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明清时期陕北黄土高原村庄的形成
陕北黄土高原村庄的形成有其历史和地域的特征。唐宋时期,陕北地区是中央王朝与北方少数民族长期进行拉锯战的地区,当地主要是军事聚落和少量的土著村庄,大量村庄的形成是在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陕北黄土高原上的村庄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
1.土著村庄
古代先民在未建造宫室之前,很长时期内都过着穴居生活,或“就陵阜而居”,或“因丘陵掘穴而处”。在历史上,营造居住之穴的地区主要在黄河中游的黄土高原及其周边地区。“黄土”是黄土高原地区最普遍的建筑材料,几乎是没有纹理地堆积着,深厚的黄土层具有良好的渗水性、透气性及黏合性,抗压强度大,还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和适度的柔软性,使用简单的石器工具就可以挖掘成洞穴。黄河流域的先祖们,用最原始的挖掘工具,在黄土中凿出洞穴。根据考古发现,仰韶文化时期,陕西、山西、甘肃等黄土高原区域就有横穴式窑洞,此后龙山文化时期,黄土窑洞的建造技术有所改进,数量有所增加。关于黄土窑洞最早的记载始见于西周时期,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
陕北黄土高原上土著村庄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明代以前。秦汉时期,黄土高原北部地域广袤,人口稀少,主要为西戎、北狄等游牧民族活动地区,中央王朝对此地区统治加强,至汉代在今陕北地区至少已置有27个以上郡、县治城镇。其土著居民相当一部分是少数民族进入之后定居于当地,从姓氏可知,阿、连、拓、翟、加、黑、邸、白、党等姓居民都属明以前当地的土著。
明代以前陕北地区是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长期战争的地区,当地聚居着许多以军功起家的土著家族。如米脂县双峪湖大窑墕村张姓,据其家谱记载:其祖上为“大周骠骑将军右光禄都督,于天和年间(566—572年)隐居于大窑土墕(村)”。可知定居当地距今已1400多年。当地以军功起家的著名家族如:夏州李氏,源出于党项族拓跋部,唐代由青海迁入陕北定居,其首领拓跋思恭在唐懿宗时为宥州刺史,在唐末镇压黄巢起义时,拓跋部勤王有功,被封为夏州定难军节度使,赐姓李,统领夏、银、绥、宥、盐诸州。麟州杨氏。后晋时杨信被任命为州刺史,后周时子重贵、重勋继任州刺史,其后代从五代末到整个北宋时期,世代居住麟州并任麟州文武官员。府谷县的折氏家族,其先祖在唐高祖武德年间担任过府谷镇遏使,自唐末折嗣伦任麟州刺史领辖边防军事大权起,先后父子兄弟八代十五人,相继为团练使、节度使,至宋代历200年。据碑石、墓志考证,折氏属党项羌族,其通婚对象除个别出自鲜卑、藏族外,其余均为汉族,其中不乏名门闺秀和望族子弟。这些大家族为中央王朝戍守边疆立下了汗马功劳,世代受到中央王朝的厚待,享有许多特权。
陕北各县地方资料记载了许多宋元明时期因军事需要而落籍当地的家族的信息。如分布于中部县姚汉村、韩家塬、刘家沟、梁家峁、姚村等十多个村庄的刘姓,族谱记载其一世祖“宋时有讳刘宣者,致山西鄜坊节度使到此,遂籍焉”。康村、程村等王姓,祖上本是山西洪洞县人,“元时红巾之乱,有名兴者,任平寇将军,有功命守延州,遂籍延安,称望族”。《横山县李氏族谱》中讲到其先祖以有功授指挥使,“讳实者,来自江右,衔命于成化年间,赴榆林卫,莅任后荫其子孙,袭职者五世。迨明社屋没,流寇蜂起,使君之裔乃携眷隐于怀远堡北郊,久见其风俗淳厚,遂家焉”。《镇川朱氏族谱》记载:“原籍江南庐州府舒城县博古村,洪武三年仗剑从戎,平贼有功,遂攫绥德卫金鸡河百户指挥佥事,聚族而居,后改设榆林卫乃籍也。”
2.由军事聚落转化的村庄
明初,元朝蒙古政权被推翻以后,其残余势力被驱赶到漠北草原地带。这些残余势力退回草原游牧之区,重整旗鼓,不断骚扰明朝北边,陕北地区遂成为明王朝对付蒙古部族战区的边防前线。洪武年间,明王朝初建伊始,对北部边疆采取了积极进取的策略,北部边地驻有大量守卫军队,建立起一整套带有攻击性质的防卫体系。以辽东、大同、大宁、甘州为连接点,分设都司与行都司,把所辖的开原、广宁、开平、兴和、宣府、东胜、宁夏的各镇卫连接起来,形成坚固的防线,力图将蒙古势力围困在漠北之地。即形成所谓“九边”。洪武年间陕西都司辖二十四卫,陕北设有延安卫、榆林卫、绥德卫,再加上归德(今榆林南)、镇羌(今神木县境)、安边(今定边县东)三个独立的千户所。最初,“九边”边防前线设于东胜城(今内蒙古托克托),河套之地归内地所有,陕北深处内陆,所受干扰尚小。从洪武至正德间大约150年,生产发展相对稳定,出现了“三边晏然,四镇安业”的局面。“土木之变”,英宗被掳,明政府与蒙古的争战白热化。与此时间大体相当,蒙古军队南进,占据鄂尔多斯地区。这样,蓟州、宣府二镇成为明朝国都北门的重要屏障,开始与大同处于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而延绥、山西镇(偏头关)的战略地位也大大提高。据《延绥揽胜》:“按《明会典》,延绥居天下九边之一,地方蒙套防御要冲,沿边各营堡为守燎军,马兵步兵等名目,各营堡多者两三千名,少者七八百名不等。”经略延绥成为正统以后明政府重要的军事布置。为了防范入套蒙古部族对延安、绥德与庆阳等地的骚扰,正统二年(1437年),镇守延绥等处都督王祯开始在榆林一带修筑城堡,设防备敌。沿边共修筑城堡二十五座。成化七年(1471年)闰九月,巡抚王锐增立榆林卫于此。至成化九年(1473年)六月,迁延绥镇于榆林卫城,成为延绥镇的中心。从成化七年(1471年)至十五年(1479年),由余子俊督建、修葺、增筑营堡,至万历时升至三十九座,逐渐形成以长城为防线,沿城墙三十余城堡固定的防守前线。由于大部分军士是长期居住的“军户”,皆开垦耕地、务农屯粮,所以长城军事防御工程体系中的可居部分如城堡、堡寨、敌台、亭燧、堠塞都属于聚落范畴。
明代从洪武年间开始就在边地推行军屯,目的是就地解决大量军队所需的粮草。明代建立的卫所制又称屯军,即饷粮和军需基本上全由军屯收入所支给的军士屯田制度。山陕布政使司的屯田至迟在洪武三年(1370年)前就已开始,当时诸将在边地屯田募伍,岁有常课。接着卫国公邓愈、河南侯陆聚、延安侯唐胜宗、长兴侯耿炳文都先后奉命到陕西屯田。万历年间,榆林、延安、绥德三卫共屯田47000多顷,共征粮65000多石。
为了加强屯田管理,明政府规定,每百户为一屯,六七屯或四五屯择近建堡,屯设正、副屯长各一人,大堡有守备、操守等官,小堡则只设防御操堡官或总旗官,屯堡成了军屯的最基层组织。有学者研究,榆林镇长城沿线现存的堡共39个,沿长城分东、中、西三路。其中东路参将统辖的城堡9个:黄甫川堡、清水营堡、木瓜园堡、孤山堡、镇羌堡、永兴堡、神木堡、大柏油堡、柏林堡。中路参将统辖的城堡14个:高家堡、建安堡、双山堡、常乐堡、榆林卫城(榆林镇治所在地)、归德堡、鱼河堡、镇川堡、保宁堡、响水堡、波罗堡、怀远堡、威武堡、清平堡。西路参将统辖的城堡16个:龙州堡、镇靖堡、靖边营堡、宁塞营堡、旧安边营堡、砖井堡、定边营城、盐场堡、把都河堡、永济堡、柳树涧堡、新安边堡、新兴堡、石涝池堡、三山堡、饶阳水堡。
明代对驻边军人的管理实行军户制度,军人“世皆军籍”,即世代为兵,父死子继。一旦被签发为军,其家庭便世代永远为军,住在被指定的卫所,卫所士兵及其家庭都生活在卫所驻扎地,“兵役之家,一补伍,余供装,于是称军户口”。军户不受行政官吏的管辖,在法律上,军户是世袭的,军人都必须在营结婚安家,即“军士应起解”时,“皆佥(签)妻”。由国家供养。如果说家属随军驻守边塞,是形成军事聚落的前提条件,那么对关塞冲要屯驻的军人与其家属进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则是稳定沿边军事聚落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手段。《明会典》记载:“明代凡天下冲要及险阻去处,各画图本,并军人版籍,须令所司成造送部,务知险易”,同时规定,“图本户口文册,俱限三年一次造报。”
军镇内部的组织结构与人口管理模式结合起来,同时和土地有密切的关系。如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制定:边地卫所军,以三分守城,七分开屯耕种;内地卫所军,以二分守城,八分开屯耕种。每个军士受田五十亩为一份,发给耕牛、农具、粮种等,三年后缴纳税赋,每亩一斗。建文四年(1402年)定科则,军士一份屯田,征粮十二石,所征之粮贮于屯仓,由本军自行支配,余粮为本卫官军俸粮。由军事、人口和土地的紧密结合形成特殊的堡寨聚落。如绥德卫驻军:“自父母、昆弟、妻妾、子女、以至婢仆下隶,食口浩繁。下户之内,亦不似民户单薄,故按籍则户少而口多。”
陕北沿边军事营堡因驻扎军户而构成的居民群体动辄即达五六百户,有些地理位置重要的营堡,驻军户口在千户以上,榆林镇城更高达三千余户,他们构成了一组相当独特的城堡聚居群体。
明英宗正统之后,卫所制度逐渐衰败,各级朝廷官吏占夺屯田,任意役使卫所军士,军士沦为佃户,或流亡或病死,军屯制度也彻底崩溃了。成化年间,明政府将延绥镇治北移至榆林,陕北北部的人口因此有较大的增长。到清初,卫所并于州县,军户占籍为民,大批军屯将士落户当地,“清鼎革后,蒙古内隶,华夷相安,明时戍兵大都解甲归田,编为农籍”。这些解甲归田的士兵,是本地人的当然编入本籍为农,曾是外乡人也大多留在戍守地以农为生了。“故其地土著居民皆自晋、豫、鲁、燕各地防屯抽调而来。今之沿边各县田赋百户诸名,均系当年统兵军官人员。”光绪年间编《绥德州乡土志》也称:“溯前明洪武以来中山侯汤和、颖川侯傅友德防御延绥,所部士卒非旧日伍旅即新迁难民,嗣立绥德卫各隶各屯,自是外来居民皆成绥德土著矣。”大理河、小理河川有杨天云、郭正、张炳、袁钦、赵世相五个百户所,此五姓的后代均定居于当地。
清初,军屯消亡,当地军事聚落朝着两个方向转化,一是向城镇聚落转化,二是向乡村聚落转化。有一些军堡转化为城镇聚落,形成不同层级的行政中心。如榆林府属的怀远县(今陕西省横山县)是雍正九年(1731年)归并波罗、响水、威武、清平和怀远五座城堡及其所辖地建成,其中怀远堡变为县治,其余四堡成为乡镇所在地。同年,靖边县(今陕西省靖边县西南新城乡)由靖边、宁塞、镇静、龙州、镇罗城五堡归并组成。定边县(今陕西省定边县)由盐场、定边、砖井、安边、柳树涧等堡组成,均与此相同。
更多的较低层次的堡庄和墩台则转变为乡村聚落。雍正《朔州志》记载:朔州“初,官分州卫,地别民屯。自裁卫归州并为十一里,而其间依山傍水,野处穴居,耕而食,凿而饮者,有堡寨、村庄、窝会沟坪,各因所居之地而名之,合计四百一十五村庄”。堡寨因失去了军事功能或者被废弃,或者转化为村庄,如榆林刘官寨乡归德堡村、芹河乡保宁堡村、牛家梁乡常乐堡村等均属由军事堡寨演变而成的村庄。刘官寨乡归德堡村位于今榆林城南40里,即成化十一年(1475年)余子俊督建的归德堡。牛家梁乡常乐堡村位于今榆林县城东北40余里,即原来的常乐堡,系余子俊于成化十年所筑十二营堡之一,本来在今榆林县东30里岔河儿地(今古塔乡境内),弘治四年(1489年)因旧堡沙多缺水,北移20里另筑新堡,即今址。保宁堡位于今榆林市西南30里,即芹河乡境内保宁堡村,原名古梁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筑堡于此。
明代陕北黄土高原的军事聚落因政治、军事因素而产生而存在,但并没有随着政治、军事因素的消失而消失,大量的聚落以功能的转化为条件保存下来,并成为当地迅速得到开发的重要基础。
3.商屯
明代初年,由于今宁夏、甘肃、陕北地区驻有大量军队,为解决军粮问题,除军队屯田生产以外,明政府还采用了各种办法。其中之一即鼓励盐商运粮输边,然后发给盐引,凭引取盐,到指定地区贩卖。由于盐利很大,盐商趋之若鹜:“计其所输在而给盐引。商人饶其利,招纳贫民,以事耕耘。仓瘐既盈,地日垦僻,兼有素裕之商,又市粟屯民。屯民者,日不足而岁有余者也……商之市者众,而谷踊矣。谷踊而耕缛益勤矣。”
边地巨大的商业利润吸引着商人投资的欲望,投资者不仅有富商巨贾,亦有豪门贵戚,粮食是最紧俏的商品,“……大抵边镇米价,不论丰凶,冬月犹可,一入初春,日益翔贵,商贩以时废居,卒致巨富……”“……各边所产米豆不多,而富豪乘时收买,十倍取赢。”富豪们利用季节差价,囤积居奇,获取厚利。政府有时召商买粮,“……至于召买,则势商豪贾各挟重资遍散屯村,预行收买。小家已卖青田,不得私豁,大家乘时广来,闭果年势……”这里所说的卖青田是指财富之家在春季乘贫户青黄不接之时,为他们预付资本,订购其秋收之粟,以低价付出,收取高额利润,是当时北部边塞地区经常出现的农业高利贷活动。边镇将领同样参与到这种商品交易之中。“……近岁,榆林都指挥郑撤、商人张蜕等,领来本银三十万两,延久不完,多所侵匿。”官商勾结,互利互惠者更多,“九边将官,往往私入各商之贿,听其兑折本色粮草,虚出实收,而宣大、山西、延绥为尤甚”。为了避免烦费,盐商雇佣人工在边地开垦种植,就近缴纳,因而沿边草地多被开垦为农田。盐商在边地开垦,为了自保,往往建筑台堡。“商人招民垦种,筑台堡,自相保聚。”“明初,募盐商于各边开中,谓之商屯。”当时商人招垦时建屯立庄应不在少数。
由于边镇有诸多商品交换的需求,以及诸多商人的参与,在沿边形成了一个以军事消费为主的稳固市场区。这种市场区涵盖了不同需求的商品消费者,因之形成了具有不同等级规模的市场中心地。根据万历《延绥镇志》记载,明代中叶,延绥镇各营堡的商业市场均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沿边三十九营堡,堡堡有市场。大者如镇城,城中分“南北米粮市与柴草而、盐稍市、杂市、木料市、驼马市、猪羊市”,行市分区,形成固定的专业商品市场区,表明市场的专业化程度已相当完备。镇城以外,神木堡、靖边营、新安边营、孤山堡、清水营、安边营俱有常市。所谓常市,即区别于一般定期市的常规市场,也就是日日开市的固定市场,说明市场的开市频率已比较高。除镇城及以上六个开有“常市”的营堡外,陕北沿边尚有三十二营堡(万历年间延绥镇共有三十九营堡),这些营堡市场也比较繁荣,“或单日,或双日,或月六集,或月九集”。在其带动下,周围村庄市场也得到发展。如黄甫川左近有呆黄坪;清水营有尖堡则;神木堡附近的红寺儿、清水坪;高家堡的豆峪、万户峪;建安、双山堡左近的大会、通秦些、金河寺、柳树会、西寺子;鱼河、响水、归德堡交接处之碎金镇;波罗堡以西的土门子、白洛城、卧牛城;威武、清平堡的石人坪、麻叶河等。共二十八处村寨市场。
4.移民建立的村庄
明清两代有大量的移民进入陕北黄土高原地区,成为当地主要的人口来源。日本学者山县干树曾通过对冀鲁两省31县的调查,发现大部分村庄始建于明洪武和永乐时期,“据传说政府从山西洪洞县召集了大批贫民移居到因战争而荒芜的田野。事实上,华北平原不少居民只知道祖先来自山西洪洞,其他皆已忘记”。在明代的几次移民高潮中,也有大量人口涌入陕北。所以与华北村庄形成的情形十分相似,陕北各县相当一部分村庄也出现在此时。《洪洞大槐树移民志》《迁民后裔话迁民》等书在研究明代移民的分布地区时只列举了陕北米脂、绥德、吴堡三个县,据笔者近年的田野调查,陕北地区其始迁祖来自山西大槐树的绝不只有这三个县,今所见陕北当地许多族谱都说自己的祖先明代时从山西大槐树迁来。如横山县普遍流传“要知家乡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高镇乡刘楼村1970年农田基建时挖出一座墓,墓内石刻上记载着刘氏于明朝末年由大槐树迁来的史实。子洲县张家坪张姓“前明末自晋之洪洞,卜居县(清涧)西绥平里,迨今十有数世”。洛川县大族安氏族谱中说其祖先于明正德年间奉命率族人由洪洞县先迁入合阳县安家堡,清初再迁入今洛川县黄章村。中部县大姓王氏几支均称来自山西洪洞。延安、神木等县的许多族谱也都有关于祖先迁自山西大槐树的记载。
查阅正史、各县志及家谱有关资料可知,迁入陕北地区的移民从明朝初年开始一直持续到清朝中期。其中既有政府强制性的移民,又有民间自发的移民。政府组织的强制性移民主要集中在明代初年和清代初年。明初由于元末战争破坏,北方广大地区田地荒芜,人民流亡,经济残破。因此明初70年间,政府推行一系列休养生息、积极发展经济的政策,鼓励垦荒,安抚流民,大力招募人民到北部边境地区屯垦。洪武初,朱元璋曾给陕西等省下令,鼓励农民“尽力开垦,有司毋得起科”。政府规定,凡农民开垦荒地可以“永为己业”,免征徭役三年。永乐时,政府继续实行大规模的强制性移民。
根据《明实录》《明史》等记载,洪武到永乐年间,先后从山西移民十多次,其中明确记载迁往陕北的大约有以下几次。
洪武九年明太祖下令“迁山西汾、平、泽、潞之民于河西,任土垦田,世业其家”。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徙山西泽、潞二州民之无田者,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等闲旷之地”。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山西马步官军二万六千六百人往塞北筑城屯田”。
永乐元年(1403年)“定罪囚于北京为民种田例。其余有罪俱免,免杖编成里甲,并妻、子发北京、永平等府州县为民种田。礼部奏议: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四布政司就本布政司编成里甲……上悉从之”。
永乐十二年(1414年)“本州原编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隅,红门、黄报、白庙、版桥、富峪红寺六屯,谓之前十里,谪发为事官吏充之。榆林、双营、西桑园、泥河岔道、新庄、东园、宝林、埠民九屯,连关厢谓之后十里,迁发山西等处流民充之,每户拨田50亩,任种办纳粮差”。
永乐二年、三年、十四年、十五年明政府都有类似的措置。这些年份虽然没有明确地规定移民移向陕西,但也不排除有一部分移民进入了陕西或陕北地区。移民来自山西各地以及其他地区,山西洪洞县大槐树遂成为明初向北方移民的象征。明代政府强制性移民实行较严格的管理,所迁之民以及罪囚建立民屯,均由各布政司编里发迁,或有的送户部编里发迁,由后军都督押解送交迁往各地方州县辖治。被迁之民迁到各地后,以屯田之区域分里甲,区别于土著居民以社分里甲。清朝建国之初,国家加强了对户口和赋役的控制,乡村实行较严格的里甲制。从顺治到康熙年间,在陕北地区配合着里甲的建立,清王朝不断地编审人丁,清查自行开垦而隐瞒不报的土地,凡清查出来的土地即令“同当年起科”。因此,奉命迁移和被编进迁入地的户籍,是移民取得国家承认的合法身份的两大重要依据。
除了政府强制性移民,明清还有大量民间自发的持续性移民迁入陕北,这是一种长期渗透式的移入,有学者根据语言分布的区域特征指出,山西移民应该是从黄河沿岸渐次进入陕北的,“晋语区内各片的分布并不依行政区进行分界,而是与河流走向一致。如清涧、延川、子长三县同属清涧河流域,这表明该片的方言是随移民沿河向上游开发,而由下游上溯到河流上游地区”。
明代大量的移民和屯垦军队,使陕北地区人口有较大的增长,在陕西全省人口中的比重逐渐提高。根据嘉靖《陕西通志》关于分区户口数字的记载,西安府户数181902,人口数1579116,占全省总人口的59.58%,凤翔府户数28604,人口数289693,占全省总人口数的10.9%,汉中府户数28876,人口数190166,占全省总人口数的7.17%;延安府户数45865,人口数591702,占全省总人数的22.33%。延安府户数、人口仅次于西安,占第二位。这一统计还未包括军卫户口和北部明长城以北的人口,陕北军屯最多,如果加上军卫户口,当地人口还会更多,占的比重还会更大。清代初年以后,因社会长期安定,休养生息,再加上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下诏“以五十年编册为率,永免增丁之赋”,“丁有滋生,徭无加额”。民间不用再隐藏人口,所以清中期陕北各县人口均有较大增长,如绥德州乾隆时达101173人,比明代万历年间增加58600余人。清涧县明万历以前人口只有8017人,乾隆年间人口已达88676人。据《嘉庆一统志》,嘉庆二十五年,陕北地区人口已达201.61万人(不包括长城以北地区)。人口的快速增长还可以从这一地区行政建置的扩展来看。明代延安府下辖3州16县1卫。清代陕北政区有所扩展,包括两府3州20县。
人口的增加为村庄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条件和基础,村庄纷纷建立,以子洲县为例,据1985年地名普查,现有村庄最早的建于隋大业年间,仅有1个,16个建于宋代,29个建于元代,明代建村的307个,清代建村的724个,民国建村的102个,1949年以后新增村庄43个。明清两代建立村庄共1031个,占1949年前所建村庄总数的87%。延川县现共有681个自然村,有明确历史的666个村庄中,1个建于隋代,6个建于宋代,3个建于元代,明清两代建村的有600个,民国建村的50个,6个为新中国成立后建立。
明清两代陕北移民很多,因为缺乏必要的历史资料,我们今天已无法详细说明当时村庄聚合的情况,但从许多族谱中,还是可以看到一部分移民进入了土著的村庄,另一部分则建立了新的村庄,而由移民建立的新的村庄,在所有村庄中占的比例可能更大。
移民与村庄形成的关系有多种类型。
一类情况是,直接迁入新的居住地,建立新的村庄。如据神木县《温氏家族族谱》记载,居住在县南部的尚、路、魏、温四姓均是明代初年从山西大槐树下迁来,尚姓住在尚家石洼村,路姓住在路家沟村,魏姓住在魏家畔村。从村名即可以推想这些迁民建立了新村庄。这些村庄是新创的,历史自然只能追溯到明初。
另一类情况是,移民到达最初的定居地,以后的几代处于不断的迁移之中,最终或者融入当地的村庄,或者建立新的村庄。如据《绥德马氏家谱》记载,陕北著名的马氏地主集团光裕堂祖先,在明万历、天启之际由山西临县迁到绥德马家山,即被编入义让里第八甲户籍,以租种土地和开垦荒地为生,完成赋税和地租后艰难维持生活,以后迁到阎家沟,再迁至古窑峁、李家山,最后迁到杨家沟村,而这时正是杨家沟村原先的大姓杨姓、刘姓开始走向衰落的时候,马氏最终在此站稳了脚。又如清涧县高杰村,原名高家村,村里住户主要为高姓和曹姓,明代万历年间,白姓五兄弟正式在此定居,入籍白草一里后九甲。因子孙“多出杰出人物”,所以到雍正年间白家传至十三世时,将村名改称“高杰村”。也就在那时,白家子孙觉得“后九甲”有先后之分不雅,遂改为“又九甲”。此后,高杰村白氏户籍一直称“白草一里又九甲”。至于单个的移民,由于势单力薄,开始时大多采取的是先融入土著村庄的办法。如米脂县小艾家,其祖上于明朝天顺年间由山西到米脂经商,后附籍米脂艾姓,改贺姓为艾姓,与原来的(老)艾姓相区别称为“小艾”。六七世以后子孙渐繁,科名踵接,有官职做到户部侍郎、总兵者,成为一方望族。后人为守祖墓,遂在县城近边的墓地旁建立村庄,成为米脂县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
总之,我们仅从移民者的族谱可以了解到当时移民的广泛和数量众多,却很难由此确知增加的移民村庄的数量。新的移民建立新村庄的过程从明初一直持续到清末民初。无论是原有村庄还是新建立的村庄,至清代,政府已采用了严格的里甲制,将当地人口编入政府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