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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通过合同降低租金收入的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注:梁文涛:《房产税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载《商业会计》,2010(3)。)
【案例5—6】甲公司拥有一写字楼,配套设施齐全,对外出租。当年的租金共计3000万元,其中含代收的物业管理费300万元、水电费500万元。请为甲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纳税筹划依据】
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房产用于出租的,房产税采用从租计征方式,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按12%税率计征。
【纳税筹划思路】
对于出租方的代收项目收入,应当与实际租金收入分开核算,分别签订合同,从而降低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
【纳税筹划过程】
方案一:甲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的租金共计3000万元。
应纳房产税=3000×12%=360(万元)
方案二:将各项收入分别由各相关方签订合同,如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水电费按照承租人实际耗用的数量和规定的价格标准结算、代收代缴。
应纳房产税=(3000-300-500)×12%=264(万元)
【纳税筹划结论】
方案二与方案一相比,甲公司少缴纳房产税96(360-264)万元,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纳税筹划点评】
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水电费按照承租人实际耗用的数量和规定的价格标准结算并由出租人代收代缴可降低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进而降低房产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