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书法批评品格与价值指向
批评是一个时代精神与文化定力的哲学反映。面对当代多元并举的艺术思潮与创作格局,作为艺术批评而存在的书法批评,该如何在商业化与庸俗化交织演绎的泡沫化“繁荣”中,以其独特的艺术感悟与逻辑思辨力,执守其独立真诚的文化品格,以完成当代书法创作价值的历史性确认,进而在精神价值的作用下激发艺术创造力,则是关乎当代书法艺术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
一、书法批评品格与价值指向的文化内涵
认识书法批评品格与价值指向,须得从 “批评”的本义出发。
所谓批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一是评论、评判,对事物加以分析比较,评定是非、优劣;二是指出缺点和错误。艺术批评顾名思义就是对艺术的批评。其词本源于希腊语,意为“裁判、判断、辩论、论定”等,是批评家在对艺术作品和艺术现象欣赏、感悟、考察、分析的基础上,对其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做出合理的、科学的阐释和解读,是“批评家准确把握各个时代的社会意识,深入分析研究社会现象和社会心理,找出促进艺术作品和艺术现象的各种因素,不断地发现和解决艺术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并推动艺术事业积极向前发展”所提供的文化思想助力。
然而,这种阐释和解读又是与特定的社会文化语境、阐释模式分不开的。“但同时又随着批评语言模式的不断更替,以及整个社会文化意识形态出现的新的结构性变化,原被确认下的价值无疑会被质疑、再批评,甚至推翻。”因而,这种流变式的运动状态必然决定了艺术批评在其文化形态上具有发展性、公正性以及精神价值的指领性等特征,而高度的学术性、深刻的思想性与独特的审美判断力则是其始终保持鲜活生命力的内在源泉和动力。
那么,具体到书法批评,不仅有着艺术批评的共性特征,而且更有其鲜明的个性表现。
一是高度的学术影响力。英国艺术史家贡布里希指出:“艺术的范畴是由文化决定的。”当代书法批评已经明显超越了古代那种随笔与印象式的点评状态,而将关注的触角延伸到包括书家、书作、现象、思潮,以及展览、赛事、论著甚至对批评的批评等领域,其批评意识、批评原理、批评思维与批评模式等已基本具备了较为成熟的学科体系和特征,并且成为一种更加严谨的学术活动,“不仅仅是为了阐释艺术作品,更重要的是能够发现具有普遍性的意义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睿智的思考和犀利的洞见”。
二是深刻的思想引领力。书法的文化核心以及书写语言地位的确立,毫无疑问地在提供人们审美经验传递的同时,也为思想情感的交流拓展了巨大的空间。这就必然要求当代书法批评在关注、捕捉创作现象与艺术特征的同时,更要紧紧抓住那些具有根本性、原初性、挑战性的思想火花和学术课题,以深刻的思想性实现“文化对于社会价值的影响力”。
三是独立的价值判断力。真正的艺术批评“是指有独立思考、有独立判断的艺术活动”。当代社会空前自由的思想文化形态决定了书法批评必须是主人式的“自由状态”,是以理性自觉为前提,把“反对的自由”当作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只有保持精神自由,才能够摆脱庸俗与物欲的要挟,才能保证批评品格和独立判断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才能发现被简单认同或遮蔽忽略的根本问题,使批评真正具有批评性。”(李建军语)
四是独特的审美指向力。书法的民族文化身份与艺术表征决定了书法批评必须以书法的诗意性品质与汉字书写的本体规定性为对象,通过对表现形态与精神内蕴的阐释与揭示,以“艺术的人文精神与批评本身的内在伦理性质有机结合,形成效益最大,效率最佳,效果最好的审美影响力”。
那么,由此反观当代书法批评现状,则不难发现,尽管不少具有文化良知和责任担当的批评家,“坚持学术立场,发扬古代书论的优良传统,敢于针砭时弊,坦诚地对当代书坛的不良现象进行了抨击,维护了学术的尊严,为书法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就整体而言,则是介绍多、评价少,赞扬多、批评少,定论多、分析少,权威替代学理,表象遮蔽内涵。正如周俊杰先生指出的那样,“除了对‘名人’、‘名家’的作品不切实际的粉饰,无原则的吹捧以外,没有展开任何足以称得上的真正的、严肃的批评”,以致当代书法批评在“失语”“盲从”与“无为”的状态中,丢弃了高度的学术品格与独特的价值判断力,并且成为当代书法批评迫切需要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影响当下书法批评品格与价值指向文化建构的原因探析
马克思曾说过:“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有着和任何在内容上有根据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因此,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所以,审视当下书法批评的问题境遇与文化动因,于现实矛盾冲突的辨析中真正厘清其文化突围的基本方向与理路,则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1.学科积累的不足与主体身份的非职业化,使得当代书法批评在精神内蕴上难以保持其高度的学术影响力
第一,当代书法批评是在传统文化断裂与书法艺术身份被长期质疑、否定和冷落的尴尬状态下,被书法复兴运动以来的群众性“书法热”呼唤、催生而发展起来的。较之于其他艺术门类的批评学,不仅在学科体系的建构上滞后30余年,而且在其原初的价值定位上又不可避免地受到商业意识与功利思想的滋扰。因而理论准备的不足与学科体系的不完整,必然决定了在批评意识、批评标准与批评方式上都存在着与生俱来的缺陷。其批评的具体性、当下性、功利性以及传统审美的简单认同等,自然制约着其学术影响力的高度。
第二,批评主体身份的非职业化。当代书法批评大致由三类人士构成。第一类是书法创作型批评家。他们既是创作者,又是批评者。因其对书法艺术的特殊性与本体规定性有着深刻的体悟和了解,具有较高的审美意识和创作成就,同时也就掌握着一定的话语权。但由于自身缺乏职业艺术批评家的修养和训练,又不具备把握宏观艺术本质、民族心态以及时代审美应有的高度和视野,因而,在其批评视觉的定位上则容易陷入从自我经验或作品本身出发,以技术化、模式化、局部性特征替代审美性、多元性与整体性精神意蕴的误区,不仅淡化了书法批评感性审美的独特指向力,而且直接阻隔了书法诗意性品格与直达人心的精神通道。第二类则是文化学者型批评家。这些人虽然具有扎实的文化功底和学术风范,但由于对书法的独特个性缺乏深度体悟,因而在其批评中往往游离于书法本体而缺乏针对性和具体性,根本不能揭示书法创作的内在价值,更不能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思想和主张。正如美术批评家王林先生指出的那样,“让那些对现代艺术形式语言变革和本体价值判断无甚知识背景的社会名流来研讨,肯定不会谈到‘中国现代美术之路’作为美术史著作至关重要的语言问题,而成堆的名人效应,自然会对熟知现代中国美术史的批评家形成威慑”。第三类是大众批评家。这类人士数量众多,批评底蕴与专业知识良莠不齐,也不乏滥竽充数者。在其状态上,一是业余化写作,二是职业化打托。然而,正是这些人却能够抓住并透视出大众审美的某些需求,并在其批评中也能偶尔显现出合理的成分来,因而也便希望书家在他们指引和认可的范畴内从事书法的艺术创作。而真正具有渊博的专业知识、精深的艺术修养、独到的学术见解、敏锐的艺术判断力的职业书法批评家的缺席与不足,则是影响书法批评学术品格的直接原因。
第三,批评思维与态度的偏失。一是在思维方式上以固有的观念认同为中枢,以“反映论→意义论”的传统模式为蓝本,缺乏对当代书法创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敏锐的洞悉、捕捉与思考,而是以“现象解释现象”,“因为流行,所以要流行”。以致当代书法批评在泛化的言说与平庸的介绍中缺失深邃的思考与严谨的辨析,而难以形成真正学术意义上的探讨、争论和辩论,甚至质疑、否定与批判。二是在主观上片面地将艺术批评与阶级斗争理念下的“批判”相等同,不能把批评者看成是真正的良师与益友,而是以狭隘的个人认同或利益驱动为轴心,视真诚的、富于建设性的批评为敌意的攻击,把具有共识性的主张和见解说成是“帮会”和“山头”。恶语相对,人身诬陷,甚至以编造故事、写匿名信的方式指向对方,使真诚的学术争鸣变成低俗不堪的市井争吵,从而完全丧失了学术批评的风度与品格。
2.批评机制与环境的不自由,使批评主体精神内外受挫,难以保持独立的价值判断力
第一,当代书法评审机制直接切断了书法批评家与重大事件交流对接的最佳机缘。在当代中国其他艺术门类中,其评审主体全是由资深的职业艺术评论家来担任,而唯独书法的评审则是由近年来在创作领域取得成就的书法家担任。但由于这些人的审美判断与批评视野的差异性,在其具体的评审过程中则往往会以鲜明的个人经验与爱好,或以强烈的主观意识来评判干预当代书法的创作态势及审美趋势,而不能对书法大展、大赛的整体水平及隐寓其中的可能性发展趋向给予合理的科学的界定。但同时,在大展、大赛评审结束之后,而站在前沿来公开评论、解析这种“艺术成就和审美趋势”的,则又是这些担任过评审工作的评委们。这种“厨子评菜”式的自我推销,显然难以发挥评审与批评应有的价值和效力。
第二,学术体制与形态的困扰。一方面,当代书法批评者无论在其身份还是精神上都无法超越其权力、权威,以及“民族的独特艺术语言往往造就出熟谙、理解、欣赏和惯于运用它的观众群,这些人与传统视觉语言性一致的审美趣味、审美理解、艺术表现等已作为潜意识积淀于自己的审美结构中,影响着对新的艺术的理解、阐释及评判”等因素的制约,一切行动必须在预先设定的框架内“自由言说”,从而无形地束缚了书法批评思维的多元角度与广阔空间。而另一方面,尽管近年来书法学术会、研讨会层出不穷,但大都是单向的吹捧与颂扬,很少有人提出客观公正的批评,至于那些问题意识与反对意见则更是难以找到生存的空间,颇有“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的感觉;而作为艺术批评主要阵地的专业媒体,其商业性、信息性明显大于学术性,而真正具有学术内涵的文章则是少之甚少,根本不能从深层次去探究书法的艺术本质与发展指向问题,甚至像《书法研究》这样颇具有理论学术价值的刊物,也不得不由于种种原因而萎缩、停刊。这不能不说是当代书法批评与理论研究上的一大遗憾!
第三,从其状态来看,当代书法批评毕竟出自“业内人士”之手,或者“身在此山中”,因而对存在的问题也就看得更为透彻,启示理应更加深刻。正如多年前吴冠中先生针对美术界过分强调笔墨技巧而轻视精神内涵的弊端,大呼“笔墨等于零”一样,体现着强烈的专业审美标准和时代要求。然而,由于当代社会学科设置的不断细化,以及书法艺术的专业化趋势,书法的社会地位在不断边缘化的同时,理论研究与批评的受众也就失去了社会的公众性和普适性,而沦为一种圈内的活动与言说,从而大大地消减了书法批评的文化张力与社会效应。因此,打开圈子限制、跳出个人爱好、呼唤客观公正的书法批评观,则是实现当代书法专业化批评的首要任务。
3.理论素养与专业底蕴的缺失,使得当代书法批评主体在问题意识淡化中,丢弃了深刻的思想指领力
批评家赵勇先生指出:“中国的文化批评在其发展流变中丢失了问题意识和批判精神,而越来越成为一种纯粹的知识活动和语言游戏。”这种现象,在书法批评上尤为突出。
第一,历史地看,中国人一直深受儒道并行的观念影响,在培养淡然内敛、自满自足的民族个性的同时,极大地遏制了传统文人追求强烈个性思想表现的自觉性。再加之书法的自足性以及中国文化的“合模性”要求,迫使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追求必须在一个既定的轨道与模式下衍生,很难形成具有超越性和前卫性的思想与主张。
第二,大众化、平民化的身份认同,使得当代书法批评主体在失去精英文化的依托和载体的同时,却淡化了与书法这门独特艺术相关的文、史、哲等知识的积累与文化内涵的提升。再加之轻视理论、漠视批评成为当今书坛的一种通病,因而在其批评的原发点上置当代书法批评赖以立身的民族文化主体意识于不顾,或以西方纯艺术理论为依据,或以某些流派主张的片言只语为基点,将关注的重心拘囿于书写技巧以及空间构成所呈现的艺术形态与表现形式上,以图像分解替代书写语言所创造的诗性意蕴和哲学内涵,其结果必然遮蔽了隐寓书法之中的巨大的文化思想与哲学内涵。更有甚者,以自己的爱好为坐标,妄评他人书法创作或艺术主张,甚至连古人也不放过,语出惊人,走向极端,使当代书法批评在原则软化与指向漂移的双重作用下丧失了特有的问题意识和深刻的思想判断力,甚至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
第三,商品意识与功利思想直接消减了批评家的独立人格。由于当代书法批评者基本上都是业余化写作,既没有固定经费和收入做保障,又没有书法家那么炙手可热。因而,为了利益往往被雇用为宣传和舆论的制造者,在“金钱”和“关系”面前不得不降低批评的道德和标准,而做出一些违心的吹捧和粉饰性的言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批评家和“精英人物”在早期的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中成就斐然,可是随着名气的不断扩大,原则和观点却不断退化,为一些非书法现象摇旗呐喊,使严肃公正的书法批评或陷于纯粹的假话之中,或在半真半假、不着边际的妄言与赶时髦的俗套中极度丧失了应有的思想力和学术良知。而这种思想力和良知却正是书法艺术批评的精魂所在,在当代文化艺术转型期显得尤为重要。那么,问题的关键则是,作为社会文化精英的艺术批评家,难道就没有一点属于当代中国人自己原创的文化思想与理论建树吗?艺术批评的独立性与思想判断力的社会责任该由谁来买单?
4.批评标准的多元化与审美内核的模糊性,使得当代书法批评价值判断存在较大差异性
当代书法批评标准是近年来书法理论和批评界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不少有识之士从社会文化和书法本体上做出了积极的探寻,《中国书法》《美术观察》等还开辟了专栏予以探讨,表现出极大的责任担当。对此,笔者曾在《关于书法经典大家的困惑与反思》一文中做了较为详细的辨析,这里不再赘述。其目的在于提出:我们应在书法界内部倡导一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文化思想解放运动,使创作主体和理论研究走出传统范畴与模式的制约,在时代精神和艺术审美的观照下,以历史与当代、技术与艺术、书法与文化的统一,去着力建构当代书法创作与批评价值体系的普适性标准,则是重塑当代书法批评品格与价值指向的关键所在。
至此,可以认定,当代中国由于职业书法批评家的匮乏、批评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前沿性批评理论与多元性思维的准备不足,则是造成当代书法批评品格与价值指向迷失的主要动因。那么,由此而带来的问题是:
(1)谁来保障中国当代书法批评的独立性与职业化,如何打造一支素质精良的职业书法批评家队伍,则是书法批评学科建构的根本所在。
(2)在当下社会存在中,如何保持艺术批评家深刻的思想指领力和独立人格,执守其批评的文化良知和使命,则是当代书法面临的首要问题。
(3)在中西文化理念与多元审美追求并存的现实语境中,当代书法批评该确立怎样的立场和标准,将关乎未来书法文化身份认同问题。
(4)如何建立书法批评文本研究与品评阐释之间的联动关系,如何建立当代书法批评模式与学术规范,将关乎书法文化生态建设的责任意识。
(5)当代书法批评如何关注其文化评判与艺术评判所传递的价值理念与文化信息,如何揭示蕴含其中的中国文化精神和书法的诗意性品格以及对未来书法发展的引领作用,则是整个书法界必须深思的时代课题。
三、重塑当代书法批评品格与价值指向的基本理路
徐复观先生指出:“中国文化的主流,是人间的性格,是现实的性格。”当代书法批评品格与价值指向的问题境遇,是当代社会文化转型期思想、哲学领域的困惑与问题在书法批评上的反映,表明当代人的精神追求处于深度的 “意义危机”之中。因之,要重塑当代书法批评品格与价值指向,唯有从批评主体精神与批评环境的建构出发,在其心灵高处努力培育一种“大书法”文化批评观,以深刻的思想力与高度的学术影响力为中枢,于书法的民族文化根性、诗意性品格及时代审美主流的高度融合中,凸显其深刻的思想性、科学性与公正性的独立品格,也许能够真正找到一条基本理路和可能性空间。
1.培育一种“大书法”文化理念下的书法艺术批评立场
这里首先申明,“大书法”书法艺术批评立场是从周俊杰先生“大书法”文化理念中移植过来的。当然,周先生是就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的文化视觉和价值指向而言的,是其书法史观的直接体现。在其本质意义上与书法批评具有天然的互通性与可转移空间,其核心依然是一个“大”字。以笔者拙见,此“大”在学术构点上至少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文化内涵和精神向度大。旨在倡导书法批评必须以当代社会文化转型为背景,以民族精神与审美心理为根基,积极吸纳、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文化艺术思想和流派主张,在时代精神与审美需求的观照下,恪守独立、真诚、犀利、深邃的思想内涵和严肃、正义的批评品格,彰显其独特的价值指向力。二是批评视野大。力图摆脱单一的、固定的思维模式,以开放的胸怀和广阔的视域,将关注的重心置于包括创作在内的一切书法现象、书法实践和重大问题上,紧紧抓住重大事件的文化内涵和价值指向,拓展其批评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学科建构力度大。旨在强调在现有的书法批评基础上,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继承创新,丰富发展书法批评学科体系的自我建构过程。其价值指向既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恢宏气势与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相契合,又与当代书法复兴运动以来波澜壮阔的创作态势、审美趋势与价值追求相一致,是书法批评实力的直接体现。因为,“只有在一种成熟的批评观的指导下,才能够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批评,而批评观的形成需要批评者经历一个从自我解构到自我建构的构成,没有自我建构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批评”。
2.坚守学术的独立品格
费孝通先生指出:“学术是文化事业和一般生产商品的企业有根本的区别,它必须建立在个人主动追求和探索上。因之不应树立定性的思路,而应采取开放的立场,鼓励研究者的创新精神,以达到百花齐放的局面。”这就要求当代书法批评家必须把培育严谨的学术修养和专业底蕴作为立命之本。在其文化知识结构上既要具有丰厚的书法专业知识和功力,更要具备与书法文化相关联的文、史、哲,以及社会、文化、民族、艺术、审美、心理等方面学科的修养和积淀;注重从文本出发,在主观感受的基础上,以敏锐的艺术感悟力与逻辑思辨力,着力培育“文本→理论→批评”的学术思维模式,形成具有跨越时空、透析现象、洞悉发现蕴藏其中的文化内涵与价值指向的目光和能力,依据书法创作规律,不断去领悟新价值,形成新认识,以审美理解的改造,促进新生艺术的发展。切实增进学术规范,在力使批评语言、逻辑与表达方式符合学术规范的同时,真诚地对待叙事意义上的批评与争鸣。致力于学术批评的互动沟通机制建设,以作品分析为对象,以分类分析与理性分析为手段,在明确的问题意识驱动下,搭建书法创作个性精神创造欲望与书法受众心理反应机能的平台,以完成主客体之间意识情感传递,维护书法批评学术的严谨性、标高性与价值引领的独特尊严。
3.强化批评主体责任意识与文化担当
“在当今中国这样一个价值观念紊乱、失去价值判断同时又热衷于价值中立的时代,我们需要现代性的知识分子来承担起‘立法者’的重任,更需要记住知识分子批判的使命,肩负起知识分子的道义责任。”因而,一是要将批评主体的心灵从“物化”的要挟中解救出来,以科学的、理性的态度和方法去消解“用”的欲望,进而在精神高处培养一种独立的、不为世俗所役使的书法批评品格与文化良知,以“只问是非,不管一切,只对他的思想和见解负责,他根本不考虑一个时候的流行意见,当然不考虑时尚的口头禅,不考虑他人对他思想言论的好恶情绪反映”为特征,去勇敢地担当起艺术批评家的天职与使命。二是着力建构当代书法批评的普适性标准和审美判断价值指向,彻底走出传统批评与西方艺术理念下那种“唯我独尊”与“唯他独尊”的狭隘误区,以书法本体规定、时代审美和民族文化精神为基点,以“历史—时代—个人”为主线,以形式与内涵、技法与精神的统一为利器,直指当代书法创作与艺术思潮的价值判断。三是培养正确的书法批评态度和能力。殷海光先生指出:“有条件的厌旧是可以的,无条件的厌旧则是不可以的。对于旧事物保持一种合理的扬弃的态度,可以构成进步的新动力。但是,‘积厚流光’就全世界而言,唯有丰富的文化积累,才能有本钱从事新的创造。”这里,率先交给我们一个正确的批评态度——“扬弃”。这种“扬弃”是在主观批判与历史批判相结合的基础上扬其精华、弃其糟粕,是以武器的批判与批判的武器的统一而达到的一个肯定与否定的有机整体,而不是彻底的否定,并以此推及书法艺术不断发展。然后“要有从事创新的本钱”,即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从事书法批评。对此,邱振中先生对批评家开具的四个条件,也许是最好的回答:“(1)对于一个领域的历史和理论有自己的认识,有经得起考验的认识框架和历史观。(2)有敏锐的感受能力与鉴别各类感觉的深度和独特性的能力。(3)要有为感受寻找充分的历史的与理论的支持的能力。(4)要把批评的公正性永远放在个人利益与友情之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担当起代书法批评的重任。四是积极营造和谐自由的批评环境。当代书法批评机制与环境建设需要书法界同仁共同努力。就目前状态而言,必须整合批评的有效资源,在现有阵地与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开辟书法批评的自由论坛,扩大阵地影响力。同时,在批评活动相对独立、阵地相对分散的状态下,充分发挥各级书协和专业研究机构的优势,以学术为导向,有计划地开展规模化的书法批评活动,形成书法文化与艺术审美的思想冲击力。切实加大以 “全国书学讨论会”为主体的高端书法研讨活动,强化学术氛围,加大奖励力度,鼓励批评的异音,真正形成以职业书法批评家为主体,文化批评家、大众批评家积极参与的新格局,以开放的态势、强大的阵容、真诚的态度和深刻的思想引领力,推动当代书法创作大发展大繁荣。
本文入选全国第九届书学讨论会,并被辑入《全国第九届书学讨论会论文集》(中国书法家协会编,中国文联出版社2012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