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发展对策
1. 加强基础研究
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等是未来智能机床的基础,要加快对先进制造业创新基础研究等方面的投入,鼓励民间机构(包括大型公司、研究型大学和非营利机构的行业协会)在本土投资。借鉴德国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模式和美国“产业公地”建设等经验,制定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计划,完善产业集群创新政策,给制造商提供足够的激励,有效应对初始创新遇到的市场失灵,让更多合作投资的制造商(尤其是中小企业)共享技术资源和有形基础设施。这些共同的技术资源和有形基础设施是单一制造商所无法独自完成的,将影响中小企业对先进制造业创新的投入,有助于制造商充分利用“产业公地”的资产,以加速产业集群创新,加快后续市场渗透。
2. 制定标准,约定协议
“工业4.0”到目前为止还只是一幅制造业发展蓝图,为了顺利实现向“工业4.0”的转化,实现生产和服务模式之间的无缝整合,使不同的产品可以方便地互联,应该加快推进规则框架和标准化接口的国际化建设,借助互联网技术,加强国内标准化的工作。制定过程不仅要遵循一定的共同标准和协议,而且还要实现标准和协议的国际化,使我国建立的标准和协议得到国际上的支持和认可。在共同适用的行业规范标准下,产品零件的生产制造都能遵循该标准,生产的物品将具有很好的通用性,就如同家用计算机配件市场上的通用产品一般,能够方便地兼容于不同的计算机。同时,为每个物品配置一个可识别身份的电子标签,利用物联网技术,使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实现资源、信息、物品和人的互联,造就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物物相联的物联网服务,产品互联互通的特征也能够得以实现。
3.“产学研用”结合
实现“产学研用”协同,以平台为支撑、以企业为主体,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完善协同创新平台。合理规划科技布局,形成功能强大的协同创新平台体系。产学研联盟已经不是解决创新技术的来源问题,而是帮助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全过程,这些产学研基地已经成为高新技术转化和产业化的孵化器。科学工作者拥有良好的研发条件,企业也将得到优先转让和产业化的利益,实现“双赢”。相比于简单的项目合作,产学研联盟更能够从整体上全面推进机床工具行业的发展进步,更能够体现“聚变”作用。另一方面,抓紧建设规范化的产学研联盟规则,解决合作中面临的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和归属问题。
4. 采取财税激励政策
国外厂商针对国内市场制定了新策略,利用其技术储备优势和较高毛利率,推出价格适当下浮但是技术含量高于国内厂商的新产品系列,以此争夺国内的中高端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中高端机床市场的成长壮大。对于促进机床产业发展来说,财税政策更是最直接、效果最明显的政策工具。采取财税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也是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强现有政策的整合和统筹,减少交叉、重复和空缺,形成较为一致完整的机床产业财税政策。从直接优惠为主转向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并重,减少一次性现行拨款,加大后期补助力度和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应使税率优惠与税基优惠并重来给予支持,强调间接优惠。政府不能代替市场,也不能包办一切,在市场机制能够发挥指导的地方,政府应不进行干预或者少干预,政府和市场应发挥各自的作用且相互协调。政府的财政支出方面应从支持企业、行业发展转向支持基础性研究和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优惠对象从特定企业转向需要支持的项目和业务,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企业自身如何发展壮大、如何走向规模扩张则由市场起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