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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回應──發掘潛在場地資源,地盡其用
香港整體對場地的需求一直都在增加,其中一個正面的原因,是大眾更活躍於文化藝術活動。我有時候會想,可否在活動本身及場地構思上,更富彈性及創意?是否可以與更多學校建立比較恆常的合作,好好利用現有的禮堂設施?當然學校場地未必達到表演級別,但對於一些小型藝術團體,在其開展階段已是讓他們一試身手的好場地。在區內有哪些學校是比較開放和願意支持文化藝術活動的呢?
在英國的場地問題也不易解決,後來他們發覺不少教會場所均沒有好好利用,因此發起一個名為「One Church, Hundred Uses一家教堂,百項用途」的運動。香港是否也可以有一個“One School, Hundred Uses”的運動?又或其他NGO的禮堂和舞台設施,如果大家都可以好好利用的話,我們的場地提供會比現在豐富得多,並且能更好地回應對於場地的挑戰。至於資源問題,九大藝團因為歷史發展原因,資源上可以支持比較大型的活動及擴展。所以大團可以與更多中小型藝團合作,做到以大帶中、以中帶小的連繫,也是值得考慮的方向。去年我們在立法會取得一筆額外資源,讓大團可以從這角度去推行一些計劃,看看如何透過他們深化在社區的藝術文化工作,帶動社區的文化活動,豐富市民大眾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