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诊治管理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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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风险评估诊治篇

风险筛查异常者需明确疾病诊断,根据孕产妇风险因素或疾病的诊断和严重程度分类,分流到不同的助产医疗机构及早进行针对性的医学指导和治疗。
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原则上应当在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包括:
1.风险评估
首诊评估:各级助产医疗机构对筛查阳性的孕妇或产科初诊孕妇均应根据“孕产妇风险预警评估分类表”(表2-1)进行首次妊娠预警风险评估分类,排除相关疾病或明确疾病诊断。
动态评估:对孕妇进行孕中、晚期产前检查,产褥早期应继续进行妊娠风险预警动态评估,其中分类变化者需注明“升级”或“降级”。
2.五色标识分类 根据表2-1相关情况进行评估分级。
3.诊治随访 本篇各章分系统进行具体阐述。
表2-1 孕产妇风险预警评估分类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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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紫色标识孕产妇可能伴有其他颜色外,如同时存在不同颜色分类,按照较高风险的分级标识
(秦敏 朱丽萍 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