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前言
人权是联合国大厦的支柱,鉴此,早在1946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便设立专司全球人权事务的人权委员会,1948年联合国大会便通过被奉为“文明世界的圣经”的《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起初在国际人权保护方面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南北”关系日益紧张和世界“冷战”的爆发与加深,人权委员会逐渐念歪了“经”,并沦为国际政治对抗的“拳台”。发达国家几乎垄断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话语权,它们以世界人权卫士自居,并依据自己的人权标准对发展中国家的人权颐指气使。发展中国家只能扮演“被告”的角色,自20世纪90年代初起,中国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就曾遭到11次“点名”批评,幸运的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同情和支持下,中国每次都挫败了美国、日本或欧盟等发起的人权攻势。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立及其普遍定期审议(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UPR)机制的建立和运作是联合国改革和联合国人权主流化的标志性成果。2006年,第60届联大通过了在联合国大会之下设立人权理事会的决议,人权理事会取代了走到末路的人权委员会。UPR机制一改人权委员会人权评价目的政治性、人权评价标准双重性、人权评价对象选择性和人权评价过程对抗性的弊端,以平等的、合作的、平衡的和建设性的方式来对待一国的人权问题。近年UPR机制在尊重所有国家的基础上,采取能够确保普遍和平等对待的方式并根据客观和可靠的信息,定期审查联合国成员国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在这一机制下,所有联合国的成员国都毫无例外地定期接受审议,接受审议的国家不再是“被告”,而是审议程序的主导者和参与者。在一国接受审议时,联合国其他成员国、联合国系统内各人权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等利益攸关方都有机会参与审议,发表自己的看法。对于审议结果,受审议国有足够的主动权,这使得审议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政治攻讦的意味。UPR机制运行10年来的实践证明:各国在人权问题上都是平等的,各国的人权保护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
欲了解一国的人权发展状况,国内的感受往往最为真切,但仅凭国内评价难以避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缺憾,毕竟在人权主流化的大背景下,人权保护早已不单单是国内法上的问题。对国内人权问题的研究同样需要一个客观、公正的外部视角,而UPR机制恰恰是目前为止最能够全面反映一国人权发展状况的国际人权监督体系,它为学者由外而内、内外结合地研究人权问题提供了一个最新或许也是最好的视域。
中国于2009年、2013年分别接受了第一轮和第二轮UPR。本书力图以中国接受第二轮审议的相关情况为立足点,从国际的视角深入透析中国自第一轮审议以来在人权保护方面取得的进步和尚存在的问题,并且根据第二轮审议的结果提出落实承诺的建议,并对在即将到来的第三轮审议中中国面临的新旧问题做出预判,同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和方法,以期为中国顺利接受第三轮UPR提供现实的和现成的解决方案。
本书共七章,第一章介绍UPR机制的设立背景与完善、UPR机制的运行过程、UPR机制的价值以及中国接受UPR的实践。第二章讨论中国接受UPR的人权标准,即中国接受UPR的国际法依据。第三章梳理第二轮UPR下中国人权保护所取得的进展。第四章讨论第二轮UPR下中国人权保护存在的问题。第五章总结第二轮UPR下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人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第六章根据第二轮UPR结果提出中国在进一步完善人权保护方面的建议。根据第二轮UPR以来中国人权保护出现的新问题和面临的新挑战,第七章对在中国接受第三轮UPR时利益攸关方旧问题重提或提出的新问题做出预测,并提出中国应对上述问题的策略和方法。
本书由杨成铭、孙超辉、石扬子、郭继伟、程曼、田亚和叶亚楠合作完成,其中第一章由杨成铭撰写,第二章和第三、四、五、六、七章中有关中国在社会权保护中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和对中国接受第三轮UPR的展望等内容由孙超辉撰写,第三、四、五、六、七章中有关中国在经济权、文化权、公民权、政治权和特殊群体人权保护中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和对中国接受第三轮UPR的展望等内容分别由石扬子、叶亚楠、程曼、郭继伟和田亚撰写。杨成铭统稿和修改,孙超辉协助统稿和修改,并收集和整理附录。
联合国UPR机制及其视域下的中国人权涉及面广,内容庞杂,加之作者能力有限,本书对中国人权保护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的归纳和总结难免会有纰漏,对中国进一步完善人权保护所提的建议及对中国在2018年接受第三轮审议所提的对策均需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和印证。对于本书不妥之处,祈望学界同仁和读者不吝指正。
杨成铭
2017年5月20日
于光大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