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绪论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现代社会的基石”,这一论断不仅为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所证明,而且也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在人类历史上,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制,依靠法治而促进社会发展、推动文明进步的例证,可以说俯拾即是。而翻开古今中外东西方各民族的历史,完全摈弃法律制度而能够保持国家昌隆、社会繁荣进步的例子,却是绝难寻找。盖因在摆脱了原始和蒙昧以后,人类社会开始以一种“重力加速度”飞速发展,人的心智日渐开放,人们的利益和追求也日渐多元化。面对日益纷纭复杂的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持就成为一种必然的结果。而在建立和维持一定秩序的各种可选择方案中,制定法律制度,并以国家的名义予以实施,无疑是一种最为简洁明快、也是最为有效的方式。随着历史演进、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作为人类重要精神成果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演进,不断提升自身的境界,逐渐成为维持一定社会秩序、支撑社会架构的重要支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经历了两次标志比较明显的变革。第一次发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以1982年宪法为标志。针对“文化革命”导致的民主、法制荡然无存的局面,这部宪法以恢复秩序、保障人权、民主法律化制度化为核心,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宪政的起步。第二次变革发生于90年代,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为标志。从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经济体制朝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方向改革。1992年在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的推动下,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方针。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观念更新、理论变革的推动下,我国比较快地抛弃了体现计划经济的法律和政策,修改了与市场经济不适应的宪法条款,以权利本位、人文本位、契约自由、宏观调控与国际法律接轨等法律精神为内核,加快了市场经济立法,特别是民商法的立法。
新世纪召开的十六大即将引发新一轮中国法律变革,它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21世纪前20年的奋斗目标,并把民主更加完善、法制更加完备、法治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就法制建设而言,要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就必须积极回应时代和实践的要求,开展法学研究,以增强法学的实践与参与功能,同时推动法学自身的变革和创新。
在国家法制建设发展过程中,体育领域的法律体系建设也在产生变化。1995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除了这一部体育基本法之外,我国还制定了大量的体育行政法规和部门体育规章。据统计从1979年至1997年,共制定发布体育行政法规和部门体育规章500余件,占建国以来制定总数的95%以上。
1998年至2002年制定和发布体育行政法规100余件。从此可以看到我国体育法律与法制完善的发展速度。
本书是笔者自2003年以来,有机会接近我国职业篮球领导领域的核心,从篮球管理层——中国篮球协会、篮管中心到篮球的实际操作部门——篮球俱乐部、教练员、运动员,以至于篮球的业余体育活动——街头篮球、大众篮球赛、民办篮球学校等方方面面,亲身感受到我国篮球运动经历了近十年的改革酝酿,涌动着一股汹涌澎湃的内驱力,一旦释放出来,将似海啸一般横贯中国大地。
经过近三年多的实践,我国篮球运动的领导核心已经深切地感受到,以原有行政管理模式架构,吸引市场和社会力量,提高篮球竞技水平、远远没有达到以改变行政管理模式、与世界接轨、实行市场化运作,变吸引社会力量和企业支持篮球事业,为依靠社会力量和企业共同兴办篮球市场,通过市场化的运作,进而提高我国整体篮球运动水平的效果要好。正如社会学者鲁篱所指出的:“与中央计划经济或保护主义相比,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才能带来更快的增长。”【1】这一观念上的转变,导致行为方式方面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在原有篮球协会(篮球管理中心)、篮球俱乐部组织管理体系中,产生了职业联赛组织,这一组织结构的变化,重新改变了市场中各组织的定位和关系,是健全市场组织的一项重要举措。
职业篮球市场是由一些利益相关的组织进行管理、运作、服务并竞争而形成的一个动态系统。这些组织本身以往存在着行政的、经济的隶属关系,当我们以市场的眼光重新审视这些组织时,就需要确定法律关系。中国篮球协会及其办事机构篮球运动管理中心、CBA职业男子篮球联赛组织、职业篮球俱乐部之间既有领导和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也有经济方面的合作与抗衡关系、也有法律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公平与正义、责任与效率的契约关系。市场组织的法律契约关系的建立与形成,各主体法律地位的确定,明确各组织追求的利益所在,有利于市场获利时约束强势利益集团侵蚀弱势团体的利益、防止市场不景气时转嫁经济风险,使职业篮球市场游戏规则具有公开性和透明性,社会资本和海外资本就会不断进入市场,促进市场繁荣、稳定的发展。
通过一种广泛的和系统的方式对职业篮球市场各组织进行研究,是从先前的研究中提炼成一种系统的观察方法,而不是将以前的研究成果取而代之。市场组织的明晰法律关系是市场得以良性运行的核心。今天,这种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前所未有,本研究的指导思想旨在将市场各组织与行为的系统法律契约关系网络联系起来,为各组织沿着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注释:
【1】 鲁篱.行业协会自治权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3.31