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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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研究总论

1.1 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研究的必要性

当前,推进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研究是公安情报学科建设、发展并走向成熟的标志和必要条件。学科建设涉及机构、队伍、体系、内容等问题,而其中学科体系的完善与否是反映学科建设系统性、科学性、整体性、发展性的重要内容,也是反映学科建设成熟的重要标志。

1.1.1 公安情报工作实践发展的需要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展开和深化,公安机关应对的社会治安环境随着绝对二元户籍制度的松动而变得日益复杂,人流、物流、信息流日趋频繁,社会环境的动态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犯罪的风险。为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理形势,公安机关在增强传统控管能力外,也在思考并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正在兴起的情报引导警务工作的理念。在此背景下,公安情报及其情报工作的基础性、重要性受到理论界和实践部门的共同关注,尤其是随着电子计算机、互联网、电子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用于公安工作,大大推进了公安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基于理念转变、技术牵引下的“公安情报”战略性地位得以确立。公安实战领域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和情报主导警务战略体系建设的同时,理论界也加大了公安情报的研究工作,公安情报学作为一门学科,研究的迫切性也就应运而生。在公安情报工作实践发展的推动下,公安情报研究范围突破了早期刑事侦查、禁毒、国家安全等专业情报领域,向几乎所有的警务领域延伸,21世纪初提出的“大情报”概念几乎覆盖了整个公安工作领域的情报信息。公安情报在现实应用中由公安专业情报到公安信息的泛化,对公安情报研究和学科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公安情报概念的内涵,重新确立公安情报的研究范畴、研究对象,重新建构公安情报的内容体系,重新探索公安情报工作原理、揭示公安情报工作的现实规律,科学把握公安情报发展方向。

1.1.2 公安情报理论研究深入推进的需要

一般认为,我国公安情报学的兴起是源于公安情报学专业设置及学历教育的开展,“公安情报学兴起的标志是公安情报学专业的设置及学历教育的开展[1]”。自2005年教育部批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试点开设公安情报学本科专业至今,我国公安情报学专业建设和教育实践也才仅仅有10年多时间。10余年来,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孟宪文教授、曹凤教授、彭知辉教授、马德辉博士、谢晓专博士等为代表的一批公安情报学界专家学者们,致力于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和教育工作,促进公安情报学在学科专业建设、基础科学研究、学科体系研究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一方面开设公安情报学专业的公安院校数量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公安学一级学科地位的确立,公安情报学作为其二级学科地位也得到业界普遍认可,公安情报学专业的“合法性”地位推动了公安情报学学科研究的深入发展。当然,由于公安情报学理论研究底子浅、基础薄、历史短、人才有限,致使公安情报学理论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尤其是当公安情报学专业地位确立后,作为独立的学科体系研究仍远远滞后于现实对它的需求。因此,在现有公安情报学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着手探索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构建研究,不仅可以全面、系统地梳理公安情报学理论研究成果,而且也是对进一步深化公安情报学理论研究提供框架性指导,促进公安情报学理论研究范畴的规范化。

1.1.3 公安情报人才专业化培养的需要

如前所述,从外生性表征来看,我国公安情报学发展很大程度上源于公安情报学专业的设置和人才培养需要,是公安情报人才专业化培养牵引下形成和加强的。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系统内,以“主题——公安情报”以精确匹配模式检索,检索显示共计409篇文献,2005年以前相关文献总和仅15篇,2005年全年文献量为11篇,之后每年相关文献量都在递增[2]。从期刊发文量变化这一侧面反映出公安情报研究与公安情报专业设置具有直接的相关性。当然,从本质上讲,学科和专业是有区别的两个问题,不能仅仅从专业设置和专业办学来窥见学科的发展。事实上,就公安情报本身的特征(具有情报的机密性)和我国公安情报工作的现实条件来看,公安情报专业化人才培养的需求确实成就了公安情报学科的快速发展。公安情报专业人才的培养源于社会经济发展对公安情报专业人才的需求,是公安“大情报”观和“情报主导警务”理念下公安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专业人才的培养又离不开学科的支撑和引领,公安情报学作为公安情报专业人才培养中的核心学科之一,迫切需要其具有完备的理论体系、雄厚的理论基础、成熟的理论应用,尤其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学科体系,这样方能更好地引领和满足专业化人才培养的需要。

1.1.4 公安情报人员职业化发展的需要

公安情报工作实践中,情报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职业化水平关系到公安情报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和警务工作效能。公安情报人员应该是拥有一定的公安情报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公安情报工作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公安情报信息工作方法和技巧,具备在工作中敏锐感知苗头信息、倾向信息等的能力,能够从纷繁复杂的信息中洞察出关键信息、敏感信息、特征信息等,具有较强的情报信息掌控和应用能力的一种警务专门人才。公安情报人员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安情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而公安情报人员职业化水平又依赖于公安情报专业化人才培养。目前,我国公安情报工作的客观条件在科技强警、金盾工程、情报主导警务理念、公安DQB[3]观等的助推和强化中日渐增强,公安情报信息资源与日俱增,警务大数据开发应用也正在快速推进中,但这些客观条件的增强并没有让公安情报资源真正发挥出巨大的现实驱动性。究其原因,制约公安情报工作条件和公安情报信息资源发挥效应的根本在于公安情报职业化人才的匮乏。“当前在警务科技迅猛发展的态势下,情报人员的工作量不减反增”[4],大批情报人员尤其是基层情报人员,基本从事简单的信息汇集、统计、编排、录入上网、网络信息维护等耗时、耗力而又少见成效的工作,造成大批所谓情报信息人员工作能力得不到提高,反增加了工作的倦怠感。对于部分情报精英人才,则又由于个人贡献率与岗位职级不匹配而削弱了他们的工作热情,造成精英人才流失。总而言之,客观的公安情报信息环境和条件与主观的人才条件之间不匹配,已成为和将成为公安情报这一日趋突出的专业领域发展的制约因素。规范公安情报人才职业化水平、提高公安情报人员情报工作专业化能力,需要从学科规范人才培育机制的根上解决。当前,我国公安情报学专业在人才分类培养、分层次培养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科学化。研究探索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明确公安情报学科研究的范畴、内容、对象、方法,以学科体系为科学依据指导公安情报学人才培养、规范公安情报人才培养的种类,对提高公安情报人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安工作改革具有现实需要。研究探索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尤其是应用研究体系,对提高公安情报人才职业适应能力、规范公安情报人员职业化水平具有科学的指导性。

总之,随着公安情报实战应用的深化发展、公安情报理论研究的深入推进、公安情报人才的专业化培养、公安情报人员的职业化要求,公安学作为一级学科的法定地位获得认可,在这一基础上,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研究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