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过程导向的指标
过程评价指标分为三级指标,如表1所示。
表1 过程评价指标

一次牵涉各方利益的“稳评”活动,“谁来组织”和“谁来参与”这两个问题必须明确。说到底,重大决策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终究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针对“稳评”质量的评价,把握住人的因素,也就抓住了评价的核心。本文从组织者和参与者两方面分别设计了评价指标,借以测量“稳评”实施过程中人的能动性的效应。
(一)“稳评”组织者
的指标
组织者维度的评价指标可以从权威性、独立性和公正性三个方面设置。权威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该评估组织的正规性,它应该是被官方认可的、通过正式渠道注册的机构,具有合法性;二是评估组织的专业性,这是“稳评”组织开展高质量工作的基础,所以组织的从业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等级因素是保证权威的技术支撑。风评主体的独立性和超脱性是“稳评”的基本要求之一。“稳评”能否获得实效,为决策者提供真实可靠且“无偏”的结论和建议,进行评估的组织的独立性至关重要。独立性指标大体包括:财务独立,即主要资金来源是非政府(公共财政)渠道;用人独立,评估组织的领导层和骨干专业技术人员与稳评委托方(主要是政府职能部门)不应存在人事隶属和相互兼职情况;评估机构不应与决策中其他利益相关者有直接的利益关联。公正性指标则要求“稳评”组织首先要秉持价值中立,评估组织无论在该决策上原本持有何种价值倾向,都要尽量做到不以自己组织的好恶参与评估,也不以委托方或公众的好恶来有选择性地取舍;公正性指标的第二个方面是评估程序的公正性,包括给予决策各方平等的受邀请机会,给予参与各方相同质量和数量的背景资料,给予各方相同的发言机会和时间,等等。
(二)“稳评”参与者指标
参与者指标主要考察的维度有包容性、代表性和参与率。包容性指标强调多元化,如是否存在多视角的观点、立场,参与者的身份的多样性,反对者是否被邀请参与其中等。多元的参与者会带来多维的观点,多样态的观点可以补充决策提议方过于狭隘的风险—收益立场。包容性指标不仅仅是要求用多元性来补充原有决策议题使其完善,更要求吸纳反对的声音使决策方警醒,借此让少数派有表达诉求的机会。多元主体参与模式还强调参与者的代表性。代表性的评价,是建立在包容性基础之上的更进一步的质量分析,包容性考察了参与者的整体的结构状况,而在每一类具体的参与者类型中,如何让被选取的人能有效地代表其背后的群体,则是会影响到稳评结论最终被公众接纳的程度。因此,代表性评价应从代表选取的直接性、抽样方法的科学性等方面进行测量。参与率是直观性评价指标,它可以分为理论参与率和实际参与率两种情况:前者是用先期抽样得到的样本参与人数除以决策影响范围内的目标人群总数得到的比值进行测算,后者则是根据实际全程参与“稳评”的人数除以抽样方案圈定的总人数得到的比值进行估算。
(三)准备阶段的评价指标
实践证明,越是准备充分的“稳评”,其结果越是可靠。对“稳评”准备阶段的评价可从介入时段、信息公开和可持续性三个方面入手建构具体的操作指标。作为一项公共决策,在其政策问题界定与议题形成阶段,就应该有利益群体介入讨论,在这个时间段的公众、媒体和NCO组织的参与都可以被理解为早期介入,反之该项重大决策一直都处于内部决策状态,公众等到决策落地(如工程项目建设图纸绘制完毕,甚至是征地拆迁时段)才知晓决策事宜,都属于早期介入不足的情况。决策信息早期公开的程度指标,应包括决策的基本目标、决策动议提出者的身份、决策的初步成本-收益核算、决策的风险-收益估算、决策各类风险类型及其防范措施、公众参与决策讨论的机会(资格、时间、地点)、公众反映诉求的方式途径,等等。对于早期信息公开程度的考察,一是公开的内容的完整性测量,二是信息披露的尺度,三是信息的可理解程度。“稳评”准备阶段质量评价的可持续性指标,包括“稳评”实施机构投入的时间、人力、资金、技术支持等专业保障要素,还包括上级党委政府对“稳评”的支持程度、同级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合程度等政治保障要素。
(四)实施阶段的评价指标
本文分别从实施过程的结构性、“稳评”程序被执行的程度以及参与者对过程的主观感受三个维度进行测量。其中,前两个维度依然属于客观指标的建构,第三个维度则属于主观指标的设置。
1.“稳评”实施的结构性
“稳评”其实是原本由政府专家系统垄断的重大决策权力关系的重构,是国家对社会层面的赋权和充权。结构性评价重点在于考量稳评的制度性安排的状况和水平,这主要包括基于稳评的各项制度的公开性、透明化、弹性等指标。公开性应该考察“稳评”事项意见征求阶段、公众讨论阶段以及结论报告阶段的对外公开程度,上述实施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者和互动情况不仅对直接利益相关者开放参与,更要通过大众传媒对外传播,媒体被允许参与、报道的深度和广度恰是评价公开水平的重要指标。透明化指标是对公开性指标的深化,包括参与“稳评”过程的各利益相关者的身份、背景、诉求是否被公示,组织者、专家和公众参与者的遴选方式是否公开可查询,“稳评”实施阶段形成的阶段性和最终的结论是否对社会公开可查询等。一直以来,但凡提及制度性设置,都会被理解为一种刚性要求,但是在以意见征求、风险沟通和共识达成为根本目标的“稳评”工作中,评价其实施的制度化水准还要注意“弹性”的指标设计。这包括当公众对评估专家不信任时,个别专家是否可替换,在进行重大决策核心讨论议题的设定时,核心内容是否可以补充或更换等。
2.评价程序执行情况
“稳评”的执行情况,可以从对话的建设性、地位的平等性和资源的便利性三个子维度进行测量。对话的建设性指标主要涵盖各方对“稳评”任务界定的清晰程度、共同利益的划定范围、对共识价值的讨论程度等方面。任务界定方面,包括“稳评”机构是否事先向所有参与者介绍了本次评估的主要事项、核心议题和意见征求的基本目标,介绍内容是否包含政府在此项决策上的初衷、方案与备选方案、开展此次“稳评”的作用等。对执行阶段共同利益划定情况的评价,可以检查是否设定了各方诉求阐述的环节,是否设定了利益的求同存异程序等内容。对共同价值观的评价,包括各方在重大决策上所持价值理念是否得到阐明,公共讨论是否涉及政府代表的公共利益与部分居民的小群体利益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在价值层面有无达成共识等内容。地位平等性指标,可以从参与各方是否采取直接方式沟通,是否存在论辩质询环节设计,公众能否有足够时间准备,公众是否有充足的机会阐明主张,政府代表能否真正代表官方等多个方面设定具体测量问题。至于程序执行的便利性指标,主要是指各方尤其是公众参与“稳评”时,他们对资源的无障碍使用情况的评价。实施“稳评”的机构应该提供充分、便捷的资源帮助公众做出理性的判断。资源的便利性指标包括公众是否获取了与政府等量同质的材料,相关材料是否通俗易懂,是否有充足的时间阅读材料,是否有充分的机会讨论材料等内容。
3.参与者的主观感受
站在参与者的角度去评价“稳评”过程,要着重考察参与者在此过程中的切身感受和主观体验,让参与者针对前文所述的“稳评”流程和环节分门别类地做出独立判断。主观指标大体上包括:参与者对“稳评”过程的互动性、独立性、深思熟虑感、舒适感、过程满意度等几个子维度。互动性指标主要是让参与者针对政府代表、专家与自己的沟通情况进行打分,以此测量双方的信息交流和相互理解的水平,如可以询问有没有互动,通过什么形式互动,互动的深度和相互理解的程度等问题。独立性指标是让参与者对参与这项活动的基本情况做出评价,如是否出于自愿,参与过程中能否根据自己的想法做出选择,主办方是否存在诱导、误导参与者的情况等内容。深思熟虑感的测量属于体验性评价指标。该指标是对那些制度设计和操作流程中提及的机会、充分程度、便利程度等各类保障性指标的主观评测。可以让参与者从“稳评”前期的准备阶段和实施过程两个方面,对自己在其间思考的机会、时间、理性水平、判断的成熟度等内容做出评价。而像舒适感和过程满意度评价这类指标,则是让参与者对“稳评”举办地的场地环境、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会议主持人的表现、“稳评”流程的安排的合理性等人性化程度进行整体性评价,借此测量出“稳评”主办方举办活动的过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