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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出发吧川藏线

此时此刻,如果有人正好走进这个藏家院子,那么就会看到一个姑娘坐在有靠背的凳子上,背挺的直直的。她的后面站在一个身穿藏服的本地姑娘,双手在坐着的姑娘头发之间摆弄。她手上的动作快速熟练,嘴巴一张一合,说着夹杂着浓重鼻音的普通话。她们的旁边,站着一个帅小伙,表情凝重,敛着双眉,认真的在听藏族姑娘讲话。

关于那家伙的事,曲珍知道一些。

曲珍灵巧的双手穿过林大智柔软的长发,把她的直发变成了一缕缕的小辫子。她的嘴巴也没有闲着。郑曦闵想知道那家伙的事,曲珍就把她知道的都告诉了他们。

那家伙不是本地土生土长的,它是被一名游客给带到稻城来的。大概是在一年前,一辆白色的越野车停在了附近。从车里下来了一个男人,戴着棒球帽,穿着红色的冲锋衣,牵着一条黑色的大狼狗。那时的那家伙可比现在的那家伙壮多了,双眼炯炯有神。曲珍说,小羊当时还是个宝宝,被那家伙吓的直往人怀里钻。她当时还特别担心,那家伙会咬断小羊的脖子。

穿冲锋衣的男人在这里住了两天,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开着白色越野车,将狗链扔在了这里,带着大狼狗走了。几天以后,稻城县城的街道上就多了一条流浪的大狼狗。有司机说,曾在公路上见过它,它不停的叫,叫声听起来特别渗人,没有一个人敢招惹它。谁都不知道它是怎么找到路跑回到县城里的,也不知道它是怎么找到客栈的。反正找到客栈之后它就蹲在门前不肯走了,就算拿棍子撵也撵不走。它的前腿就是隔壁的小伙子拿棍子弄折了的,后来又见它可怜,就没有伤它性命。

有人说,它是在等它的主人回来。

这一等就是一年。那家伙的主人根本没想过回来,它是被主人给遗弃的大狼狗。

曲珍说,因为家里是做客栈的,而且又养了小羊,所以不能收留它。那家伙很凶,看到那些看起来也很凶的人,它就会冲他们叫,好在它不咬人。即使有人拿石头打它,它也很少去伤害他们。曲珍说它其实是一条温顺的大狼狗,就是长得丑了点。所以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它一直在家门口待着,要是家里有剩饭的话,他们也会给那家伙拿去吃。

郑曦闵眼里噙着泪花,右手拳头紧握,他是真心的心疼那家伙。假如那个穿冲锋衣的男人就站在这里,他的拳头一定已经落到了他的脸上。

“我看你跟它挺有缘的,要不你把它带回家吧。”林大智很真诚的建议。可她并不知道,她其实是给自己挖了个坑。

郑曦闵没有回答,他拍了拍外套口袋,走出了客栈。那家伙见到了郑曦闵,立即从地上站起来,跑到郑曦闵的腿边,欢快的摇着尾巴。

“你要跟我一起吗?”郑曦闵蹲下来,摸着那家伙的头。那家伙显然很享受。

郑曦闵从小就是个安静的孩子,他的爸爸喜欢看书,所以他也喜欢看书。家里有一个很大的书柜。他的爸爸整天坐在书桌前看书写字,他也就端个小板凳整日都坐在书柜前看书。别的小朋友在外面玩游戏的时候,他还是坐在书柜前看书。书就是陪伴他童年最亲密的伙伴。他很少接触外面那些绚丽的色彩,他触碰的只有黑白两色。他的生活就像是单调纯粹的黑白片。但就算是黑白片,那也是他最珍贵最温暖的记忆。

命运就像是一个爱调皮捣蛋的小朋友,阴晴不定,时好时坏。命运安排郑曦闵的爸爸去了国外,并让郑曦闵的爸爸爱上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人。他的爸爸选择了奋不顾身的爱情,并扔掉了肩上扛着的责任,他抛弃了家庭,守着爱情再也没有回来。郑曦闵的妈妈倔强而又坚强,独自养育着郑曦闵。可作为受害者,她却还要默默承受着人们的闲言闲语,骨子里的骄傲让她接受不了,安静的性格只能让她把委屈和愤怒憋在心里,无处发泄。时间久了,堆积在身体里的负能量无法消化,损耗了精气,破坏了身体机能。让病毒有了可乘之机,身体慢慢的就坏了。

妈妈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可她偏偏要把别人的错惩罚在自己的身上。就在郑曦闵刚考上高中的那年,他的妈妈检查出了癌症。

郑曦闵用另一只手背抹去了脸上的泪水,那家伙把头伸过去,舔着郑曦闵的手,弄的他痒痒的,他笑着说了声:“讨厌。”

“你叫什么名字呢?他们都没有给你起名字吗?”郑曦闵接着说。“你要跟着我的话,就需要一个新名字,你要忘记过去,忘记那个抛弃你的人,知道吗?”

那家伙汪了一声,显然是答应了。

郑曦闵给那家伙起了个新名字,他叫它嗷呜,因为它的亲戚——狼,就是这么叫的“嗷呜嗷呜”。还因为,在《寻》这本小说里,主人公有一只所向无敌的神兽,名字就叫嗷呜。

嗷呜很喜欢它的新名字,乐的摇了摇尾巴。郑曦闵带着嗷呜去街上的宠物店买了根狗链,嗷呜很配合的将脖子伸长,戴上了狗链。它失去了自由,但它有了新的归宿。

他牵着嗷呜回到了客栈,只是可怜的嗷呜还未获准进到院子里,它只好乖乖的回到了它的地盘。但和之前不同,它脖子上链子的另一头,拴在了门前的电线杆上。

郑曦闵走进院子,视线定在了林大智的身上。林大智兴高采烈的歪着头,欣赏着曲珍给她扎的满头小辫子,曲珍站在她的身后,拿着面镜子。

“怎么样?”林大智冲着他挥了挥手,扭着头摆弄着她的辫子。女人的快乐有时候很简单,一个新发型就能让她们开心很久。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走川藏线?”郑曦闵觉的这是一个很适合的时机。

“我们?”林大智愣了一下。“你也要去LS?”

“嗯,还有嗷呜。”郑曦闵双手插着兜,低头看着地上,一只脚踢着地上的泥土。

“什么奥?奥是谁?”林大智显然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嗷呜,就是那条黑色的狼狗。”郑曦闵解释着。“它现在是我的了。”

“你要带上那家伙走川藏线?”林大智终于搞明白了,她很快想到了一个问题。“都不知道它有没有打针?”

“它打过了。”曲珍说,“当时怕它咬了客人麻烦,络绒带它去打的。”

“那有司机愿意带它吗?”林大智又想到了一个问题。

“我会跟司机说的。”郑曦闵说。

“那客栈或者酒店能让那家伙进去吗?”林大智还有问题。

“我买了狗链,再说它不咬人。”郑曦闵咬着唇回答。

“它看起来凶,其实脾气很好。”曲珍说。

郑曦闵看着曲珍笑。林大智想不到别的问题了。她有那么多的问题,是因为她根本就没有想过,或者是根本无法想象,她接下来要跟一个男生和一条狗一起进藏。她在犹豫,可她也不想一个人进藏,因为未知的旅途充满着变数,而她对变数充满了恐惧。

“我以为你玩两天就打算回去了。”林大智说。

“计划没有变化快。”郑曦闵摸了摸脖子。

如果按照郑曦闵原来的计划,他现在应该还在稻城亚丁,雪山的某个角落。他的肉体应该早已经僵硬,或许有人会发现他,或许根本没有人发现他,他的灵魂会穿过雪山,与妈妈相聚。那天在稻城亚丁景区,他有着很强烈的轻生欲望,他想放下一切。于是他走向了那个岔道口,他要走向雪山,走到一个隐蔽的角落。他知道,在那个寒冷的地方,只要一个晚上,他就会被冻僵。

但林大智把他拽了回来。就像在太古里,她把他从人群里拽出来一样。他迷失了很久了,他写不出他十六岁时那样的作品。他脑子里什么都没有。以前,不管他怎么写人们都喜欢看;现在不管他怎么去迎合人们的口味,他们都不喜欢。他搞不懂他们,他不知道如果不能写作,他还能干什么?他从小就只喜欢和文字打交道,他没有想过要做别的什么事。即使是旅行,他也不知道该去哪?反正去哪都一样,他的世界只有两种颜色,黑与白。即使他买了红色的行李箱,他也没有为了那抹红色而振奋。

他从林大智的口中听到了稻城这个地方,于是他也让成都青旅前台小姑娘帮他订了车票。那天晚上,他和她一起吃腊排骨火锅。她说着她的旅行计划,说她要走川藏线去LS。她说这是一条朝圣之旅。她说那些人有坚定的力量,他们不会迷失,只会一直向前走。就在那时,他打定了主意,要和她一起去LS。反正他也无事可做。或许,他能重新找回自己。

林大智没有直接的拒绝,就算是默认了。络绒帮他们找了辆去理塘的车,到理塘后,司机师傅会帮他们找去巴塘的车。

清晨七点,司机师傅准时来到了客栈门口。客栈的其他人都还在休息,林大智只好跟小羊说了声再见,并对它挥了挥手。小羊似乎明白这个动作代表着什么,它有些急躁的将头顶在笼子间的缝隙处,眼巴巴的看着他们搬着行李离开了。

这辆七座的车只坐了五人一狗,嗷呜趴在后排的地板上,十分乖巧。林大智坐在副驾驶上,离嗷呜远一点,才使她有安全感。

从昨天下午开始,林大智就觉的浑身不舒服,有些胸闷气喘,心烦气躁,还有点头疼。早上照镜子,她发现自己的眼睛肿了,脸也肿了。她觉的可能是受高原反应的影响。

中午时分,车到达了理塘镇。318公路经过理塘镇,所以这里就是他们在川藏线上的起点。

司机师傅将车开进了车站,并将他们交给了另外一个司机师傅。这个师傅将会把他们带到巴塘县。林大智又背上了她三十斤重的绿色背包,郑曦闵拖着红色的行李箱,牵着嗷呜,这个组合既新奇又显眼,他们跟着司机师傅走在街上,引来了很多停留的目光。

林大智看着红色行李箱和嗷呜,作为一位大龄文艺青年,她实在想象不出来,行李箱和狗怎么能和川藏线靠得上边,实在是太违和了!自行车和背包才应该是川藏线的标配啊!她越想越生气,更让人生气的是,那个叫嗷呜的家伙还时不时的跑来她跟前,在她腿上蹭一蹭。每当它靠近她,她都不敢动弹。

“小郑。”林大智喊。郑曦闵没有听到。林大智不得不换了个称呼。“小闵。”郑曦闵这才回过头来。

“你能不能让它离我远点。”林大智憋着心里的那团火。

“它喜欢你。”郑曦闵说。

“我不想它喜欢我。”

嗷呜很委屈的低下了头。郑曦闵却忍不住的偷笑着。

这条漫长的路终于走到了。他们来到了一辆灰色的面包车前。车旁边站着一男一女,年龄大概和郑曦闵差不多,都背着背包。

这是一辆可坐七人的面包车,副驾驶已经有人了,林大智、郑曦闵和嗷呜就坐在了第二排。那一男一女坐在了后排。过了几分钟,又来了三个人。车明明已经超载了,但司机还是把他们安排在了车里。两个人挤在了后排,一个人挤在了中间那排。

超载的面包车终于出发了。一路上,林大智都很焦虑,车上坐了太多人,安全带是坏的。她的头越来越疼。嗷呜在她的脚边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和他们坐一排的那个人体积太大,把郑曦闵和她挤在了一起。后排的四个人都是年轻人,他们很活泼,一上来就加微信建群,讲笑话说段子,还时不时的高歌两曲。后面一个男生不停的跟郑曦闵搭话,就连不怎么爱说话的郑曦闵也跟着他们聊了起来。

这本应该是打发无聊旅途的最佳方式,可这些欢声笑语,到了林大智的耳朵里就成了噪音,活泼的年轻人也成了聒噪的年轻人。她不知道她是怎么了,她头疼的快爆炸了。

车行驶了两个小时,他们就吵闹了两个小时。而这时,嗷呜已经把林大智的脚当成了它的枕头。

“你能不能把它挪一挪。”林大智已经尽量在克制着她的烦躁,但仍能感觉到她语气里的咄咄逼人。

郑曦闵只好把嗷呜叫醒,让它蹲在自己的膝盖之间。

“你们是母子吗?”后排的男生淡淡的问了句。

“不是。”郑曦闵小心翼翼的看了眼林大智。

林大智心里的无名之火一下子就窜了上来,她紧紧的抓着自己的衣服,回头瞪了那个男生一眼,男生很尴尬的望向了窗外。前几天还被小女孩叫姐姐,今天就被人说成是母子,林大智心里已经泛起了滔天巨浪。肯定是发型显老,加上脸肿着的原因。或者根本就是那个男生的眼睛有问题!

然而,后面女生小声说的一句话,终于让林大智的情绪炸开了。

女生说:“我也以为他们是......”

“停车!”林大智喊了一声。情绪的火山忽然就爆发了。

车上的人都被她吓到了。车内忽然就安静了。

司机师傅奇怪的看了她一眼,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我说停车,我要下车。”林大智手拉着车门的开关,就好像司机不停的话,她就要跳车了。

司机师傅只好将车停在了路边,林大智拉开了车门,不管不顾的跳了出去。看着郑曦闵说:“我们各走各的,你可以跟他们一起走,反正你们都是年轻人,正好一起。”

“可是这里都没有人啊。”郑曦闵扭着身子前后看了看。

嗷呜看了看林大智,又看了看郑曦闵,着急的挠着车坐垫。

“我可以搭车。”林大智说完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林大智拿着自己的背包,看着面包车越走越远。

世界终于清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