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个人财富安全
需要关注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以后企业所有员工的工资必须通过银行代发,不允许发现金。所有员工的工资,不管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都要在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系统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否则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扣除。银行代发工资这个政策,虽然现在没有“一刀切”,很多地方执行不到位,但是方向已经确定,未来是一定会实施的。
国家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在编织一张网,这张网就是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到目前为止,这张网还有一个“洞”没有补上,这个“洞”一旦补上,这张网就很严密了,这个“洞”叫遗产税。
比如,一个人现在很有钱,国家问,你的钱从哪儿来的?他可以说是祖先留下来的,因为是祖先留下来的,所以免税。如果把遗产税的漏洞堵上,祖先留下来的钱也得缴税,没缴过遗产税的遗产就不合法。
国家目前不会主动去查每一个人,但是如果查,那么所有资产、收入来源都能查清楚。在这个网完善之后,国家会怎么做?最激进的做法可能就是把所有人的资产一次性全部冻结,限定时间,比如3个月内提供合法来源证明。3个月内提供不了,国家统一收税,税率为40%或者45%。一次性征税,将偷逃税款的历史原罪一笔勾销。国家有权通过金融系统清查所有人的资产,要求没有合法来源的资产补税,直接从个人账户里将税款划走。
如果民营企业的老板对自己的纳税情况不太有底气,那么,存在银行的钱可能只是为国家代管而已。所以,从今天起,老板们要关心个人财富的安全。没有个人财富的安全,就没有企业的规范,也就无法撸起袖子、甩开胳膊干,天天琢磨怎么偷点税、赚点小钱,格局太低,企业没有发展前途。
有的老板说,我可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所得税率最高达45%,太高了,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还是能够接受的。我们要清楚,安全的财富才是幸福的财富。有的老板很烦恼,虽然有点钱,但是这些钱安全吗?想买台好车,不敢买,怕有人问钱怎么来的;想办一家企业,注册资金多一点,也不敢,怕别人问注册资金哪儿来的。如果企业家做企业是让自己变得这样焦虑、恐惧,那是没有意义的。没钱的时候焦虑,有钱的时候更焦虑,钱越多越焦虑,这样做企业还有意义吗?
既然认识到这个问题,就要去解决它。从今天起,老板们应该开始关注个人财富的安全。虽然国家目前不会主动追查每一个人的资产情况,但不等于国家不会追查个别人的财产来源,如果企业或老板个人出现违法违规情况,那国家就会追查企业老板的个人财产来源,即便声明是遗产,国家总能查清楚老板的家世渊源。
对于历史形成的问题,企业家目前也不必过于担心。从今天开始,虽然不能确保每一分钱都能说清合法来源,但必须逐渐提高家庭财产里有合法来源的比例。今天的行动决定了未来3~5年的结果。企业可以任意而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国家不但正面强制企业要符合规范,而且会“抄后路”。企业不规范,那么老板赚的钱也不安全。
有人说,那我们就去国外吧。老板们要知道,国外那张“网”早就织好了,国内这张“网”还没有完全织好。一旦去了国外,就直接进入国外的“网”了,比中国的“网”还结实,更跑不掉。所以,老板们面前只有一条路,就是让自己的财富变得合法化、安全化。安全的财富才是幸福的财富。别比钱多钱少,钱多未必是好事,有可能成为祸害。
个人财富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企业老板的财富怎样才能安全呢?
老板要明确,个人(家庭)与企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不要把企业的钱当成自己的钱
老板要明确,个人(家庭)与企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一定要理解这个概念。老板不要把企业的钱当成自己的钱,这个错误意识要改。企业的钱是企业的钱,不是老板个人的钱。企业缺钱的时候,老板可以无限制对企业投资,但是,当企业赚了钱,老板想从企业拿走一分钱都没有那么容易。企业是属于老板的吗?不是的,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是属于国家的,国家要征企业所得税,税率25%,这代表国家是所有企业不记名的股东,企业不但是股东的、老板的,还是国家的。所以,企业的钱是企业的钱,个人的钱是个人的钱,两者要分开。老板千万不要轻易从企业拿钱,很多老板总是把企业的钱当成自己的钱,这是错的,甚至可能会犯法。
【案例】真功夫、雷士照明两家企业老板的职务侵占罪
真功夫的老板蔡达标、雷士照明的老板吴长江,这两位老板都已经获罪入狱,罪名都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就是老板从企业拿了钱,程序不合法,最后被判刑。
很多老板会有疑问,我们都从企业拿过钱呀。是的,确实中国的大部分民营企业老板都做过这样的事情。因为这些企业基本上都是单一股东制,没有其他小股东监督大股东从企业非法拿钱的行为,民不举、官不纠,国家也就没有追究这些老板的职务侵占罪。假设一家企业不是单一股东制,另有一个股东,持有企业5%的股份,或者只有1%的股份,如果大股东以董事长的身份利用职务之便,把企业的钱拿回自己家,那么,小股东可以用职务侵占罪把大股东送进监狱。
职务侵占罪是一个重罪。蔡达标怎么会出现这个问题呢?真功夫原来是潘宇海、潘敏峰姐弟经营,蔡达标、潘敏峰结婚后,蔡达标也参与到真功夫的经营中,并且获得了股权。此后,蔡达标、潘敏峰离婚,蔡达标和潘宇海争夺真功夫的控制权,潘宇海举报蔡达标抽逃资本、职务侵占,蔡达标获罪入狱。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蔡达标很冤枉,作为企业董事长,从企业拿点钱就被判刑14年。但是,只要蔡达标的做法没有瑕疵,就不会被人举报,也不会被判刑。在中国,因为职务侵占罪被判刑的老板有很多。企业老板要知道,企业的财务人员把企业资金挪用了、偷走了叫职务侵占;即使老板持有100%的股权,违规从企业获得资金也属于职务侵占罪。
老板因为无法证实个人财富的合法来源而纠结、担心。大部分老板个人财富的主要部分,或者说至少原始的家庭财富来自企业,后来运用家庭财富去投资、做资产配置赚了钱,比如在股市赚了钱。用家庭资产做投资,那是家庭财富的管理问题,但家庭财富最根本的来源还是企业。所以,怎样合法地将企业的钱变成个人的钱,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判断方法是否可行有两个标准,一是尽量合法;二是成本尽量低。如果仅仅考虑合法,那很简单,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就行了。但是,老板、高管肯定希望少缴税,所以需要设计路径。
把企业的钱变成老板自己的钱,每家企业用的方法不一定相同,但是不能想拿就拿。
绝大部分企业,老板从企业拿钱,财务人员会按照老板借企业的钱处理。如果这样处理,中国的税法将其视同分红,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这样企业账面会形成债权,企业清算的时候,老板还得把钱还回去。
方法一:给老板和老板娘发工资
发工资是老板合法从企业拿钱的办法,有些企业老板从来没有考虑过企业怎么给自己发工资。这个任务应该交给企业的财务人员,工资怎么发、发多少,这些问题需要仔细考虑。如果这个月发3000元,下个月发3万元,税务局查询的时候就不好解释,显然,发工资也不能太随意,要有根据,如企业的董事会决议,聘请董事长兼任企业的总经理。
还有人问,企业应该给老板娘发多少工资?这得看老板娘在企业中的职位是什么,其他人做同样的岗位也要发同样多的工资。企业发工资不是发给老板娘个人的,而是发给这个岗位的。很多企业里老板娘当出纳,如果老板娘当出纳月工资比其他人当出纳高很多,那么这样的工资就是给人发的,而不是给岗位发的。
要不要老板娘做出纳
很多企业老板娘当出纳,而财务总监是外聘的,名义上出纳应该听财务总监的,但实际上是财务总监听出纳的。这种情况叫作错位,就是老板不干老板的事。老板干高层的事,高层干中层的事,中层干基层的事,最后逼得基层天天没事,晚上喝个小酒,考虑企业的未来,想着老板的事。所以老板娘可以当出纳,如果直接给她发很多的工资,就要提高她的级别,比如把老板娘直接任命为企业负责财务的副总裁。
很多老板和老板娘会问:“老师,你说老板娘当出纳对不对啊?”其实,关键不在于谁当出纳,而在于怎么当。企业刚开始创业的时候,老板娘当出纳,小舅子负责采购,这就是最好的内控。什么差旅费标准都没有,没有标准比有标准还可怕,老板娘会逐笔过问。但是,企业永远这样下去肯定不行。
老板想明白了为什么要给自己发工资,就会想下一个问题:我今年给自己发工资了,但以前从来没给自己发过工资,觉得冤枉,以后多发点补上。如果企业规模够大,多发点也没有问题。老板的工资也要纳入企业的薪酬体系。如果一家企业的年收入才30万元,老板给自己发300万元工资,这是行不通的;如果一家企业的年收入有30亿元,那么给老板发500万元年薪也是可以的。但那样个人所得税率就比较高。有的人会想,我十多年都没发工资,能不能补发?不能补,因为当时没报税,没有报税的工资不能补发。
方法二:跨企业支付劳务
很多老板觉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成本太高,老板们追求的就是两点:第一成本低;第二安全。举个例子,郭总的企业做得不错,他有一帮朋友,也都有自己的企业。每家企业都可能有自己个性化的问题,大家也可能有同样的普遍问题,但问题出现的时间不一样。比如,任总的企业出现过一个问题,已经解决了,这时候郭总的企业出现了类似的问题,这个时候,郭总听取任总的意见应该比出去听课找答案更有效、更快捷。所以,要听有经验的人的话,每家企业都有必要使用“外脑”,尤其是企业到了一定规模的时候。郭总的企业要成立董事会,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虽然企业原来就有董事会,但董事会的成员实际就是老板、老板娘、小舅子,做决策往往趋同。因此,郭总的企业需要重新组建董事会,比如,请9个老板给企业做董事,企业每个月开一次董事会,董事在会议上讨论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包括企业未来方向的问题。董事的时间都很宝贵,董事费每人2万元,9个董事一共18万元。任总的企业也需要请“外脑”,组建董事会,给董事支付费用。这样,郭总的企业请9老板做董事,每个月给董事支付18万元董事费,郭总自己也给这9个老板的企业做董事,收到18万元的董事费。董事报酬要扣税,在税法上属于劳务报酬,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而且不是直接按照20%缴税,先扣掉20%,以扣掉之后的数字为基数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实际是16%。例如,发2万元的董事报酬,扣除20%,等于1.6万元,再按照1.6万元的20%计算个人所得税,就是3200元,因此,发2万元董事报酬,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3200元。每家企业给9位董事发董事报酬,企业要每个月支付18万元的费用,利润少了18万元,如果企业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就可以每个月少缴纳45000元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使用老板个人资产应不应该付钱
还有一种方法,企业向股东借款并支付利息。当然,企业向股东借钱是有限额的,一般不允许超过注册资金的两倍,企业注册资金是1000万元,那企业最多向股东借2000万元,如果借得更多,利息就不能抵减企业所得税了。企业向股东借钱,要凭借款协议、股东的身份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扣税之后剩下的钱就是股东的了。老板要了解,这样的利息产生的个人所得,是不和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分类征收的,利息收入和工资薪金收入分开缴税。
方法三:对企业占用的个人的资产(车子、房子、资金)支付使用费。比如企业向股东支付借款的利息,支付个人车辆的租金,支付办公用房的房租
上面的方法还可以延伸一下。企业占用股东的钱,其实就是占用股东的资产。企业往往不仅占用股东的资金,还会占用股东其他的资产,如房产、车辆、无形资产等。企业使用股东的资产要付租金。
有很多企业,老板自己买办公用房,给企业免费使用,结果这家企业既没有固定资产,也不支付房租,这是不正常的。企业能没有经营场所露天办公吗?企业租用股东的房产,也要支付房租,不能人为调节租金的高低。有人说,今年企业没有赢利就别付了。企业亏损是事实,不能掩盖企业真实的状态。企业当年亏损不用缴税,次年企业赢利就得缴税。但企业的赢利要先弥补亏损,剩下的才缴税,因此,有亏损要保留,以后年度的赢利就可以少缴税甚至不缴税。
企业使用股东的资产,交易要清晰,该开发票就开发票。有很多企业在全国各地有很多办事处,需要很多的房租发票,这是实际情况,营销人员可能在全国各地都有。地方政府要鼓励人们付房租开发票,就会降低税负,否则大家租房都不开发票。北京的街道办事处就可以给租房的人开具房租发票。街道办事处开发票是为了完成任务,不是为了赚钱,因此会将税务局返还的开票手续费全部返给租房的人。在北京,5000元以下的租金,开票税率是5%;5000元以上的租金,开票税率是8%。税率是综合税率,包括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发票上都有明细,不管缴多少,只要缴了,就代表房东的收入是合法的。
车子放企业名下还是个人名下
还有一些其他固定资产,例如车,企业也放在股东个人名下,这与把车放在企业名下的结果相差很大。个人买车,是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收入买的。买一辆价值30万元的车,大概缴20%的个人所得税,就是企业给个人发40万元收入,需要扣1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剩下30万元买辆车。如果是企业买一辆价值40万元的车,企业可以抵25%的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只花了75%的钱,这样一算,差50%的税负。一般来说,在企业的账面上,车辆计提折旧满4年余值就很低了,这时候再卖给个人,办理一下车辆过户就可以了,比如折价2000元卖给股东个人。车在企业名下,保险费、修车费、加油费都可以在企业报销。而如果车在老板个人名下,这些费用都不能在企业报销。很多企业,车在老板个人名下,车辆相关费用都在企业报销了,甚至连保险费都在企业报销。按照税法规定,个人名下的车辆的保险费只能个人承担,不能在企业报销。车辆在个人名下,要报销车辆使用费用,企业还得租用这辆车,这样才能报销油费。租车也有很多学问,租赁分“干租”和“湿租”。所谓“湿租”,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租旅游企业的大巴,旅游企业不会让租车的人报销汽油费。汽油费是旅游企业的成本,租车人只承担租金、并且连车带人(司机)一块租,这和只租车不租人的“干租”是有区别的。
可能有人会说,前面的所有办法都不行,老板想快刀斩乱麻,这么多年从来没从企业拿过钱,现在想一次性拿走3000万元,然后彻底把企业变成大家的,做股权改革。有些老板的想法是“我干了这么多年,得给自己留一块”;有些老板的想法就是拿走一笔钱;有些老板的想法是“能不能把这个办公楼给我留下,其他的咋整都行”。这些想法很正常,因为老板总要把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进行区分。这个时候,发工资、租赁这些方法都不好用,必须有其他办法。
这种情况下,老板和企业之间可以做一个技术交易,方案设计要合法、合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老板可能觉得上缴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太高。如果正常从企业分配利润的话,企业利润先缴25%的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利润缴25%企业所得税,就是250万元,分给股东个人的部分再缴20%的个人所得税,累计40%的税负。1000万元利润总额,缴250万元企业所得税,剩下750万元净利润,再扣20%即15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股东拿到的是750万元减去150万元,等于600万元;缴税一共是250万元加150万元,等于400万元,所以整体税负是40%。如果老板想确保股东个人的利益,那就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没有通用的方案。
出售资产给企业是否都行得通
比如,股东把自己名下的一些资产卖给企业,是不是可以直接把钱从企业拿走?但是,很多企业老板名下没有资产,没法操作。那么,如果有形的资产没有,那是不是有无形的资产?如果老板名下有无形资产,这个交易模式能用吗?答案是,有的企业能用,有的企业不能用。如果一家企业几年内想上市,这个交易就最好不用。因为这种交易模式,会影响企业未来的利润。企业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增加,后续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都会降低企业未来的利润。比如,企业股东卖出一项价值3000万元的固定资产给企业,企业每年的折旧费用增加几百万元,企业利润就少几百万元。企业准备上市会希望利润多一点,这样的做法得不偿失。
企业规模不一样,发展战略不一样,股东从企业获取资金的方式就不一样
所以企业规模不一样,发展战略不一样,股东从企业获取资金的方式就不一样。有些企业在不影响未来利润的前提下可以接受股东提取资金,除了出售固定资产给企业,还可以转让技术,技术转让有税收优惠,比如,股东获取3000万元,企业增加了成本费用,并抵扣25%的企业所得税。有各种各样的交易方式,要根据各家企业的情况、规模、行业去设计专门的交易模式,解决老板想解决的问题。老板必须要做规划,不能想怎样就怎样。
方法四:股东出售技术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