考察、研究的同时,调动了自己日常生活中无意间储存的鲜活经验,这些成果才更具区域文化的生命底蕴而为学界肯定。事实上,今天的每一个音乐学者都具备和他们一样的得天独厚的先决条件。我个人的感受是,没有这样的感性体验,仅从理性上分析区域音乐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会影响我们对区域音乐文化特质的提炼和概括。
3.浩瀚的古代地理学著述
中国古代的地理学,发端早、著述丰厚,是我们从事区域研究的重要参照。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古人就著有《山海经》《周礼·职方》《尚书·禹贡》《管子》之《地员》《地图》《度地》诸篇、《吕氏春秋·有始览》《穆天子传》等,此后,二十四史中的“地理志”、唐宋元明清留下的浩瀚之作以及近代以来以现代学术眼光做成的地理学、文化地理学专著,既反映了中国自然地理面貌的特殊性和地理学资源的丰富性,也体现了历代学人对地理学的重视,从而成为中国地理学自成一体的传统。同时,中国地理学从一开始就是史学的组成部分,并形成了具有自己学术品格的历史地理学研究。诚如20世纪历史地理学的开创者张其昀所说:“历史需以地理为背景,地理应以历史来印证。”史地结合,也已成为中国地理学的一个传统。凡此,也同样成为我们进行区域研究的“近水楼台”。要使区域音乐研究有起色,体现出中国自身的学术传统,我们也必须同时重视历史和地理这两个学术支柱,将传统地理学和历史地理学的精粹引入我们自己的研究中。
4.充满锐气的当代文化地理、历史地理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被压抑了数十年的文化地理学、历史地理学获得新生,一批中青年学者在老一辈专家的指导下,一方面继承中国古代传统,一方面大量翻译西方名著,在文化地理学、历史地理学领域展开了颇具规模的系统研究,为本学科,也为相关姊妹学科探寻新观念、新方法,并完成了一批有系统有影响的学术专著,如谭其骧先生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周振鹤主持编撰的《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葛剑雄的《中国移民史》、李孝聪的《中国区域历史地理》以及在他们指导下一大批中青年学者的文化地理学专著,是我们进行区域音乐研究的另一宗重要参照。文化地理学、历史地理学可以称作区域音乐研究的两位“老大哥”。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深知,在区域音乐研究的起步之际,要攻下这一研究领域之“玉”,唯文化地理学、历史地理学的观念、方法之“石”莫属。学科之间的良性交流,是学科成长的必由之路。因此,我们同样把文化地理学、历史地理学在近三十年间取得的历史性进步,视为自己可以快一点“跟进”的优势之一。有理由相信,充分利用以上属于我们自己的和属于“老大哥”学科的优势,我们同样也会有所作为。
二、我们的不足
如果我们把王耀华先生于1981年《福建民歌的色彩区及其调式、音调特点》(《福建民间音乐研究》)一文看作是区域音乐研究的开端,那么这个领域的研究刚好过了它的“而立之年”。另外,据蔡际洲先生近期的统计(《音乐研究》2011年第3期,6—18页),三十年来发表的属于区域音乐研究的论文,总共有667篇。我们当然有理由为它在三十年内取得这样的业绩而欣慰。它表达了音乐学界对该领域的学术兴趣和可喜势头。但就我个人的印象以及我对自己研究的评估,我觉得在整个音乐学研究领域内,区域音乐研究仍然是一个起步晚、年头少、理论准备不足、成果还不算特别显著的小领域,仍然处在学科建设的“初级阶段”。其主要表现有二:
其一,大多数文论的研究基础皆出于学者的感性体验和积累,也就是说,无论是作音乐文化区的划分,还是总结其区域音乐的特征,多数文论来自作者平日的感性经验,即使提出区划的某些依据,但它们仍然主要是建立在作者自己的主观感受基础之上的。这并不完全是学者个人的责任,而是因为学科起步晚,更缺乏相关理论的准备。前文曾说,感性体验是我们进行区域音乐研究的优势所在,而在缺乏学科理论、方法准备的前提下,优势会变为劣势。事实上,这种从感性体验出发而理论准备不足的学术研究,常常会带来学术研究缺乏“后劲”,一时难于深入下去,一些成果处于“平行”状态、甚至原地“重复”的缺憾。我这样说,绝不是把自己排除在外,相反,倒是我近期对自己在这个领域所做研究的真诚反思。
其二,较少关注与区域音乐研究直接相关的大学科的新成果、新态势。从学科性质而言,区域音乐研究是音乐学和地理学、历史学的交叉学科;从学科系统而言,则它又是文化地理学下属的一门子学科,它应该与区域民俗、区域方言、区域宗教信仰处在同一阶级上。三十年来的文化地理、历史地理研究有许多新成果、新观念,但也许是以往研究的惯性,也许是因为音乐学研究自身的局限,我们在总体上以“跟踪”方式关注这些大学科动向的力度比较弱。例如,文化地理学很早就认定的文化区、文化景观、文化扩散、文化生态与文化整合这“五大主题”,我们在很多文化地理学的专著中都接触过,但文化地理学界、历史地理学界如何运用这些“主题”(或者也可以说是理论)指导自己的个案研究?形成了哪些新成果?通过这些个案研究如何实践了这些理论甚至进一步丰富了这些理论?对此,我们恐怕就不甚了然。另外,要进行区域音乐研究,要不要有一个历史、地理文献阅读范围?哪些中外文献是进行中国区域音乐研究必读、必看、必须掌握的?等等,似乎还都没有提到学科建设的日程上来。至于说我们实实在在地运用前述的某个文化地理学“主题”进行某个区域音乐的个案研究,目前所见也不是很多。
鉴于以上的反思,我觉得在当前区域音乐研究处于上升之际,我们应该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检讨。其中包括:
第一,对于区域音乐研究的某些基本理论、观念、方法展开讨论。这些问题包括:什么是区域音乐?什么是区域音乐研究?区域音乐研究的范围、方法?划分区域音乐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如何理解文化地理学界确认的五大研究主题?它们与区域音乐研究的关系如何?我们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应用这些研究主题?在区域音乐研究中,历史、地理两个时空因素对于区域音乐研究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等等。
第二,应该与文化地理学界、历史地理学界建立更紧密、更深入的交流合作关系。前文已述,我们的学科定位是在历史、地理两大学科之下的一个交叉学科。区域音乐研究是区域文化、区域历史地理研究的一个部分。世界上没有不存在音乐的文化区,也就没有无音乐内容的文化地理学和历史地理学,反之,世界上也不存在无历史积累的区域音乐和无地理环境的区域音乐。所以,我的基本看法是,对区域文化中音乐事象的解释,最终应该由音乐学者完成,或者说,我们应该主动承担区域文化音乐事象研究的任务,为文化地理学、区域历史地理学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三,需要认真思考区域音乐研究还是音乐地理研究。首先,地理研究都在某个区域之内进行,只不过有尺度大小之分;其次,人文地理分支有如历史地理、文化地理、交通地理、经济地理等命名习惯;最后,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外相关研究基本都称为“Music Geography”(音乐地理)。为了准确标识“音-地关系研究”的核心内容,为了方便国内外相关学科学术交流,建议在标识学科时使用“音乐地理研究”的称谓。
2012年4月4日
于杭州玉皇山麓
(原载于《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2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