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语境下的民众教育与社会改造:1928-1937年北平地区民众教育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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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多维视野中北平地区民众教育馆的背景与沿革

民众教育馆性质被界定为推行社会教育[1]的中心机关,得到了北平[2]市政当局及社会教育工作人员的认同。1929年,北平大学区制定的《本大学区民众教育馆暂行规程》明确规定:“民众教育馆为实施民众教育之中心”[3]。长期担任民教馆馆长的戚彬如也认为,“民众教育馆,在现空间负了民众教育的中心领导机关”[4]。1928—1937年,民众教育馆这一组织地位的建构是北平地区社会教育工作改进的关键,为其发展带来了重要契机。

北平地区民众教育馆[5]作为基层社会教育实施机关,它的工作在多重背景下展开。一方面,它受知识精英提出的社会教育理论的指导和影响;另一方面,作为北平地方政府行政体系的基本构成,它也担负着国家层面加强对基层社会控制与民众动员的职责。为此,对北平地区民众教育馆发展状况与基本沿革的论述,需要将之纳入社会教育整体发展趋向、现代城市管理体制整合、北平社会变革等宏观背景中考察。


注释

[1]民国时期对“民众教育”、“社会教育”、“平民教育”等概念的理解十分繁复。对相关概念内涵及使用语境,本书在后文中有较为详尽的分析。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国民政府、北平市地方政府及民众教育馆的工作人员在泛论相关问题时,没有有意识地、明确地辨析其差异,更倾向于将三者作为内涵大致相同的概念来使用。本书在讨论过程中,考虑到“民众教育”与“平民教育”会特指某种学术思潮,加之民众教育馆本身是政府教育行政体制下设立的实施机关,故大多采用教育行政中更常使用的“社会教育”来进行讨论。北平地区民众教育馆提及这些概念时所使用的含义,本书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解析。同时,按照民国时期的习惯用法,本书也将“社会教育”简称为“社教”,“民众教育”简称为“民教”,“平民教育”简称为“平教”。

[2]本书对“北京”、“北平”等名称的使用标准与民众教育馆一致,以其所处时段的名称为准。具体来说,1928年前,一般使用“北京”一词,1928—1937年这段时间使用“北平”一词。

[3]《本大学区民众教育馆暂行规程》,载《北平大学区教育旬刊》,第7期,1929年5月。

[4]戚彬如:《对民众教育组织的商榷》,载《民众教育季刊》,第1卷第2期,1932年11月。

[5]“民众教育馆”这一名词,1928年前后由俞庆棠等民众教育的倡导者提出。在教育部通令下,除部分新设立的民众教育馆之外,大多是由原有的通俗教育馆改称而来。这一转变,固然标示着其工作的某些转向,但是它的性质并没有发生根本的转变。这与“民众学校”等名称的使用呈现大致相同的特点。北平地区于1925年设立市属通俗教育馆一处。至1932年,它才改用“北平特别市市立民众教育馆”一名。随后不久,社会教育采取分区设馆的模式,北平市各馆改称第×社会教育区民众教育馆。本书对这些名词的使用主要以其所处时段的名称为准。民国时期“民众教育馆”常被简称为“民教馆”,下文中也将沿用这种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